他說著他的條件,我卻聽著愈發的不滿,就追問他:
「我媽都主動給了三萬了,這錢本來就不該給,憑什麼再給十萬,這錢不給,不答應,況且我媽的房子是我媽的,不是我們的,不賣。」
可是他卻不依不饒的說:
「她的錢,房子,到最後不都是咱倆的麼?現在給和以後給不都一樣嗎?況且咱倆現在也不是什麼有錢人,都是一家人,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麼?」
我跟他講不明白,也說不通,最後三萬塊錢我還是還給了我媽,這事兒也就又一次僵住了,我媽深知我們夫妻之間的矛盾,也一直都在一旁勸我,還說願意答應這三個條件,一切為了我們夫妻感情的穩定。
我考慮再三後答應了丈夫,正如母親所說:
「這就是咱的命,你說結婚的時候咱們也收了彩禮,也確實沒考慮過讓他給我們養老,可是這計劃趕不上變化,雖然是一家人,但是這麼多年了,畢竟是你在跟他過日子,我跟你爸很少幫忙,也沒啥感情了,現在老了想要讓他給我養老,換做是誰估計也不樂意,倒也不虧,畢竟這餘生能夠跟你一塊生活,我的錢,房子到最後也都是給你了,你們手頭富裕一點了,過得也好,我也能跟著享福了。」
我媽的話讓我也想了很久,是啊,結婚這麼多年,平日裡跟他爸媽的時間一直都比較久,無論是經濟上的幫助還是精力上的幫助,幾乎都是他爸媽在忙活,反而我爸媽對於我們的生活關心的少之又少,註定了丈夫跟我爸媽之間的感情大部分時候也只是表面現象而已,很難真正的成為一家人,說起來有些無奈,但也是無法避免的事情了,如今我媽的養老從一開始接受,到最後的反對,只能通過經濟上的付出去維持丈夫心裡的不平衡,很現實,也很可笑。
我曾想過不答應他,就這麼湊合的過下去,可是每當看到他不著家的時候,跟我大吵的時候,心裡總歸還是多了一分不甘,至於我媽的情況,若是真的可以自理生活還不用人擔心的話,我倒真希望她自己回去生活,起碼不會過得這麼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