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絕食20日,我國會否出現「李在明」?李在明其人其事是否會發生在我國?
李在明是因為對國民力量黨尹錫悅政府現行政策的不滿選擇絕食的。緣由是施政政策,根由還是黨派紛爭。
小視認為,我們是不具備「李在明」存在的土壤的。首先,我們施政政策是不具備「尹氏短板」的,我們的施政政策一般都是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後制定施行的,並且多數政策都是先進行小範圍試點,查看成效,有益則推廣擴大,不足則更新改善。比如李在明本次絕食呼籲的尹錫悅政府明確反對日本核污水排海,我國早已表達了明確反對的立場。
2.我們也不具備「李在明」存在的基礎。韓國不同的黨派是「你贏我輸」的零和遊戲。要不你上,要不我上,非此即彼。而我們是多黨合作,政事共商的體制,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大家目標一致、方向一致、信念一致。
3.在國內即使發生了不一致的聲音,也不會出現「李在明」式的悲情。我國存在著不同的爭議解決機制,當局部發生矛盾時,一般會得到及時的解決。像尹錫悅對李在明的無視,完全是黨派對立,利益對立導致的。我們不存在這種對立,在政者會把此類事件自覺劃為自己的責任,來及時處理,避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惡化。
我們在此猜測一下李在明絕食結果的幾種可能:
1.尹錫悅接受讓步,或者局部讓步,李在明結束絕食。可能性幾乎為0。
2.尹錫悅拒絕讓步,李在明絕食而亡。這種結果說明李在明一開始就有了必死的決心,犧牲肉體,成就美名。可能性20%。
3.尹錫悅拒絕讓步,李在明因「某事由」放棄絕食。可能性51%。
理想實現了重要?還是我實現了理想重要?
有的人通過努力,窮盡各種手段,自己實現了的理想,我們稱之為成功者;
有的人為了實現理想,犧牲了自己,成就了後來者,我們稱之為英雄。
前者讓人羨慕,後者更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