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和我老婆說,她的工資,她自己當零花錢。我的收入,還房貸,承擔家裡的生活開銷,還有雙方的人情往來。我覺得我的決定,對我老婆其實很不錯啊,但她不高興。一個勁和我鬧騰,說男人的錢在哪裡,愛就在哪裡。我要是不讓她管錢,就是不愛她。實在沒辦法,加上我認為既然結婚了,錢在誰手裡,都一樣,我就答應了。
就這樣,我和我老婆結婚十年,每月我都給她2萬。當然了,我一年到頭,平均下來的收入,不止每月2月。多出來的錢,我用來承擔每月的房貸,有時候家裡的人情往來,也是我在承擔。還時常給家裡買菜買肉,承擔水電費這些。也就是說,我每月給我老婆2萬,至少三分之二,她是能存起來的。
可誰能想到,婚後10年,我媽生病住院要動手術,前前後後加起來,要五六萬。當時我弟弟和弟媳婦都在外地,我爸媽不想提前和他們說,免得回來路上擔心出問題。所以當時只有我和我老婆在醫院,自然也是我先拿錢去付費。於是我讓我老婆給我銀行卡,我先去把錢付了。結果我老婆各種彆扭,不願意給。
我怕我爸媽以為我不願意給錢看病,當時都尷尬了,直接拉著我老婆走出了病房門。我沒理會她當時的表情,知道她基本上隨身帶著這張卡,於是就拿過她的包,翻出銀行卡就去辦手續,結果銀行卡顯示餘額不足。我很詫異,還以為是卡的問題,就開車去銀行,準備把錢取出來。可看到卡里只剩下350,我整個人都愣住了。
冷靜下來之後,我打了銀行流水。然後看著上面密密麻麻的轉帳,對方的名字是我小舅子的名字,我基本上懂了。我努力壓住火氣,先回家拿了自己的銀行卡,回醫院把我媽住院這件事情辦好,直到回家,才甩出銀行流水,問我老婆是啥意思。老婆哭了,在她斷斷續續的敘述中,我才明白了所有事情。
原來我爸媽當初的說法是對的,我老丈人兩口子確實重男輕女。我老婆能打扮也好,還能上高中也罷,不是因為父母一視同仁,而是想要包裝一下,換取更多的收穫。我老婆心裡也知道娘家爸媽不對,知道自己結婚了,要先管好自己的家庭,不能拿家裡的錢去養著娘家一家人。但她耳根子軟,娘家爸媽說幾句煽情的話,她就會心軟。
所以,結婚後,她聽了娘家人的話,堅持要管錢。等我答應之後,她拿著我每月給她的錢,轉身就給了娘家。這就是為啥,結婚10年,我每月給我老婆2萬。結果我媽生病,卡里就剩下350了。都給娘家了,都變成了娘家弟弟的小轎車,城裡婚房的首付,還有娘家人的吃喝玩樂。虧我一直以來,都以為是老丈人兩口子和小舅子自己努力賺來的。
老婆一個勁和我道歉,但我無法原諒。這次幸好是我手裡頭還有錢,我媽需要的錢也不算多,加上我還有一個弟弟。萬一我爸媽生病,就指望這張銀行卡里的錢呢?結果都給娘家了,我爸媽因此出了問題,算誰的?說白了,像我老婆這樣的性格,既然知道娘家人不對,既然知道自己耳根子軟,做不到拒絕,當初就不應該折騰著要管錢。
如果一開始錢都在我手裡,她娘家要錢,她讓娘家人來找我,我早就把事情解決了。我和我老婆提出離婚,我讓她和娘家爸媽說一下,等我媽這邊出院。接下來就是還錢和離婚的事情了,現在娘家就可以趕緊開始湊錢了。老婆一直在哭,哭著求我原諒,但我從頭到尾,就剩下一句話,還錢離婚。
你們說,我的決定,狠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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