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再婚,男方搬進我家住,無意中發現他有兩個房本我決定離婚

2023-09-26     言諾     8184

前言:

方阿姨在朋友介紹下,找了一個老伴,婚後二人住進了方阿姨家裡。男方表現得非常勤快,每天都做家務,掃地、洗衣服還做飯,但就是不出生活費。方阿姨以為他經濟條件不好,就沒好意思問他要錢,反正自己每個月有5000多退休金,夠兩人花了。但是,在她無意中發現新老伴兒有兩個房本兩套房之後,非常心寒,決定離婚。

口述:方新榮

我叫方新榮,是個55歲的退休老阿姨。我愛人6年前就已經去世了,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已經結婚成家,平時不跟我住一起,這些年我都是一個人生活。

老姐妹看我一個人太孤單,就給我介紹了一個對象,老秦,57歲,比我大兩歲。老秦人很好,性子溫和,說話有條不紊,不快不慢的,很好聽。最主要是人勤快,愛做家務,會做飯。

而且,老秦只有一個女兒,在南方工作,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已經在南方買房了,平時也不跟老秦在一起住。等於說,我們兩個都是自由人,雙方子女也都支持我們找第二春。

結婚前,我問老秦婚後怎麼住,他說:「你家房子寬敞,住你家吧。我現在住的這個是出租屋,房子小,不方便。」

當時老秦只跟我說,他一個月退休金3000多,並沒有跟我說他有沒有房產,我也沒有問。因為我們倆都是退休人員,都有退休金,條件不會差到哪兒,而且我也沒有要彩禮錢。

我們二人只是請了雙方都認識的朋友,坐在一起吃了頓飯,當然,飯錢是他掏的。

婚後,老秦住進我家,我早上有了熱乎的早餐吃,家裡的地面也天天有人掃地有人拖了。原先亂糟糟的沙發,也被他收拾得整整齊齊。

看著煥然一新的家,我覺得兩個人一起生活,還挺有意思的。

只不過,他從來不給我生活費,家裡的買買菜、買日用品費用、水電費、物業費、燃氣費都是我一個人出的。之前是我一個人,每個月大概1200塊錢就夠了。現在是我們兩個,差不多要2000多塊錢。

雖然我的退休金有5000多塊,但是我也想給自己攢一些養老錢啊。老秦以來,生活開銷多了,我有點肉疼。

但是,我又不好意思開口問他要錢。再說了,人家來了我家,每天都做家務活,我也不能白白享受人家的照顧啊。當然,我們晚上也是夫妻義務相互盡一下,雖然都50多歲了,但到底是夫妻嘛。

在一起生活了5個多月之後,我幫他整理衣服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他有兩本房產證,一個面積寫的104平方米,一個寫了123平方米,都不小呢。我現在住的房子才97平方米。

他之前說自己在租房住,而且房子很小,所以不方便我去居住,難道是騙我的?

然後,我就問了我老姐妹,她告訴我:「老秦的女兒在南方買了房子,每個月的月供要13000多塊錢呢,老秦就3000塊錢的退休金,想要幫襯女兒,只能賣房子,或者把房子租出去。眼下房子不太好出手,就只能租給別人住了,他自己就在外面租個小房子住。我以為這些情況他跟你講過了,所以我就沒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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