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王秋香是在朋友的宴會上相識,當時看到王秋香,我仿佛看到了張彩霞的身影,或許是這個原因讓我對王秋香展開了猛烈的追求,可能是我倆有著相似的感情經歷,讓我倆很快走到一起,交往了半年,我們倆就結婚了。
當時王秋香在一家商場當導購員,一月工資3000齣頭,而我此時已經是一家公司的高管,年薪30萬。
和王秋香結婚後,我勸王秋香辭職,讓她安心的做個家庭主婦,但王秋香拒絕了,她說不管男人多掙錢,女人還是要經濟獨立,我也就沒再勉強,
可結婚半年後王秋香逼著我上交工資,還說每個月只給我一千零花錢,其餘錢他幫我存著,將來有急用了再給我。對於王秋香的這個想法,我當然拒絕,一來王秋香有個兒子,他前夫自己都養不活,我把工資交給了王秋香,難免不保證王秋香會偷偷地拿錢去養她的兒子。當然王秋香養兒子我也無話可說,可萬一王秋香背著我肆無忌憚地拿著我的錢給她兒子花錢,那我一年不是白忙活了;再說我和王秋香結婚才半年,婚姻的道路還很長,誰能保證我和王秋香會恩愛一輩子呢。
我拒絕後王秋香跟我吵架,說我不信任她,不想和她真心過日子,我笑了。
我寧可每個月給王秋香5000,我也不會把工資交給一個我還沒有完全了解的女人,你們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