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長途客運司機,妻子難忍寂寞,常年聚少離多我們離婚了
楊超的父母也知道自己兒子的德性。這回一看兒子帶回這麼個年輕水靈的姑娘,和兒子一起拚命討好。
家裡的飯菜,玲玲吃不慣,楊超父親還每天從飯店給她訂菜,她的內衣內褲都是楊超母親手洗的。
楊家隔壁的一個嫂子,偷偷跟我說:「那孩子見這家老人掏心掏肺的,心就軟了,同意了和楊超繼續在一起。他們沒有登記,楊超父親還到處借錢給他們辦了婚禮。我們都去吃喜酒了。」
聽到女兒居然和這樣一個騙子結了婚,18歲的大姑娘當了兩個孩子的繼母,我殺人的心都有了。可細細想來,我又覺得愧疚。
這些年,我雖說又當爹又當媽,可是,我心粗,又忙於生計,根本沒有像楊家父母這樣,無微不至地貼身照顧過女兒!
楊超父母告訴我,他們已經進城租了門面,開了畫室。我要了地址,顧不上兩天沒進食沒睡過一個整覺,打車直奔位於城裡的畫室。
三個多月的奔波,從東北到北京到江蘇,我別無它求,只要能見到女兒,把她平安帶回家就行。沒想到趕到畫室,我再次撲了個空。
畫室的外牆被人用噴漆寫滿了曹玲的名字,「欠債還錢」歪歪扭扭鋪滿外牆,玻璃都被打碎了。
向旁邊超市的老闆一打聽,才知道楊超和曹玲被警察帶走了。我差點暈倒在地,老闆趕緊扶我坐下,告訴我,畫室沒什麼生意,楊超招了幾個孩子,就畫畫簡筆畫,賺點錢還不夠付房租,楊超和曹玲經常吵架,互相埋怨對方。
老闆聽到楊超曾大吵大嚷,逼曹玲向家裡要錢,說:「我們現在是一家人了,你爸的錢就是我們的錢!」還罵:「我當初看上你,是因為你家條件好,結果你不搞錢,不做家務,我要你有什麼用?」
我心疼女兒的同時,不明白她為什麼不回家,難道同父親和解比和騙子生活在一起還難嗎?
馬不停蹄趕到派出所,玲玲已經被關進了拘留所。民警告訴了我事情的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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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楊超開畫室租門面需要錢,就用曹玲的身份證網貸,曹玲不肯,楊超就罵:「你吃我的,用我的,一分錢不出,我白養你嗎?」
楊超搶了玲玲的身份證借錢,但這些錢到期他當然還不上,網貸那個東西一沾上,和吸毒一樣,一上癮就停不下來。
催貸的人窮凶極惡,一開始打電話威脅曹玲,後來給她發了幾個網站連結,把曹玲的頭像P到三級片上,還有一些賣成人用品的非法小廣告上,上面寫著污言身穢語。曹玲很害怕,讓楊超想辦法,楊超卻逼她給我打電話要錢還債。
一提到我,玲玲就沉默了。她性子倔,我猜她一定是覺得對不起我,不想給我再添麻煩。催貸人不斷打騷擾電話,讓曹玲欠債肉償,曹玲嚇得關了手機。
後來,這夥人上門,逼曹玲在一張合同上簽字,說如果不在三個月內還清欠下的十萬債務,就用肉償。
曹玲要報警,楊超卻攔下來,說不找我要錢也行,就去當模特賺錢。我急著問:「都到這種地步了,孩子怎麼都不願意找我啊?」
民警說:「楊超動不動就威脅說,不按他的辦法,就要弄死她。姑娘才18歲,年紀小,人生地不熟的,估計是被嚇住了,不敢跑不敢逃,就知道哭。」
就這樣,楊超安排玲玲去做了雕塑模特。雕塑模特需要一絲不掛,在身上每個部位畫好尺寸,再澆築石膏定型,過程很難熬。玲玲一開始不願意,楊超給她洗腦說這是為藝術獻身,為愛情獻身。
楊超把曹玲租給一位年紀60多歲的雕塑家,他要塑一組以女性為主題的雕塑參加展覽,一次付給楊超4萬元。
可這個楊超偏偏心術不正,覺得老頭是名人又出手大方,想多勒索點錢,於是在雕塑進行到一半時,故意汙衊老先生對玲玲非禮,讓他再給5萬封口費,雕塑師要報警,楊超在和他爭執的過程中將老人推倒在地,帶著玲玲逃跑了。
沒想到,倒地的老人突發腦梗塞,被鄰居發現後送到醫院沒有搶救過來,去世了。老先生的家人報了警,警方介入調查,帶走了他們。
民警告訴我,曹玲已經交待了全過程,可是楊超推卸責任,不承認自己推過老人,還汙衊玲玲和老頭的關係不幹凈,被自己抓到,老頭惱羞成怒才發病。
老人家屬非常氣憤,調取了家裡的監控,證實了玲玲的說法,但仍堅持認為楊超和曹玲在玩仙人跳,要讓他們負法律責任。

我找到老人的家屬,向他們道歉,求他們高抬貴手放過曹玲,被對方拒絕了,他們堅持認為玲玲和楊超是一夥的,一定也參與了敲詐。
臘八的時候,想到每年我們父女倆都要吃一頓臘八粥,而如今,女兒卻在拘留所里,我更加心急火燎。
沒辦法,我只能一次又一次找到他們,為了救女兒,我甚至跪在他們面前,同時趕緊讓妹妹出兌了水果超市和生態園,籌來的35萬元當作賠償款,想要交到死者家屬手裡。
我已經顧不得一個男人的顏面了,跪在地上,把我們父女的經歷告訴受害人家屬,細數曹玲被騙的經過。
一開始家屬對我的態度很差,拒收賠償金,對我不是詛罵就是要報警。可為了女兒,我豁出去了,天天去他們家門口哀求。
次數多了,老人的小女兒看我救女心切,態度誠懇,全家人再三考慮之後,終於收下賠償金,給玲玲出具了諒解書。
對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最終,法院認為,曹玲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作不起訴的決定。
曹玲在拘留所里關了28天之後,在1月底終於放了出來。
我去接她,四個月不見,閨女瘦了很多,她哭著撲進我懷裡,趴在我肩膀上,一聲:「爸,我錯了!」化解了這些日子我尋找她的所有艱辛。
楊超在敲詐勒索過程中造成老人意外死亡負直接責任,判處有期徒刑7年。
把孩子領回家後,經歷過這些大風大浪,玲玲變化很大。一開始,她還有點自暴自棄,後來,開始發憤圖強。雖然沒能參加高考,但在今年9月,我還是自費讓她上了她喜歡的室內設計學校。
出了這麼多事,我不想過多埋怨孩子。以前,我常聽人說,女兒要富養,否則,男人一顆甜棗就能把姑娘給拐走了。
現在,我才知道,真正的富養,不是物質的給予,而是給她足夠的安全感,給她充足的愛與陪伴。
好在,我也是第一次當爹,她也才19,我們都有很長的路要走……
—— 全文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