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網紅哭訴老公出軌,反被指控帶異性回家過夜,遭對方索賠45萬

後來,他通過查看監控,發現2021年2月16日以及4月12日,袁曼軒2次帶著一名姓賴的異性回家過夜。因此,他決定起訴袁曼軒以及賴男,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200萬台幣,摺合人民幣45萬元。
對於郭紹源的指控,袁曼軒請了律師給自己抗辯,她痛斥對方未經自己允許,在住所門口和臥室裝監控,嚴重損害她的隱私,希望法官不要採納郭紹源的證據。

經過一輪擾攘,法官認為郭紹源在家裝監控的行為,確實損害了袁曼軒的隱私,因此相關影片不具證據能力。

一對曾經恩愛的夫妻,鬧成如此地步,真的不勝唏噓。希望兩人為了年幼的孩子們,好聚好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