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中國人的思維里,父母的財產是應該留給兒子的。兒子才能傳宗接代,而女兒註定要外嫁到別人家,所以不應該繼承財產。而女兒為了娘家家庭和諧,往往會主動或被動放棄財產。只是當初勸女兒放棄財產的父母,在若干年後又找自己的女兒養老。這讓女兒情何以堪?
我家裡有姐弟,弟弟比我小三歲。從小到大,爸媽就一直告訴我,要愛護弟弟,有什麼好東西也全都先留給弟弟。雖然爸媽對我也好,可是他們對我的好,跟對弟弟的好卻完全不同。父母對我的好,只是義務上的,而對弟弟的好,卻是無底線寵溺。
02
我大學畢業後,媽媽就打來電話,讓我每月給兩千,說弟弟上大學,他的學雜費和生活費由我負責。可我自己的學雜費,卻是靠著助學貸款,而且爸媽曾放話,讓我自己還,他們不干涉。而生活費,則靠自己勤工儉學而來。對於爸媽的安排,我反抗過,可最終還是屈服了。不屈服,我爸媽就會天天打來電話訴苦,一遍遍說著養大我多麼不容易,我是時候該回報他們了。
就這樣,我剛畢業就開始了供弟弟讀書。因為自己所有的錢都給了弟弟,所以弟弟大學畢業後,我又身無分文了。就連想和當時的男友買房結婚,也湊不齊首付。我跟爸媽借錢買房,可爸媽不肯借,說他們的積蓄全給弟弟留著買房娶媳婦。最後我們沒有買房子,就這樣簡單結婚了。
03
我們結婚後一年,弟弟也準備結婚了。當時老家拆遷,爸媽的老房子分了差不多380萬和兩套房子。我心想我還沒有房子,爸媽肯定會分我一套房子。我也不貪心,拆遷款肯定沒我的份,但兩套房子我覺得他們會給我一套。於是我興沖沖回家問媽媽要房子,結果我媽看都沒看我一眼,直接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兩套房子和拆遷款全給你弟弟,你要房子就自己去買,別打娘家的主意。
那天我是哭著離開了娘家,從此就很少再登娘家門了。後來靠著我們的積蓄,以及東借西湊才湊齊了房子首付。我們買房後,卻無意聽到弟弟敗光了家裡的拆遷款以及兩套房子。爸媽也為此紛紛病倒了。我連忙趕回娘家,這才得知,弟弟背著爸媽拿走家裡的拆遷款,還把兩本房產證拿去抵押貸款。結果現在全都輸光了,還倒欠了不少外債。
04
媽媽病得比較嚴重,直接住進了醫院。醫生檢查,這才得知,我媽患了癌症。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所有的事都堆在了一起。醫生讓我們籌備幾十萬準備動手術,可我剛買房,哪裡還有餘錢?我建議賣掉弟弟弟媳現在住的婚房,先給我媽治病。可不但弟弟弟媳不同意,就連我媽也不同意,說房子必須留給她孫子,不能動,然後讓我去借幾十萬來給她動手術。
媽媽的話,讓我一陣惡寒。我冷笑看著她,問她,我剛買了房,還欠了不少外債,我去哪裡給你湊手術費?當初你把拆遷款和房子給了弟弟,就該讓弟弟承擔起這個責任。可媽媽卻不聽,哭鬧著偏要我拿錢,不拿錢就跟我斷絕母女關係。我頓時心寒了,一氣之下跑出了醫院。這就是我的好父母,需要我出錢時,就是女兒。娘家分錢分房,我就是外嫁的女兒。我心裡很難受,眼淚止不住往外流。大家說,這樣的情況下,我要去借錢給我媽動手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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