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東西自己有決定權和處置權,借不借給別人自己說的算。
再加上近些年層出不窮的因為借車導致的交通事故的影響,別人好心借車,結果因為朋友酒駕或者出事故,導致自己愛車報廢,而且還被捲入了官司之中。
類似案例比比皆是,所以現在很多人在借車一事上很是忌諱。
鄰居之所以找藉口拒絕,也是一番好意。
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鄰居找上門來借車,如果一口回絕了面子上掛不住,所以只能給自己和對方找一個臺階下,不至於撕破臉皮、鬧得太尷尬。
編者在翻看評論時發現這名女子說了這樣一句話:「為什麼不直接送我去?」
這個問題問得有些莫名其妙了,車子是別人的私有財產,送或不送、借或不借的決定權在於車主。
如果車主選擇「送」了,那是念及鄰居的情義,如果不送也是別人的本分,他人無可非議。
再退一步來講,如果鄰居送了,到了醫院之後是在那裡等著還是直接回家呢?
如果等了,鄰居的時間就浪費在了這上面,如果不等,有可能會說人家不近人情。
其實編者始終認為:借別人車子的時候,就是在給別人出難題。
不借吧別人開口了,不好拒絕,借吧又擔心出事故或影響自己的工作安排,給自己帶來麻煩。
所以編者建議,車子能不借就別借,哪怕包車也不要借車,萬一出點啥事,毀的可是兩家人,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