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悅悅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說是在南城那邊開了家麵館。我後來特意找到那家麵館,感覺生意還不錯,湯麵的味道也可以,她的老公在廚房忙活,她端面送水,跟普通的夫妻檔飯店沒什麼兩樣。所以我也會經常在他哪裡吃面,畢竟比較方便,所以我也還是很喜歡在他哪裡吃的。
結帳的時候,因為手機里沒錢了,我拿出現金給她,但是邊上一個老婦過來收了,張悅悅叫她媽,所以這應該是她的婆婆。我有點奇怪,不都是老闆娘收錢嗎,怎麼會是婆婆收?當然,只是一閃而過的疑惑,並沒有細想,畢竟別人家裡的事情我也不好說什麼。
有一次,我跟那位朋友逛街的時候,她接到張悅悅的電話,然後她突然笑說:「那是你自作自受!以後這種事別來跟我說,你暢快了,我心裡卻要堵半天!」她雖然在笑,但其實很生氣,手都在哆嗦。掛掉電話後,我問出了什麼事,她氣惱地說:「哀其不幸 怒其不爭。」
張悅悅跟丈夫結婚之前初戀愛了半年,其間分了三四次手。她丈夫其實並不愛她,平時對她的話也不是很好,兩個人在一起也是經常就因為生活上面大大小小的事情吵架,只不過當時正好處於感情的空虛期,又恰好認識了她,當時也只是想要找一個打發時間的對象罷了。戀愛才三個月時,丈夫覺得他們不合適,於是提出分手。
朋友說:「你知道她是怎麼挽留他的嗎?她像那些狗血劇一樣,跪下來拖著他的腿,哭叫著他不要走,而且,那還是在大街上,眾目睽睽之下。」
我聽得瞠目結舌,在麵館里,我見過她的丈夫,長得並不出眾呀,而且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個地方這麼喜吸引她,讓她為他做那麼多。那麼,她究竟是因為什麼才甘願愛得如此卑微呢?
朋友煩躁地說:「誰知道呢,中了邪唄。」剛才,張悅悅給她打電話哭訴,說婆婆為了防止她貪錢,就像個太上皇一樣在店裡收錢,而老公純粹只是將她當成一個夥計,還沒有工資的,平時也就是除了自己有口飯吃,平時的話也都沒有其他的。她說結婚三年,就受了三年委屈,她現在很後悔,想離婚,自己也不知道當初為什麼一定喲啊這樣跟他結婚,如果是早知道會有這樣的結局的話,肯定不會做出那麼衝動的 選擇。
我說我倒認識一個律師,可以介紹給她,但朋友鼻子裡「哧」了一聲,說:「拉倒吧,他們結婚三年,她提離婚就提了兩年半,結果怎麼樣,老公沖她笑一個,她就滿心歡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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