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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陳雲沒錢了,現在她的兜里只剩千來塊。
雪上加霜的是,她兒子樂樂又生病了。
醫生給她說樂樂這是急性咽喉炎引起的高燒,現在情況有點嚴重需要住院,讓她趕緊去辦理入院手續。
她頓時慌了,她沒想到樂樂會病得這麼嚴重。
她像是失魂了似的,向著醫生連連應了幾聲「好」後,便一手拿著單子、一手抱起樂樂匆忙跑去繳費了。
可一切辦妥後,坐在樂樂病床邊的椅子上,她的精神依然緊繃著,因為,她口袋裡,這回就只剩下幾百塊了。
02
其實,陳雲是單親媽媽。
樂樂是她跟鄒明民的孩子。
鄒民本來只是她的男閨蜜。
可有一回她想去看性文化展,但是問了一圈的同性好友,她們不是沒興趣就是沒時間。
沒辦法,她只好把主意打到鄒民身上。所幸,他沒有拒絕她的邀請。
雖說他們平時以閨蜜兄弟相稱,但那天從展館出來後,兩人的臉都微微發紅,他們之間的氛圍也發生了微妙變化。
不久,鄒民就將兩人間的那層窗戶紙給捅破,跟她表白。
她也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她跟鄒民正處在熱戀期時,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膩歪在一塊。
有回夜裡,他倆正打得火熱時卻發現屋裡沒有保險套了,這箭在弦上,鄒民便哄她:「乖,這次先別戴套了,一次而已,不會那麼巧就中了的。」
她當時情到濃時,也在鬼使神差下同意了。
事後,她也忘了要吃緊急避孕藥。
結果很不幸,她真的一次就中招,懷孕了。
她心情很複雜。
畢竟那會,她跟鄒民才交往半年,還沒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她怕鄒民會不要這個孩子。
但小小的生命就在她肚子裡紮根生長,她那會對鄒民也愛得深切,自然也是忍不住會期待鄒民會不會因為這個孩子而跟她求婚。
可她萬萬沒想到,當她跟鄒民說她懷孕後,鄒民會驚愕地睜大眼睛,臉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住。
他當時緩了一會,神情嚴肅,語氣強硬地說:「我還沒做好做父親的準備,你還是去把孩子打掉吧。」
陳雲的心像是一下子掉進了冰窟窿里,也是這一瞬間,她才猛然意識到,鄒民根本不愛她,不然他不會那麼冷靜且不帶一絲猶豫地說出這樣的話。
因此,當晚他們大吵一架後便不歡而散。
最終,考慮再三後,陳雲還是決定要去把孩子打掉。
她給閨蜜說了這事,想讓閨蜜陪她去醫院,可閨蜜卻說她傻,白白給鄒民睡了幾個月,被他搞大了肚子,還自掏腰包去墮胎。
閨蜜說她不能就這麼讓鄒民拍拍屁股走人,喊她去找鄒民要墮胎費及營養費,待要到錢了再墮胎和分手。
陳雲心裡也是怨恨鄒民的,她怨鄒民的無情無義,所以她按照閨蜜說的,主動去找了鄒民。
她給鄒民說了,當時是他要求不戴套的,現在鬧出人命來了,他自然也得承擔一定的責任。
鄒民說他還想再玩玩,否則負責不了。
她也就直接說了,她不需要他負責了,但墮胎的費用以及後續坐小月子的營養費,他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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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可鄒民不願意。
他倒不是沒有錢,他就是覺得當時不戴套也是陳雲點頭了的,憑什麼現在都分手了,她墮胎反而要找他要錢。
可他也還是架不住陳雲三天兩頭地找上他家來,所以最終還是點頭同意了給她6萬墮胎費及營養費,並簽訂了協議。
陳雲拿到錢後,便跟著閨蜜一塊去醫院準備做手術。
可這時,陳雲的月份已經大了,醫生跟她說,只能剖腹產了。
她頓時就慌了,她知道引產對身子傷害很大,弄不好還要二次清宮。
而又像是在冥冥中註定的一般,她忽地感覺到肚子裡的孩子動了一下,那種感覺很微妙,仿佛是孩子在跟她說,不要拋棄他。
就這樣,她最終還是沒有勇氣簽字,她摸著微微隆起的腹部,決定把孩子生下來,獨自撫養。
03
只是,未婚先孕這事,陳雲的爸媽根本就接受不了。
她懷孕期間,他們連問都不問一下,孩子出生時,醫院裡也只有閨蜜陪在她身邊,坐月子時,更是只有她自己一個人。
在無數個夜裡,她都曾抱著嗷嗷待哺的孩子忍不住落淚,甚至絕望地想過抱著孩子從樓上跳下去,一死了之。
好在,隨著樂樂一天天地長大,她也一點點地被孩子給治癒,就再也沒想過要去死的事。
只是,樂樂的身體一直不太好,經常生病。
她為了照顧樂樂,也辭了職,僅靠著鄒民當初給的那6萬塊,她根本就沒法生活下去。
無奈之下,她只能跟朋友學習線稿、上色,在家接些畫稿的兼職工作,以此來補貼家用。
而現如今,樂樂又生病了。
而她,真的再也拿不出更多的錢來了。
思來想去後,她就著夜色,走出病房,給閨蜜打去電話想要借點錢。
閨蜜很爽快地給她轉來5千塊,她說了聲謝謝後,閨蜜又跟她說:「你這樣不行啊,鄒民不是樂樂親爸嗎?他經濟條件這麼好,你要不去跟他要點撫養費?」
陳雲聽到這話,第一反應是拒絕的。
當初她拿了鄒民家6萬,還向他保證了會把孩子打掉,可現在她不僅沒打掉孩子,還要去他家找他要撫養費,她怎麼開得了這個口?
掛掉閨蜜的電話後,她徹夜未眠。
看著病床上的樂樂,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負罪感。
她當初自私地將樂樂生了下來,卻無法給他好的生活條件,平時就連一件新衣服,她都得猶豫好久才捨得給他買。
若是,鄒民真的願意給撫養費的話,也許,樂樂就不用過得這麼苦了……
陳雲掙扎了一宿後,終究還是決定找鄒民要撫養費。
畢竟樂樂是他的孩子,作為父親,他理應給撫養費。
04
陳雲很快便聯繫上了鄒民。
鄒民接到陳雲的電話時正在家裡逗女兒玩耍,當他聽到她的聲音時,臉色一下子就變得陰沉起來。
當年他們鬧得如此的不體面,他早就把她的一切聯繫方式都刪除拉黑了。
而且正是因為陳雲當年那麼一鬧,他爸媽也知道了這件事,他們怕他再惹出人命來,便押著他去相親。
沒過多久,他就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兩人很快就結婚了。
他現在並不想跟陳雲再有任何牽連,所以,在聽到陳雲說出來見面時,他下意識地拒絕了。
正當他要掛斷電話時,陳雲卻說了句句:「當年的孩子我生了下來。」
這話無疑是平地里的一聲驚雷,把他給震住了。
他緊張地站起身來,走到一旁,壓低聲音問她:「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陳雲直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並約他出來見一面。
鄒民怕陳雲又給他整什麼麼蛾子,猶豫片刻後便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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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民很快就來到了陳雲說的地方,發現陳雲的身影后,他不由得加快腳步,走上去沉著臉問她:「陳雲,你電話里說的是什麼意思?」
他就站在陳雲面前,死死地盯著她。
不料,陳雲僅愣了一會兒後,便讓他坐下。
他入座後,陳雲翻出相冊,找出樂樂的照片和出生證明,放在他面前,一五一十地跟他把事情說清楚。
鄒民繃緊的神經在那一刻斷了,也顧不得是在公共場合,大聲沖她吼著:「你瘋了嗎?」
他緩了一會兒,神色依舊鐵青,板著臉問陳雲現在找他幹什麼。
陳雲也不打算跟鄒民繞圈子,直接說明了來意,她希望鄒民可以盡一下父親的責任,每個月給一點撫養費。
最後,陳雲還拍著胸膛跟鄒民保證,她沒有要去打擾他的家庭的意思。
可鄒民卻不願意,直接回絕了她,說當年他們說清楚了,而且他也給了墮胎費跟營養費,現在這個孩子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陳雲還想挽留鄒民,她覺得他們還有商量的餘地,可鄒民根本不給她這個機會,像是背後有洪水猛獸追趕他一樣,留下一句「這孩子我不會認的」便匆忙離開。
這次談話失敗後,她後續又找過鄒民好幾回,可每一次都被鄒民拒之門外。
06
既然鄒民鐵了心不願意給撫養費,陳雲只好找上了鄒爸鄒媽。
而且,俗話說「隔代親」,她想鄒爸鄒媽不會願意看著他們的孫子吃苦的。
如她所料的那樣,鄒民的爸媽在得知她當年沒有把孩子打掉而是生了下來,並且還是個男孩後,高興得臉上樂開了花。
因為,鄒民和妻子如今只生了一個女兒。
他們思想很傳統,總覺得女兒怎麼都不及兒子好。但他們也催了鄒民夫妻好多回,讓他們再要一個孩子,可鄒民的妻子卻總說生孩子太痛、養孩子太累,說什麼也不願意再要多一個孩子。
而鄒民,也是一副吊兒郎當的態度,這讓兩老只能自個干著急。
如今聽到陳雲給他們生了一個孫子,他們知道,他們鄒家有後了。
所以,他們握著陳雲的手連連表示,孩子的事就包在他們的身上。
陳雲這才鬆了口氣。
07
而鄒民得知陳雲來他爸媽這鬧後,他氣得牙齒咬得咯咯響,恨不得立刻就去找陳雲算帳。
可接下來他爸媽的話卻讓他懵了,他們竟然想把那樂樂認回來。
鄒民立馬拒絕了,現在他跟妻子感情正好,要是這事被妻子發現了,他的婚姻可能就岌岌可危了。
可在鄒爸心裡,孫子更重要,他瞪著眼睛訓斥鄒民:「那是我們鄒家的孩子,怎麼都要認回來,我可不想讓我孫子叫別人爺爺,你說什麼都要把孩子給我接回來。」
鄒民很頭疼,他沒想到他爸居然那麼古板,他最近已經因為這事煩得焦頭爛額的,因此不想再跟他爸媽起爭執,便想離開。
可沒想到,兩老見鄒民不吃硬的,只好來軟的。
鄒媽拉著鄒民打起感情牌:「我今天看了一下那孩子的照片,比起其他同齡小朋友真的瘦弱很多,他怎麼都是你的兒子,如果不把他接回來我是怎麼都不安心的。」
鄒民見鄒媽一副要哭的樣子,又想起照片里的孩子,也不禁有點擔心。
鄒媽見鄒民神色有點鬆緩,便緊接著說:「你現在有一個女兒,再要一個兒子不就湊成一個「好」字了嗎。媽媽媽也是為了你好,女兒都是嫁出去的,以後你老了還是得靠兒子。而且你老婆也不算小心眼的人,到時候媽媽去勸一下就行了。」
鄒民心動了,想著那畢竟也是自己的兒子,最終他還是選擇聽從父母的意見,給陳雲打了一通電話。
08
陳雲赴約來到鄒民所說的餐廳。
她看到鄒爸鄒媽笑容滿面的樣子,以為是他們幫她說服了鄒民。
可她怎麼都沒想到,鄒民一家竟然是打著要把孩子從她身邊帶走的主意。
她沒有過多地思考,一下子就回絕了他們。
對她來說,作為一個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孩子的確很艱難,但她是愛樂樂的,樂樂就像是她的命根子,讓她把命根子拱手送出去,她是無論如何都做不到的。
她如今來找鄒民,僅僅是想為樂樂爭取應有的撫養費,她從來沒打算把孩子給他們。
可如今鄒家也表明了態度,撫養費也沒得談,他們只想認回孩子。
因此,他們最終還是不歡而散。
09
但鄒民怎麼也沒想到,陳雲會把他告上法庭。
陳雲說樂樂是他的孩子,他理應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
鄒民拿到傳票時直接氣到說不出話來,他沒想到他沒追究陳雲的責任,反倒要被她倒打一耙。
鄒家人更是義憤填膺,他們迅速聯繫律師,以鄒民跟陳雲簽訂了墮胎協議為由進行抗辯。
可結果卻令鄒家人傻了眼。
法院判定鄒民和陳雲所簽訂的墮胎協議違背了公序良德,視為無效;而且女性擁有生育權,鄒民無法要求她打掉孩子,而鄒民作為樂樂生物學上的父親,也理應支付撫養費。
最終,法院判定鄒民每月需支付2千元撫養費,直至樂樂18周歲。
陳雲如願拿到撫養費後,生活一下子輕鬆了不少。
雖然她也知道當初這事是她做得不夠地道,可為了樂樂,她不得不這麼做,即使鄒民恨她,她也認了。
只是,她也常常會想,如果當初她跟鄒民在尚未做好要生養孩子的準備時,沒有抱著僥倖的心理,而是做好安全措施,那她跟鄒民最後是不是有可能會走到最後,會結婚,會正常懷孕,而樂樂也不會成為私生子,而是在一個有愛的大家庭里長大?
可惜啊,木已成舟,她跟鄒民的姻緣線,早已經因為那一夜的瘋狂而不再相交。
往後,她就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好好照顧樂樂,至於其他的,就順其自然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