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一段時間,他們很甜蜜,妻子懷上了他們的孩子,他們高興地去醫院檢查查時,卻被醫生告知:江麗智惠美是有嚴重的高血壓,醫生建議不宜生孩子,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高倉健和妻子忍痛打掉了孩子,高倉健把重心投入到事業上,經常沒有在家,妻子孤單寂寞,借酒消愁,聚少離多的等等各種原因,他和妻子的感情也慢慢淡薄了,最終兩人分開了。
後來,他妻子卻因為喝酒去世了,高倉健感到特別的愧疚,覺得如果不離婚,他妻子就不會去世了,從此以後,為了表示贖罪,在妻子的墓地旁邊買了一棟房子,每天陪伴妻子。
時間流逝,他的年紀也越來越大,感到特別孤獨,也沒有人照顧他的生活,他還想找一個保姆。
這個保姆,比他小很多歲,她們是在香港拍戲時認識的一個叫小田貴的女人。
這樣他們又聯繫上了,小田貴就以保姆的身份住進高倉健房子裡。
無微不至地照顧他,照顧了他十七年,照顧他的飲食起居,是他的保姆,還是他的妻子,高倉健卻沒有給她一個名分。
高倉健83歲那年去世了,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小田貴也沒有通知他的家人,就把高倉健安葬了,繼承了他的四十億財產。
他去世以後,高倉健的妹妹才知道消息,認為高倉健沒有親人,她又是高倉健的妹妹,要求保姆把哥哥的財產交出來,小田貴說:「沒有你的份,一毛錢都是我的」。
高倉健的妹妹非常憤怒,一紙把保姆告到法院:「我沒見到哥哥的遺骸,保姆也不讓我去祭拜。」
保姆卻說:「這是高倉建生前的遺願,不希望被人打擾,我是尊重他的遺願,」
當庭展示了高倉健的遺願,保姆說:「我是他的保姆,你還是他的養女,更是他的愛人」。
高倉健在遺願中說:「把全部財產留給照顧她的人,留他的養女」,因為證據確鑿,法院判決保姆繼承高倉健的財產合法。
高倉健的妹妹是欲哭無淚,真的跟保姆說的一樣,沒有得到一毛錢。
這能怪誰呢?只能她,哥哥生前的時候不關心,不照顧,當然就沒有權利繼承哥哥的財產了,他沒有孩子,當然是保姆和養女繼承。
在現實中也有少數人對自己的親人不管不顧,可是,在繼承財產的時候,打破腦袋也要爭取,沒有付出就沒有得到,沒有管過,照顧過,即使是親人,也會失去繼承權的。
對自己的親人一定要好一點,可別到時候,財產給了外人,打官司都打不過,你們說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