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兄弟如手足,父母留給自己最好的禮物就是手足。
然而,也有人說,親兄弟明算帳,再好的親兄弟,也要有界限感和邊界感,而不是把所有糊塗帳都混在一起算。
結婚前,宋志明每月寄回去3000塊錢給父母。結婚後,不顧妻子的反對,他依舊每月寄回去3000塊錢。其他時候,他也對父母有求必應。
然而,當妻子生病,他想賣掉房子給妻子治病時,卻遭到了父母哥嫂的一致反對:房子不能賣,我們不同意。
02
宋志明是從農村裡走出來的鳳凰男,相對於一輩子呆在農村出不來的同齡人,他算是極其幸運的,能通過自己的努力實現魚躍龍門。
宋志明從小就很聰明,學習上也很刻苦耐勞。因此,當同齡人紛紛輟學外出打工時,他卻憑藉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外地大學,還用實力和能力順利留在了當地工作和安家。
因此,自強自立的宋志明,一直是父母誇讚的對象。宋志明也很爭氣,一畢業就找到了一份大公司的工作。
而當他拿到第一份工資開始,父母就打來電話,讓他每月寄回去3000塊錢,說他們年紀大了,沒有經濟來源。
03
對於父母的養育之恩,宋志明一直銘記在心。因此,父母要求寄回去多少,他都有求必應。
哪怕父母前腳剛拿到他的錢,後腳轉手就補貼給了哥嫂,他也只能睜隻眼閉隻眼。甚至在有些時候,他也感激哥嫂留在老家,留在父母身邊,替他盡孝。
考慮到這一層,宋志明自然是對父母有求必應,即便有時父母所提的要求,有些強人所難,他也竭盡所能去滿足。
因此,他結婚前的那幾年,父母和哥嫂的日子,在他的經濟支援下,肉眼可見地好轉了起來。
04
直到宋志明和妻子結婚,婚房沒有彩禮沒有。妻子覺得很憋屈,但宋志明也沒辦法,他總不能逼著父母出錢。畢竟父母都這把年紀了,讓他們掏個幾十萬買房,比登天還難。
妻子憋屈,岳父母也不樂意。雙方僵持了許久,最終岳父母還是心疼女兒,給他們拿了20萬,宋志明自己5萬存款,再找朋友借了10萬,勉強湊齊了35萬,買了一套房子。
考慮到雙方都出了錢,宋志明在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為此,他的做法還遭到了父母的一致反對,認為房子是男方買,就應該只寫男方的名字。
宋志明沒有妥協,堅持寫了妻子的名字,為此還被父母好一頓抱怨和怒斥,說他是娶了媳婦忘了娘。
05
買房後,妻子要求上交工資卡。考慮到妻子的感受,宋志明同意了。只是他依舊每月雷打不動地給父母寄過去3000塊錢。
為了補貼父母的事情,宋志明和妻子爭執了好幾次。妻子認為,他們剛買房,又要還債又要養孩子,經濟壓力太大,可以緩一緩,等經濟允許了再孝敬。
可宋志明卻認為為人子女,就應該盡到孝心,不能等。更何況,他和父母各住一處,平時他也沒辦法隨叫隨到出力,就只能多給些錢彌補。
妻子拗不過宋志明,只好默許了。只是她也要求了,每月除了3000塊錢,多一分錢都不能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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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突然收緊財政,讓宋志明的父母破口大罵,因為他們再也不能像以往那般隨心所欲找小兒子要錢。哥嫂也不待見妻子,認為她故意挑撥離間兩兄弟的關係。
妻子不被父母和哥嫂待見,即便宋志明在其中說了不少妻子的好話,緩和彼此的關係,可父母哥嫂依舊對妻子抱有成見。
當妻子生病住院,還需要動手術時,父母哥嫂得知後,只是象徵性問了幾句,就再也沒有下文,既沒來人探望,也沒人說主動幫忙替換照顧。
只是妻子的病情並不輕,掏空了家底後,宋志明一時半會就拿不出20萬給妻子治病。岳父母前後也投了不少錢,宋志明不忍心再讓岳父母掏錢。
07
可妻子的病情不能耽擱,宋志明就想賣房治病,只要有人在,房子遲早可以打拚買回來。
只是當他下了這個決定後,當初出錢的岳父母還沒發話,沒出錢買房的父母哥嫂卻登門了,還異口同聲反對了:房子不能賣,我們不同意。
宋志明覺得納悶,自己賣自己的房子,父母哥嫂怎麼還反對?他見父母反對的態度很激烈,就提出不賣房也可以,那你們借20萬幫我救人。
父母哥嫂卻又紛紛搖頭擺手,說他們沒錢。宋志明有些無語,他執意要賣房,父母哥嫂也一直反對,說小兒媳患病不能再生育,你們就一個女兒,房子賣了以後可怎麼留給你侄子?那可是你侄子的房子。
08
父母的話,讓宋志明差點被氣笑了。自己才30齣頭,妻子雖然生病但也不是無藥可治,只要錢到位,再加以慢慢調養,妻子的身體總會慢慢好起來。至於二胎,他們也沒有考慮過。
誰知道,他們還沒想到的那麼長遠的事情,父母哥嫂卻幫他們想到了前面。
宋志明冷笑著反問父母,那不賣房子,難道就讓妻子備受病痛的煎熬嗎?
父母卻理直氣壯地說,小兒媳不是獨生女嗎?她父母經濟條件不錯,讓她父母出錢,你出力就行了。反正房子堅決不能賣,那是留給你侄子的。
宋志明不再爭辯,直接把父母哥嫂給送出家門。只是父母哥嫂鬧的這一場,還是被岳父母給知道了。他們也攔著宋志明不讓賣房,說20萬我們來出,房子留著,這是你們唯一的後路。
看著岳父母拿出全部積蓄,一大把年紀了,還在家裡醫院來回奔波,替他分擔。再想到自己空手而來又空手而歸,不替自己分擔任何的父母哥嫂,宋志明紅了眼眶。
他決定了,從此刻起,每月孝敬父母的3000塊錢也斷了。與其便宜了哥嫂,還不如孝敬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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