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以前一直以為,老公是一個潛力股。雖然他找不到順心的工作,但他有才華,所以我願意和他裸婚。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談了好幾年。大學畢業後,來到了同一個城市找工作。因為我的專業比較熱門,很快就找到了一份不錯的工作。而老公專業比較冷門,找了好久,都沒找到合適的。
後來他找了差不多兩個月,才勉強找了一份差強人意的工作。原以為我們可以就此安定下來,但老公沒做到三個月,又辭職不幹了,說活多工資少。老公辭職後,又在家待了一個月才出門找工作。這次找的工作,稍微輕鬆些,但工資相對較低。我以為老公會很快就辭職,但沒想到他卻一做就做了兩年多。
02
期間有很多更合適更好的工作機會,老公都以做生不如做熟的理由拒絕了。其實,我知道,他就是安於現狀,不想去拼搏。原本我們打算再過兩年才結婚,可我卻未婚先孕了。迫於無奈,只好先結婚。因為大家剛出來工作,沒什麼積蓄。而老公家裡條件一般,也幫不了我們什麼。
無奈之下,我和他只好裸婚了,什麼都沒要就領證結婚了。結婚後,我依舊堅持上班到快要生產。而老公每個月三四千工資,每月給他父母寄1500,其餘的只夠他自己花銷。家裡的房租水電和生活開銷,全都是我出錢。我曾讓他換工作,多掙點錢養孩子和買房子。可老公都拒絕了。
03
後來孩子出生了,爸媽看我們還是租房子住,不像話,於是就借了二十萬給我買房。雖然說是借,但他們卻從未讓我們還。買房時,爸媽只在房產證上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房貸也是我一個人來還。當時我挺感動的,畢竟父母也沒什麼錢,但他們不忍心我吃苦,還是掏出了自己大部分的積蓄。
買房時,老公也很激動,但他卻沒提過要給錢。讓他去跟他爸媽借點錢裝修房子,老公也不肯,說他爸媽都要靠他養,哪裡還有多餘的錢給我們買房子?他的話,氣得我真想和他大吵一架。後來房產證辦下來時,他看到上面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頓時就火了:離婚,我就是個外人。
老公的話,讓我也生氣了。我反問他,這幾年我出錢養你,買房你說沒錢,裝修你說沒錢,房子首付都是我爸媽出,憑啥要寫你的名字?老公理所當然地說,我們是夫妻,買房就應該寫兩個人的名字,這是夫妻共同財產,我必須要加上他的名字。面對他的要求,我徹底無語了。我不同意他就鬧離婚,對此,我徹底死心了。大家支持我離婚嗎?
圖片來源於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