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到了晚年,作為老年人的子女有責任和義務為父母提供養老支持,這是不可忽視的道義。不談其他方面,單單因為父母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的辛勤付出,子女們就應該回報他們,這是做人應有的感恩之心。
雖然這樣說著,但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在對待子女時需要保持公平公正,不能出現偏袒的現象。尤其是在老年階段,更應該做到公平公正,因為只有這樣,子女在履行養老責任時才會心甘情願,不抱怨。
然而,有些父母似乎並不將這當回事,反而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偏袒的情況。也許在他們看來,這樣做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最終他們會因為這種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到時候再後悔也為時已晚。
以姜大爺為例,他是一位退休老人,選擇在女兒家養老。然而,儘管他每月有5000的退休金,卻一分不剩。女兒得知後直言:「爸,你太過分了,怎麼能做出這種事情呢?」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一起聽聽姜大爺的說法吧!
我姓姜,已經過了67個春秋。曾經是一位高中教師,距今已經過去了7年的退休生活。每個月的退休金大約是5000塊,兩個子女都已經成家立業,各自在自己的家庭中奮鬥。他們紛紛離開家,開始了獨立的生活。
按照正常的情況,我現在的生活應該是安逸而幸福的。充裕的退休金,子女的獨立,本應是晚年生活的享受。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早些年,我和我的伴侶在同一所高中任教。她還是學校的中層幹部,我們倆有著頻繁的相見機會。我們是在大學相遇,相知,相愛的,長時間以來一直維繫著深厚的感情,這在很多人看來都是眾所周知的。
曾經幻想著退休後和伴侶一同回到農村老家,過上寧靜祥和的田園生活。因為我們早已對城市的喧囂生活感到厭倦,職業壓力也讓我們的精神負擔沉重。我們渴望找到一個寧靜的角落,好好放鬆心情。
然而,在我57歲那一年,我的伴侶卻突然離世。她的過早離去徹底打破了我對未來的美好設想。從那時起,我的心情一落千丈,除了工作之外,我幾乎沒有與他人多做交流。
經過三年的單位生涯,我迎來了我人生中一個新的階段——退休。初退休時,我效仿身邊的老人,紛紛找人下棋、釣魚,試圖通過這些方式分散老伴去世後的孤獨感。
然而,一年多後,我發現這些嘗試並沒有如願以償,反而更加強烈地勾起了我對老伴的思念。在深思熟慮之後,我決定尋找一家養老院作為新的生活歸宿。在打聽哪家養老院最適合我時,兒子突然給我打來電話,堅決反對我選擇養老院,而是堅持讓我與他同住。
兒子這番舉動讓我備感感動,為了不辜負他的好意,我迅速整理行李,第一時間趕到了兒子的家中。
事實上,兒子對我的照顧非常周到。他安排好了我的吃喝拉撒睡等一切問題,即使晚上下班再晚,也堅持陪我聊天。周末短暫的時間裡,他不吝休息,選擇帶我外出散步、逛街。為了確保我不感到孤獨,他還特意介紹了周圍的鄰居給我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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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然而,兒媳的態度卻明顯冷淡。儘管如此,我選擇對她寬容大度,畢竟作為長輩,我應該學會寬容。
考慮到我來到兒子家,必然會為他們的生活帶來額外的負擔。剛來的時候,我主動提出每月從我的退休金中拿出3000元給兒子,因為明白兒子兒媳的生活並不輕鬆。儘管還未聽到兒媳的表態,兒子卻堅決地表示不需要。面對兒子的態度,我也不再堅持。
已經過去了三年多的時間。有一天晚上,我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兒子兒媳一臉愁容地回家。我迅速詢問情況,本以為是工作中的困難,卻被告知他們在市中心看中了一套四室兩廳的大房子。這套房子不僅裝修精緻,而且靠近菜市場、醫院和學校等生活便利設施。
他們計劃賣掉現有的小房子,用於購買新房。然而,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缺少50多萬元的首付款。儘管當時兒子兒媳並沒有直接向我要錢,我得知情況後卻不能袖手旁觀。
我毅然決定將這些年來辛苦積攢的50多萬元全部交給兒子,幫助他們購置新房。在這個過程中,我的女兒得知我將全部積蓄交給兒子,立刻提出反對。
女兒認為,作為我的子女,這50多萬元的積蓄不應全部給予兒子,而應該平均分配。然而,我並不認同這個觀點。
當初女兒結婚時,我覺得她未嫁入富貴之家,但她卻堅持選擇了對方。為了維護女兒的尊嚴,我沒有要求一分彩禮。兒子購置新房的初衷是為了為我提供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我也認為應該由我承擔這筆費用,畢竟這是為了將來的家庭幸福。
重要的是,自從我搬到兒子家後,他一直對我孝順有加,沒有讓我感到失望。他的孝心讓我感到有義務回報,所以即使我用光所有的積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隨後,女兒可能覺得理虧,也可能認同我的理念,不再爭論。我們一家歡歡喜喜地搬進了新居,我本以為能在兒子家平靜地享受晚年。
然而有一天周末,因為一些事情我與兒媳產生了爭執,儘管我原本想要控制情緒,但不知怎的,爭吵卻越來越激烈,兒子束手無策。
事後,雖然兒子一直為媳婦向我道歉,但我心頭仍然憋著一口氣。從未經歷過這樣的委屈,我堅定地告訴兒子,我決定去女兒家養老。女兒在接到電話後立即表示同意。
於是,我離開了兒子兒媳的家,轉而到女兒家生活。實話說,我在女兒家的生活過得相當不錯。每天我或在家看電視,或與其他老人出門下棋,有時候甚至去公園跳跳舞。家務活幾乎都由女兒和女婿操辦,讓我輕鬆自在。
半年後的某一天,我在女兒家認識了一群新朋友,我們幾個決定一起出門旅遊。參加旅行團需要支付7000元的費用,於是我急忙找到女兒,請求她借給我這筆錢。女兒毫不猶豫地給了我7000元。
半個月後,我結束了外出旅行,打算與女兒和女婿分享旅途中的見聞。然而,女兒卻突然提出質疑:「爸,有點不對啊。你把手頭的全部積蓄都給了弟弟買房,但你每月還有5000元的退休金,為什麼要向我借7000元呢?」
聽到這裡,我急忙解釋道:「我確實每月有5000元的退休金,但我覺得你弟弟背負太大的房貸壓力。因此,我把退休金工資卡給了他,等他將來還清房貸和車貸,我就會收回卡,那時我就有錢了。否則,我怎麼可能向你借錢呢?」
我的解釋並沒有平息女兒的憤怒,她生氣地說:「爸,你太過分了。當初把所有積蓄都給弟弟買房我也就算了,我並沒有計較太多。但你現在把退休金工資卡都給了弟弟,你覺得這樣做合適嗎?以後你想在我家吃白飯白住,門都沒有,還是去弟弟家養老吧。」
儘管女婿坐在一旁沉默不語,我能感覺到他明顯站在女兒這一邊。女兒的話讓我啞口無言,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感覺無法再留在女兒家,我只好黯然離開,回到兒子家。儘管兒子對我一直不錯,但由於我和兒媳之間經常發生衝突,我的晚年生活過得並不愉快。這或許是我目前唯一的選擇,雖然我並沒有更好的辦法。
也許在外界看來,儘管姜大爺將全部積蓄和退休金都交給了兒子,女兒理應肩負起養老責任,不應對他有怨言或不滿情緒。畢竟,照顧姜大爺也是她身為女兒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當前情況下,女兒不願意承擔養老責任的做法是錯誤的,而且是不能被原諒的。表面上看,這一切似乎都是姜大爺女兒的錯,但我並不完全同意這種看法。
兒子和女兒有義務贍養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責任。然而,同時他們也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換句話說,權利和義務應該是平等的。如果只是一味地將財產交給一方,卻期望另一方來承擔養老責任,這種做法可能會顯得有些不公平,導致另一方不願意負擔養老責任也是正常的反應。因此,無論何時何地,作為父母在對待子女的問題上,應該儘量做到公平對待,確保權責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