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們大家都知道,在很早以前的時候,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婚前同居這一說法的,因為那個時候人們的思想都比較的封建和保守,男女兩個人在結婚以前甚至於連手都沒有牽過,更不要提別的事情的。
但是社會畢竟在發展,人們的思想也緊跟著時代的步伐在前進,在現在這個社會裡面,婚前同居早已經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了,更多的是已經成為了一種「家常便飯」。
現在婚前同居之所以會被大多數的未婚男女所接受,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恐怕就是因為現在的社會越來越開放和包容,另外兒女的婚事現在更多的時候,就是由她們自己做主,現在很少有「包辦婚姻」了。
但是在現在很多年輕人看來很平常和很普遍的婚前同居行為,在很多時候,卻和我們有些父母的看法格格不入,也許在他們看來,婚前同居不僅僅只是不可取的行為,更多的也是一種讓人在心裏面難以接受的事情。
當事人的事情發生經過:
劉偉今年已經30歲了,他長得只能算是普通人,家境也是很一般,在相親的這條道路上面他真的是有點「精疲力盡」,他看上別人了,人家嫌他條件一般反而看不上他,而別人看上他的,他卻嫌棄人家有其他的問題,反正就是沒有合適的。
直到後來他遇到了現在的女友曹娟,曹娟人長得特別的漂亮,也很懂事,她和劉偉兩個人一見面,兩個人互相之間都特別的有好感,甚至於有點相見恨晚的感覺,在這樣一種情況下,兩個人就準備交往一段時間。
但是兩個人在決定交往的時候,曹娟就告訴劉偉,說自己以前談過一個男朋友,兩個人原本在一起還是可以的,但是後來曹娟發現前男友有熏酒的不良習慣,而且醉酒之後有時還會打她,後來她就決定和前男友徹底的分手。
曹娟當時就問劉偉,會不會在意自己以前和別的男人處過對象?說白了也就是問他是否在意自己有過同居經歷?劉偉當時就回應稱:「我不在乎這些,只有我們兩個人以後好好的過日子就行了」。
於是劉偉就正式的和曹娟在一起,兩個人在相處了一段時間以後,就準備把結婚這件事情提上議程,畢竟兩個人都老大不小了,劉偉把曹娟帶回家,劉偉的媽媽很是滿意和高興,就準備讓人看好日子後就結婚。
過了兩天,有天晚上劉偉的媽媽就把劉偉叫到自己的房間,對他說:「兒子,曹娟跟別人同居過不能娶」我已經找人打聽過了,你一定要聽媽媽的話,劉偉當時一聽就火了,斷然拒絕了母親的要求,當即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為什麼女人跟別人同居過,男人還要執意娶她」?男子霸氣回應:就這4點原因
一.社會在發展,老腦筋和舊思想也要跟著改變
我們比較容易承認行為上的錯誤、過失和缺點,而對於思想上的錯誤、過失和缺點則不然。——歌德
劉偉覺得現在畢竟已經是新社會了,雖然說婚前同居是不道德的行為,也是不能拿到桌面上說的事情,但是畢竟現在是婚姻自由,男女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情到深處發生一些「越界」的事情,是很正常的,況且大家都是「飲食男女」,在一起久了,也很難控制住自己的慾望和情感,就不能總是拿過去的一些舊習俗和禮數來約束現在的行為,要改變自己的思想。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