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生活無助時,會想起誰?父母?子女?還是身邊人?人老了,身邊連個傾訴人都沒有,這種晚年註定是很淒涼的。
我姓吳今年52歲,當年我因為個人原因一直沒有結婚,兜兜轉轉一輩子我也想通了。
看著周圍的朋友退休後,身邊有個老伴陪著,我就越發的感覺孤單,我想我也該放手了,愛情是愛情,生活是生活。
年輕時,我有個很相愛的戀人,因為他家窮,我父母一直不同意,為了跟他在一起,我做了很多努力,面對父母我甚至以死相逼,可父母還是不願意妥協,他們一口咬定,跟著他我會過苦日子,會成為親戚眼中的笑話。
我對他至死不渝,父母給我介紹的人我統統拒絕,我想用時間去熬,熬到我年紀大了,逼父母鬆口,這樣我們就能在一起了。
就在我32歲那年,我突然聽到一個消息,說他突然病重。
當我趕去醫院,他已經是彌留之際,看著他瘦削的模樣,我的心都碎了,在醫院我陪了他一夜,他於凌晨去世。
自從他走後,我腦海里永遠無法忘掉他,我恨父母,更恨自己,我跟他成了永遠的遺憾,也在我心中造成了永恆的痛。
因為他,我始終看不上親戚朋友介紹的男孩子,在我心裡沒有人比他更好。
我的婚事就這麼一直拖著,誰的話我都不聽,我就是不談戀愛,不結婚,就這樣一直到退休。
也許是年紀大了,也或許是我退休了,大把大把的時間出來了,看著周圍的朋友跟同事,他們都各自為家庭、為子女忙碌,我除了偶爾陪陪父母,實在沒什麼事情可做。
也就是那時起,我特別羨慕夫妻之間的親密,兩個人挽著手散步,我不由得看得出了神。
我也想明白了,愛情是愛情,生活是生活,如今我已經退休了,如何度過未來的日子,我必須提前有個準備,後來我決定找個老伴。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朋友,她們便熱心地幫我介紹起來。
當然她們也給我提前打了預防針,我這個年紀找的老伴要麼是喪偶、要麼是離婚的,對方這個年紀應該做了爺爺,朋友也說,男人只有上了年紀才成熟,過日子才安穩,我想想也對。
就這樣我後來遇到了老李。
老李比我大8歲,有個兒子早已成家,孫子剛上小學。老李的條件比我好,一個人住著125平米的大房子,退休工資有6000多,這是我的兩倍。
其實我找老伴不是為錢,我自己有3000元的退休金,也有住房,手裡有一些積蓄,我找老伴就為了兩個人互相陪伴、互相照顧著過日子。
老李後來真誠地跟我說,他也是這樣的想法,自從他的妻子去世後,他就一個人生活,雖然不愁吃喝,兒子兒媳也算孝順,可內心總是孤獨的,相同的想法讓我們後來走到了一起。
老李是個挺懂情調的人,跟我約會時會提前來接我,給我準備一些小零食,吃了飯他會帶著我到處走走逛逛,給我買奶茶,我仿佛又回到了年輕時候。
老李跟我說,我們都是沒有負擔的人,我的兒子已經成家,你又沒有子女,以後我們好好享受生活,我聽了伏在他的肩膀上,憧憬著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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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李這人愛乾淨,對生活也挺有追求,他雖然一個人住,家裡也是收拾得乾乾淨淨的,後來我搬過去,他就跟我一起打掃衛生,買菜做飯,那時候我覺得老李是個最合格的老伴。
本以為這樣的日子會一直過下去,可沒想到半年後,所有的一切都發生了改變。
老李的兒子後來辭職創業,兒子兒媳經常要忙到半夜才回家,老李心疼兒子壓力大,就提出幫他們分擔一些,後來就由我跟老李負責接送孫子,忙的時候,他孫子吃住都在我們這裡。
後來我們的生活就圍著他孫子在轉。
老李早上送去學校,中午接回來吃飯,下午送去學校,晚上再接回來,不僅如此周末還有各種興趣班都是老李負責接送,而我就在家,不停地做飯,負責家務。
一次老李有事外出,我去接孩子,因為校門方向弄錯了,沒有及時接到孩子,老師打電話給老李的兒媳,她兒媳又打到老李那裡,最後老李打給我,當場就把我罵了一通。
我理解老李擔心孫子,所以他很急躁,可那天晚上我跟老李再三解釋後,老李還是不能理解我,他竟然說出,到底不是你親生的,你當然不擔心。
我聽了很難過,我跟老李在一起半年,踏踏實實跟他過日子,後來我們一起照顧他的孫子,這已經違背了我當初找老伴的初衷,我還一肚子委屈,沒想打他倒打一耙,把我罵了一頓。
那次以後,我對老李的態度漸漸冷淡了,老李看上去也不在乎,他甚至跟我提出讓他兒子兒媳也過來住的想法,我聽了以後沒再說話。
其實我明白,一旦他兒子兒媳住進來,所有的家務都是我做,不僅如此我還要看他們的臉色,我又何必做這個冤大頭,想來想去我提出了分手。
跟老李分手後一年,我在親戚的介紹下,認識了老張。
老張比我只大3歲,當時還沒有退休,有個女兒遠嫁在外地,我當時還覺得很慶幸,我想既然女兒是遠嫁,總不會來打擾我們的生活了吧。
可這一次的搭夥生活到最後並不如我所願。
自從我們正式在一起,我就發現老張這個人比較大男子主義,別看他在外面對我噓寒問暖,嘴很甜,到家卻是油瓶倒了都不扶起來,他總是指手畫腳地對我提要求,還時不時拿我跟他的前妻比,說我不夠溫柔體貼。
老張每個月給我2000元生活費,我拿著這個錢張羅小家庭的吃喝用度。
其實這錢並不多,可老張總覺得給我很多,買菜買日用品,他都要求我報帳,他總是懷疑我拿他錢,為了自證清白,錢不夠了我也不願意跟他要,都是自己掏腰包。
我跟老張在一起不到3個月,兩個人總是吵架,大多都是為了錢,在一起後他從沒有給我買過一次禮物,沒有陪我逛過一次街,每個月給我2000元,他則除了上班就是出去應酬,喝酒,到了周末爬山、釣魚,這些活動他都不願意帶我參加,只想讓我留在家裡做家務。
這樣的日子一久我真不知道自己在堅持什麼,我再次提出了分手。
我也徹徹底底明白搭夥的目的是什麼,男人們找老伴,無非是想找個保姆照顧自己甚至是自己的家庭,想來想去我打消了這個念頭,我想這輩子想找個好男人是不太可能了。
如今我還是一個人生活,雖然過得孤單,但我不再想為了一時的熱鬧,再次陷進去,一個人生活最起碼心裡是自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