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如何相處才能減少矛盾和紛爭?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要公平對待。婆婆對兒媳要一碗水端平,兒媳對婆婆要不偏不倚。
《論語·季氏篇》里有這樣一句話: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公。說的是人與人交往的時候,不管對誰都要一視同仁,不能厚此薄彼。
46歲的李阿姨,與丈夫結婚5年後,婆婆提出分家,李阿姨沒有反對。那時,李阿姨和丈夫手裡拮据,沒有一分錢,可婆婆卻讓他們凈身出戶,一雙筷子一個碗都沒給。時隔多年,李阿姨的日子好過了,在縣城有了自己的家,婆婆想來李阿姨家養老,可她站在門外,猶猶豫豫不好意思敲門。
李阿姨收留了婆婆嗎?
李阿姨親口講述:
人活著一定要有骨氣,窮不怕就怕沒有骨氣,只要有骨氣不怕苦,再窮的日子也有好起來的那一天。只要你過好了,以前瞧不起你的那些人,都會來討好巴結你,對此我深有體會。
我是21歲那年結婚的,嫁的男人以前我不認識他,只是從我母親的口裡知道了,男方家日子好過。
我是家裡的老大,下面有一個弟弟,弟弟學習好,考上了大學,我家卻沒有錢供他,為了供弟弟讀書,父母托親戚給我介紹對象,想用我換來彩禮錢,供弟弟上大學。
親戚給我介紹了鄰村的一個人家,他家有兄弟兩個,我要嫁的人是老大。他比我大兩歲,我們是在親戚家相親見面的。
他姓張,叫張志超,個子不高,我假裝從他身邊走過,他比我還矮一點。他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實,親戚介紹我們認識後,找個藉口出去了,屋子裡只有我們兩個人,他都不敢正眼看我,我問他一句,他回答一句,臉憋的通紅。
回到家後,母親問我,對男方滿意嗎?
其實我不是特別滿意,我想找一個能保護我,身材威武的,性格也開朗的,可我沒說我不滿意,我回答母親,張志超人踏實可靠,是過日子的人,我相中了他。
第二天,親戚給我家回話了,他說張志超一眼就相中了我,張志超的父母聽兒子的,只要兒子沒意見就行。
男女雙方和兩個家庭都沒有意見,當月,我和張志超就定親了,兩個月後,六月初六那天,我和張志超就結婚了。
雖然我和張志超沒有感情,但我感激他幫助了我,正是他家給了我家彩禮,我弟弟才如願以償能上大學。
我感激張志超,同時也感激公公婆婆,因此,從結婚後的第二天開始,我就像結婚了好些年的家庭主婦一樣,早早起來做早飯,伺候一家人。
做完早飯,我就收拾衛生。張志超家,除了我和張志超的婚房還算乾淨,我公婆的房間,還有我小叔子的房間,都是又髒又亂的,好像他們從來沒有收拾過。
我收拾完自己的屋子,就去收拾公婆的屋子,最後收拾小叔子的屋子,要忙一兩個小時,收拾完所有的屋子,如果家裡有換下來的衣服,我還要洗衣服,一上午不得清閒。做完這些,時候不早了,我就忙著做午飯。
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有時婆婆會幫忙,但大多數時候,她寧可去東家串西家串,也不幫我。我看在她是婆婆,我要尊重孝敬她,從來沒有半句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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