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管你女兒,我管我女兒」婆婆激將兒媳,十年後兒媳:該算帳了
01
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紀,該不該迫於壓力,為了結婚而結婚?
都說女人三十是道檻。很多大齡未婚女青年過了三十歲,就會開始莫名恐慌。
尤其是看著身邊同齡人結婚的結婚,生娃的生娃,自己卻孤家寡人一個,要是事業上再沒有什麼顯著的成就,心中不免更加焦慮:愛情和麵包,總得占一樣吧?
於是,有人病急亂投醫,匆匆忙忙找個人就把自己給嫁了。就像當年參加高考那樣,只要能交卷,對錯都無所謂。
可是婚姻這件事,往往越著急就越容易出錯。
因為婚姻並不是「兩個人看對眼就行」這麼簡單,而是兩個家庭的融合。兩代人生活方式上的不同、生活理念的差異,三觀不一致……稍微有些磨合不好,就有可能給婚姻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
而對於女人來說,一段不幸的婚姻遠比一直單身更拖垮自己的人生。
冬梅(化名)就對此深有體會。
02
冬梅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中年婦女。在這個外人看來已經「人老珠黃」、更應該唯唯諾諾的年紀,卻勇敢地選擇了結束婚姻。
閨蜜們都說她犯傻。都結婚十多年了,孩子也這麼大了,還有什麼事不能忍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湊活著過,總比將來老了沒伴兒強。
冬梅卻不這麼認為,只想還自己自由。
這事兒還得從她年輕時說起。
那年她28歲。在當地,這個年紀還沒出嫁的女人以及她的父母,註定要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笑料。
這讓冬梅倍感壓力。
她自己承受街坊四鄰的冷嘲熱諷倒無所謂,每每看見父母為了躲避街坊的議論,出門還得繞道走,她的心裡就特別不是滋味。
所以,當她相親遇到丈夫劉建(化名)的時候,就仿佛遇到救命稻草一般,無論如何也要抓住這個脫單的機會,讓自己和父母能夠「抬頭做人」。
他們交往不到兩個月,就結婚了。
然而,婚姻雖然堵住了鄰居們的議論,卻帶給了她另一番折磨。
丈夫劉建是個媽寶男,生活里大小事情都聽婆婆的安排。每次冬梅和婆婆有點什麼矛盾,丈夫要麼屁都不敢放一個,要麼就是站在婆婆那頭,給她撐腰。
而婆婆又是個重男輕女的主兒,自從冬梅生下女兒後,態度就總是陰晴不定:催她生二胎的時候,極盡討好;被冬梅拒絕後,又翻盡白眼。
平日裡婆婆對女兒也不好,總是當著孩子的面,說她是賠錢貨。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打罵孩子出氣。
冬梅心想,當下就這一個孩子,婆婆尚且如此不待見女兒。萬一將來真的生個兒子,女兒豈不是更惹人嫌了?
這也更加堅定了冬梅不生二胎的決心。
可婆婆依舊不死心,想盡各種辦法逼冬梅生男孩兒,婆媳倆就這樣一直僵持不下,還因此撕破臉好幾次,關係很是緊張。
後來,婆婆見冬梅鐵了心不生二胎,就攛掇丈夫對冬梅使用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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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不管冬梅上班下班、帶孩子、做家務忙成什麼樣,母子倆硬是一個裝聾,一個裝瞎,不予理會。
其實,但凡丈夫有點主見,不那麼對婆婆惟命是從。或是婆婆對女兒的態度好一些,不那麼重男輕女,冬梅也不至於如此抗拒二胎。
可這樣的家庭,她實在沒有信心。
另一頭,婆婆見冬梅仍不為所動,丟下一句「你管你女兒,我管我女兒」,便撒手不幫冬梅帶孩子,回老家照顧已經大學畢業的小姑子去了。企圖讓冬梅沒法上班,好好待在家生二胎。
然而冬梅決定的事情也不會輕易改變,愣是一邊上班一邊帶娃,熬過了十年。
這十年里,婆婆和丈夫對她的態度是一日不如一日,三天兩頭吵架,日子過得雞飛狗跳。但為了孩子,冬梅一直強忍著沒離婚。
直到後來婆婆生病,需要人照顧。
此時的小姑子已遠嫁他鄉,丈夫又是個男人,照顧起來多少有些不方便,也有些力不從心。
他只能請冬梅幫忙照顧。
冬梅卻覺得該是算帳的時候了。她把這些年的怨氣,一股腦門都發泄了出來。她還表示,自己年輕的時候沒有得到半點好,現在也沒有照顧婆婆的義務。
為了讓丈夫徹底死心,冬梅趁丈夫準備發火吵架前,決絕地提了離婚,然後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03
一段婚姻之所以不幸,往往一開始的時候就錯了。
正如冬梅的婚姻,很大程度上和她沒有在婚前對男方有一個充分了解脫不了關係。
而通過她的故事,也讓我們明白了以下兩個道理。
一:結婚對象沒選好,比單身的生活還要辛苦。
女人該不該為了躲避世俗的眼光而結婚?
村上春樹曾經說過:
「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麼說,我都認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確的,無論別人怎麼看,我絕不打亂自己的節奏,喜歡的事自然可以堅持,不喜歡怎麼也長久不了。」
都說,結婚要慢,離婚要快。
婚姻對於女人的意義,就好比第二次投胎。選對了人,一輩子稱心如意。選錯了人,一輩子雞爭鵝鬥。
然而現實生活中,很多女人卻常常弄反。
像冬梅那樣為了結婚而結婚的女人比比皆是。同樣的,因為婚前對伴侶以及他的家庭缺乏基本了解,而造成婚姻不幸的例子也不在少數。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涉及到夫妻雙方以及雙方父母、兄弟姐妹的人品、修養。只有這些都互相匹配,婚姻里的矛盾才會相對較少,也更和諧。
因此,女孩子結婚前一定不要著急。光男人靠譜沒用,還要多多審視他的家庭。
要知道,結婚對象沒選好,要比單身的生活還要辛苦。
二:婆媳之間沒有義務,只有情分。
曾經看過這樣一句話:
「母女是血緣關係,婆媳是社會關係。」
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沒有誰會無條件對誰好。婆媳關係更是如此。婆媳間沒有天然的情份和義務,有的只是人心換人心。
很多婆婆年輕時仗著自己是長輩,隨意干涉子女的生活,對兒媳指手畫腳;
或是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對沒有生出男娃的兒媳以及孫女惡語相向,行為舉止上特別苛刻;
又或者是貪圖享樂,在兒媳月子期間不聞不問,也不幫忙帶孫子。在兒媳所有需要婆婆幫忙的時刻,永遠缺席。
那麼,當她老了,需要人照顧的時候,兒媳自然也不願意在床前給她端水送飯。
正如冬梅說的那樣,年輕時沒有得到婆婆的半點照顧,現在也沒有贍養婆婆的義務。
其實,家人之間如果永遠只是用義務來支配行為,超出義務範圍外的事情永遠漠不關心。那麼,這樣的家庭註定是沒有溫度的,也很難讓人從中獲得家庭幸福感。
而如果做婆婆的在年輕時多幫襯兒媳婦,或是做好自己的本分,不過多干預年輕人的生活。等到她需要人照顧時,兒媳自然也沒有推脫的道理,晚年也會更有保障。
一個巴掌拍不響。
和諧家庭關係,不僅需要夫妻同心,還需要婆媳二人攜手共建。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