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司馬遷在《史記·越王勾踐世家》寫道: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范蠡幫助越王勾踐伐吳,成功了之後卻不領取功勞,而是悄悄離開了越國。走之前,他留消息給自己的好友文種,告訴他,勾踐這個人可以共患難但不能共富貴,是過河拆橋的人,不宜一直留在他身邊。
范蠡一語成讖,沒過多久,勾踐就逼迫文種自我了斷。
正如司馬遷的《史記》還寫了一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在利益的面前,很多人為了自己的利益,翻臉不認人,用完了別人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就過河拆橋,只為了不付出。
比如,老人出於心疼你的目的,幫你帶孩子,為你提供經濟支援,幫你緩解壓力,是好公婆或者好的岳父岳母。可是,有的人為了不盡到給他們養老的義務,等到自己無需他們幫助的時候,就過河拆橋,打著你幫的是你的兒女不是我、你沒生養我我沒義務孝敬你的旗號,想要坐享其成。
作家茨威格說:命運的所有饋贈,都暗中標好了價格。你必須要以另一種方式來交換,或者償還。
不要以為你過河拆橋就可以不用回報對方的恩情,你欠下的,早晚都要還。屆時,你過河拆橋,把自己糟糕的人品暴露無遺,只會付出更大的代價。
「要不,你再想想?婚姻不是兒戲,不是你想離就可以離的,你還有兩個孩子,一個6歲,另一個才3歲,你離婚了,他們就沒有家了。」
說到女婿過河拆橋、讓自己父母摘桃子的事情,洪阿姨也忍不住想嘆氣。
「嫁給他,是我女兒最後悔的事情。當初,為了嫁給他,女兒跟我都鬧翻了,這也怪我,把她給慣壞了,對她有求必應。」
洪阿姨離婚了之後,帶著女兒去了外地,一邊工作一邊撫養女兒,吃了不少苦,拒絕了好幾個追求她的人,將女兒撫養長大,讓其讀了大學,又供她讀了研究生。
8年前,27歲的女兒為了婚事,跟洪阿姨鬧了起來,甚至揚言洪阿姨若是想要棒打鴛鴦,她就不認這個媽。
最終,洪阿姨沒能堅持住,不得不答應了洪馨的婚事,只要了2萬彩禮,把女兒嫁了過去。
洪馨結婚不到兩年,就哭著打電話向母親求助,只因洪阿姨的擔心成了真,她真的遇到了一個糟糕的婆婆。
於是,洪馨的婆婆惱羞成怒,丟下懷孕8個月的洪馨,就回了老家,明確表示不伺候兒媳婦坐月子,也不帶孫子。
「那個沒良心的,還怪我,說我把他媽氣走了,沒人伺候月子,沒人帶娃,他也沒錢給我請保姆,請月嫂,讓我看著辦吧!媽,我該怎麼辦啊?」
聽了女兒的話,洪阿姨去了女兒家,把女婿訓了一頓,可是,伺候月子和帶娃的事情依然迫在眉睫,沒辦法,洪阿姨只好留了下來,陪伴女兒生產,伺候女兒坐月子。
女兒生下了一個男孩子,親家母抱到了孫子,依然不肯帶娃。看到女兒急得直哭,洪阿姨心裡也不好受,女婿見狀,請求岳母幫忙帶娃。
「媽,反正你閒的無事干,就幫幫我們吧!你孤身一人居住,也挺無聊的,你幫我們帶娃,跟我們住,我負責給你養老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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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女婿話說得漂亮,洪阿姨也不忍讓女兒受苦,便答應了留下了帶娃的請求,於是,洪阿姨在女兒家一住就是六年,帶大了外孫和外孫女。
洪阿姨帶外孫6年,不僅不遺餘力,精心照顧著兩個孩子,而且花光30萬退休金。
「我一個月退休金4000,都貼補他們了,每一次,女婿都是等到我沒錢了,找他要,才給我錢,還總是埋怨我花得多。他也不想想,伙食費、電費水費燃氣費、網費等都是我交的,還有孩子的生活費,能夠用嗎?那是他的孩子,他不該出錢嗎?」
花光30萬退休金,洪阿姨還可以忍,可是,她沒想到,女婿和親家可以無恥到做出過河拆橋的事情。
前段時間,親家公和親家母上門來了,還帶了許多行李,讓洪阿姨感到很奇怪,女婿的媽媽張口就說:「哎呀,親家母,你辛苦了,幫我帶了這麼久的孫子孫女,現在,不需要你了,我老伴退休了,以後孩子們我們來帶,也儘儘做爺爺奶奶的心意,你可以回老家享福了。」
親家母張口趕人,讓洪阿姨感到火冒三丈:「大的6歲了,小的也有3歲了,好帶了,你們才過來幫忙帶娃,還趕我走,有你們這樣的嗎?」
可是,親家母不以為恥,反而衝著洪阿姨囔囔:「這是我兒子家,我想住就住,天經地義,女婿是外人,你住這不合適,趕緊滾蛋。」
「他們不肯離,說就算是離,也要得到兒子的撫養權,女兒可以給我們,我女兒不幹,現在陷入僵局了。你說,該怎麼辦啊?」
正如羅素所說:「如果婚姻會破裂,離婚也會遭破壞,因為離婚是因婚姻存在而有的一種制度,離婚是婚姻的安全閥。」
如果婚姻無法給你帶來幸福,只能帶來痛苦,那就只有當斷即斷了。然而,女人也要記住,離婚的時候,也需要謹慎,別忘了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別忘了儘可能為自己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