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那年我經人介紹,認識了我的丈夫,丈夫家裡在他們當地經濟算是中等偏上的水平。
母親得知了丈夫家的經濟情況後想獅子大開口要一筆大彩禮,但伯母勸她:「你女兒好不容易嫁個好人家,你難道想讓她過得不好?男孩子這家庭打著燈籠都難找,你要因為彩禮壞了你閨女的大事,你這個母親就太失責了。只要人家按照現在彩禮行情給,你就不能要求什麼。你要男方家裡給太多彩禮,你有底氣陪嫁嗎?」
母親被伯母一頓輸出後,沒有再有其他過分要求,我也順利嫁了過來。
嫁過來的第五年,那年上半年雨水特別多,家裡邊上那個過雨水的水溝以前是我負責清理,現在我嫁人了,那個水溝慢慢都快被泥土堆滿了。因為水溝沒人清理,雨水又多,娘家那棟泥磚房子地基被雨水泡久了後,經不住,倒了。萬幸的是,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房子倒了,家沒有了。但爸媽一點都不著急。丈夫看他們可憐,在我們鎮上給他們租了個小套間給父母還有哥哥居住。
我以為爸爸會想著早點把房子建好,可我沒想到的是,他們住著老公給他們租的房子,依舊得過且過。
爸爸因為太懶惰了,別人都不願意喊他幹活,只有丈夫的工地上無論幹什麼都讓他去。
別人七點半就到了準備幹活了,我爸一個人九點才去。老公說:「我們十一點半下班吃飯,你爸每天上午來兩個小時。夏天他怕熱,兩個小時要去陰涼的地方休息好幾次。下午別人乾了好久了他才來。要不是自己的岳父,又看他可憐,我還真不想讓他來了。別人看了心裡不舒服,我也不好管理。」
我知道丈夫也有意見了,畢竟我爸跟著他這樣不是一天兩天,是幾年了。我爸工資也沒少要過一分。
這兩年,哥哥被我們說的去送快遞了,雖然他沒有別人勤快,但不至於要家裡掏錢來養他了。
我曾跟媽媽說過:「媽,你現在也不回老家去了,不種田不種地的,家裡現在這個條件,你作為當家主母也應該想著一起攢錢,早點回去建個房子。難道你們要我們給你們租一輩子房子住嗎?你才五十多一點,你看那些飯店裡的洗碗阿姨,都比你年紀大,人家都在那乾得熱火朝天的。你每天沒事,不要煙不離手,成天往牌館裡鑽。你這樣還想不想讓我哥娶親了?」
媽媽說我不孝順,說我一個晚輩沒資格說她。因為我說了她,我還被她大罵了一通。
前段時間,我哥又不肯去送快遞了,被我老公訓了一頓後,不情不願還是繼續堅持了下去。
我媽剛好碰到我婆婆去趕集,她跟我婆婆說要回去建房子。
婆婆回來高興地告訴我:「我今天碰到你媽了,她說準備回去建房子,就是還少點錢。你們給她借點,讓他們把房子建起來,有個地方安身!」
我對婆婆說:「媽,我自己的父母我最清楚。我爸那人,在你兒子那干都是去一天不去一天。別人一年有七八萬,他一年賺四萬都撐死。我媽成天就只會打牌,只會貪圖享樂,我哥那個人你也知道,扶不起的阿斗。
不是我小瞧他們,而是作為女兒我太懂他們了。因為打牌的事,我說過他們仨許多次,但他們把我的話當耳邊風。他們手裡壓根就拿不出錢,現在建房子可不是一萬兩萬就行的,要幾十萬。
我如果把錢借給他們,我怕他們拿著這個錢都不肯去做事,壓根就不是建房子而是拿去瀟灑打牌輸了。要借給他們也不是不可以,除非他們房子已經開始動工一半了,我看到他們行動了,我才會把錢借給他們。要不然我不會借的。我們的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你和公公現在年紀也大了,我們現在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了,我不能不顧你們的死活一味去幫我娘家。」
婆婆聽了我的話,沒有再說什麼,她說:「你是個懂事的姑娘,我相信你有分寸!」
不管娘家怎麼看我,但我不會這麼沒有原則。有句古話說的好: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在該奮鬥的年紀就想著如何享樂,這是對自己對子女極大的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