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嘉如之所以採取如此「絕」狠手段,完全是被呂靜逼迫得沒有退路。呂靜不給何嘉如留任何活路,何嘉如也不會心慈手軟。
在做人和做事的道理上,留一線是明智之舉,但呂靜的做法卻讓何嘉如不得不採取極端手段。
何嘉如一直都不是好欺負的軟柿子。
她能在呂靜手底下多年平安無事,並成功超越呂靜升職,說明她確實有些實力。
呂靜還沒有意識到,何嘉如之所以被吳總和宋驍看中,完全不是因為她的年輕貌美。
三、宋驍「示愛」何嘉如。 當何嘉如進入商學院進修時,宋驍對她一見鍾情。儘管何嘉如明確表示自己有家庭和孩子,但宋驍仍然不遺餘力地約她吃飯、喝酒,送她回家,表現出對何嘉如的濃厚興趣。何嘉如只能選擇裝作不知情,委婉地拒絕宋驍。
由於宋驍是一位重要的大客戶,何嘉如不敢得罪他。儘管面臨著這樣的困擾,何嘉如只能小心應對,以保持良好的客戶關係。
宋驍為了接待呂靜和何嘉如,一擲千金,安排了飯局並提供住宿。以談合作的名義,他不僅展現了對生意的熱情,同時也對何嘉如表露出明顯的好感。
呂靜對宋驍對何嘉如的傾心早有察覺。對呂靜來說,何嘉如和宋驍有關係是一件好事,可以藉機和宋驍建立更親密的關係,獲取更多的利益。
呂靜在利用何嘉如時,既希望何嘉如和宋驍有染,以便進一步鞏固她自己的地位;但當她發現無法競爭過何嘉如後,卻選擇用羞辱的手段來對待何嘉如。
為了避嫌,何嘉如甚至介紹了自己的閨蜜田甜給宋驍,希望能轉移宋驍的注意力。在一場相親中,田甜成功地拆穿了宋驍的真實用心。
四、田甜相親試探宋驍。 田甜答應和宋驍相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何嘉如看清宋驍的真實意圖。在相親過程中,宋驍表現出對何嘉如的特殊關懷,對她的身體狀況瞭若指掌,令田甜感到不尋常。
在田甜的巧妙引導下,宋驍坦言他上一段婚姻失敗的原因,是因為他風流成性、婚內出軌。儘管宋驍坦率地面對自己的過去,但這樣的男人顯然不是一個可靠的伴侶。他透露自己在財力上的充裕,表示在生意場上有所積累,對物質生活不吝嗇。
然而,宋驍實際上並不對田甜表露心跡,而是通過這番話向何嘉如發出了信號。他強調自己需要的是合作共贏、勢均力敵的女性,而不再對年輕貌美的女人感興趣。宋驍的真實目標是何嘉如,而田甜只是他用來引起何嘉如注意的媒介。
相親結束後,田甜在商場中再次與宋驍相遇,結果更加證實了她的猜測。宋驍雖然願意花錢款待田甜,卻將她一個人晾在那裡。此時,宋驍對田甜的態度明顯變得冷淡,甚至提到和何嘉如談論兩性話題,顯示出他只對何嘉如感興趣。
田甜通過對宋驍的了解,刪掉了與他的聯繫方式,看清了他對何嘉如的真實感情,並決心不再為其充當媒人。
五、呂姐輸給何嘉如的真相。 田甜和何嘉如在外表上都是活潑漂亮,看起來沒有太大的差別。田甜正在辦理離婚手續,即將恢復自由身,相比已婚的何嘉如更容易被拿捏。然而,宋驍對何嘉如的鐘情並沒有因為田甜的狀態而改變,這顯示了他對何嘉如的獨特感情和眼光。
在商學院的典禮上,何嘉如的表現得體而幽默,用自嘲的方式展現了她的謙虛。她提到自己能進入商學院全是因為領導有選擇困難症,這一幽默的說法既活躍了氣氛,又贏得了大老闆們的好感。宋驍清楚地了解到,能夠進入商學院的機會難得,何嘉如之所以受公司挑選,是因為她是業內的佼佼者。
在創意工作領域,活躍的思維和創造力至關重要,何嘉如憑藉她的天賦和口才,成為呂靜難以追趕的對手。呂靜年紀較大,需要照顧女兒的學業,但她的能力跟不上發展,項目缺乏新意,因此難以得到吳總的認可。
何嘉如之所以能夠從容應對工作,一大原因是她背後有支持她的好丈夫和好公公。呂靜為了女兒嫁給了老教師,但即使是再好的教師也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這讓呂靜一直感到放心不下。何嘉如有家庭的支持,為家庭拼搏,爭取晉升,甚至獲得公司內部的優惠購房資格,而呂靜則只剩下焦慮。
六、宋驍追求何嘉如的真實企圖。 宋驍對已婚的何嘉如產生強烈的慾望,不顧她已有丈夫和孩子。這表現出宋驍的本性,他不想對感情負責,也沒有再婚的打算,更願意和已婚女性保持一種「各取所需」的關係,對他來說成本更低。
儘管何嘉如本身足夠出色,有機會在傳媒行業取得成功,但宋驍對她的追求卻顯得目的不純。他並不僅僅是為了情感,更看中了何嘉如作為合作夥伴的潛在利益。這種對感情和家庭的輕視使得宋驍的行為更加可疑。
何嘉如拒絕了宋驍的搭訕,她立刻表明自己有丈夫和孩子,並展現了對家庭的責任感。這種坦率和原則性是何嘉如的優點,但對於宋驍而言,他似乎更希望找到一個不會對他提出太多要求的女性。何嘉如不願離婚,保持秘密關係對於宋驍來說更為安全,因為即使關係出現問題,何嘉如也不敢對他採取過於激烈的手段,而且他也不用擔心婚前財產被分割。
然而,何嘉如對感情有著明確的邊界感,她的真誠和善良使她能夠遇到比呂靜更好的機遇。呂靜的失敗並不冤枉,她雖然充滿野心,但卻缺乏不斷學習的能力,思維僵化,只懂得在精神層面內耗。更重要的是,良好的人品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基石,而呂靜剽竊創意、欺壓下屬的行為顯然不符合這一標準。因此,呂靜輸給了何嘉如,這並非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