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相處需要心靈契合,包括情感和夫妻生活上的和諧,任何一方面出現問題都會導致婚姻危機,只是礙於情面,情感問題只要聚焦於夫妻之間的感情即可,而夫妻生活則涉及到更多的隱私,即便是出了問題也是難以啟齒。
正是因為這種心理,我們會發現夫妻之間情感出現問題尚且還能挽留,而夫妻生活一旦出現問題一般都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味的隱忍和迴避導致危機積重難返,當爆發的時候卻往往早已無計可施,再多的手段也難以挽回婚姻,留下的只有惋惜。
阿明(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已有一年多,男方父母更是盼著早日抱孫子,可是後來不僅發現兒媳的肚子毫無動靜,兒子兒媳的婚姻也亮起了紅燈,阿玲更是搬到娘家與丈夫阿明開始了長達2個月的分居生活。
對此,丈夫阿明滿腹牢騷,抱怨男人的雄風無處施展,他對調解員表示自己到現在都沒看過妻子的身體,但凡只要開點燈光,妻子就強烈抗拒同房,這讓阿明苦不堪言,好說歹說就是不行。
並且妻子阿玲拒絕的理由每次都不同,有時候阿玲說自己要去三樓單獨睡覺,有時候阿玲又說同房需要洗澡,她不想洗澡這麼麻煩,甚至有時候阿玲直接表示自己太累了,沒心思與丈夫互動。
面對丈夫的指控,妻子阿玲解釋丈夫喜歡外出喝酒,有時喝到凌晨三四點才回來,這時候丈夫提出同房的要求,作為女人,她的內心自然是極度抗拒。
不過除了不滿丈夫酗酒後提出同房的需求以外,阿玲認為丈夫不夠浪漫,不夠關心自己,不懂為婚姻製造驚喜,比如自己過生日或情人節的時候,老實木訥的丈夫竟然不懂得給自己發紅包或者買禮物,丈夫這種表現同樣讓她心生抗拒,不願與丈夫親近。
可是阿明對此卻解釋兩人既然結婚了,就沒必要搞那些矯情的儀式感,夫妻在一起把日子過好才是主要的目的,而不是搞那些虛頭巴腦的花樣。
阿玲指責丈夫阿明不夠關心自己,而阿明也指責妻子阿玲對自己也不夠關心,阿明表示自己出門在外打工,半個月接不到妻子的電話也是常事,那麼作為男人而言,阿明坦言自己感到非常心寒。
除此以外,阿明還對調解員說妻子婚後外出上班,考慮到妻子上班不容易,阿明主動提出每個月轉給妻子兩千元生活費,結果阿玲嫌少要求丈夫轉三千元,阿明也同意了,每個月也都儘量按照三千的標準轉給妻子。
有一次因為阿明購買了車險,當月暫時沒錢轉給妻子,便與妻子阿玲商量下個月有錢了再多轉點給她,到了下個月的時候,阿明倒也說話算話,如數將上個月欠的生活費轉給妻子阿玲。
可是阿玲依然還是一臉不開心,揚言與阿明過不下去了,這讓阿明感到非常心累,認為自己的付出絲毫得不到妻子的體諒和理解,這樣的婚姻讓他感到很絕望。
考慮到兩人畢竟結婚一年多,即便與妻子還沒有任何夫妻之實,但是阿明坦言自己還愛著妻子,希望調解員能夠勸妻子從娘家搬回來,結束夫妻二人長期分居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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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然而女方卻拒絕了阿明求和的要求,女方父母爆料男方拿著喇叭滿村宣揚女方的種種劣跡,還上門與她們女方發生吵鬧,這樣的行為已經讓她們女方不抱希望,執意要求解除婚姻。
既然女方無意繼續婚姻,男方阿明父親拿出一份婚姻支出明細表,上面載明了訂婚、結婚和結婚之後的各項開支明細,共計14萬5千元左右,阿明父親直言為了兒子結婚,他們家到現在還背負了12萬的外債,所以希望女方退還男方這筆錢。
不過女方對這份開支明細並不認同,女方母親直言自己也根據當地風俗進行了返禮,實際上男方在女方身上的開支遠遠沒有達到14萬5千元,為了證實自己所言不虛,阿玲母親還當場向調解員算起了明細帳。
最終,在調解之下,女方表示自己願意補償男方4萬5千元,並外加一輛踏板電動車,聽到女方的表態之後,男方考慮再三之後表示同意,女方當場轉錢給了男方,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一年多的婚姻就此畫上句號。
夫妻雙方結婚一年多竟然沒有夫妻之實,這個著實出乎人的意料,不過同時也從側面反映這對夫妻之間的感情基礎不夠牢固,甚至可以說有沒有感情基礎還要打上問號。
丈夫指責妻子不斷推諉妻子的義務,理由千變萬化,還指責妻子不夠關心自己,眼裡似乎除了錢以外根本沒有他這個丈夫,而妻子則反駁丈夫酗酒後同房的要求不近人情,不夠關心自己以及認為丈夫不夠浪漫。
夫妻之間顯然缺乏互信和理解,世界上沒有完美之人,夫妻之間更是需要通過溝通來磨合彼此的感情,針對妻子拒絕親密的怪異行為,丈夫阿明應該耐心與之溝通,找出問題所在,根據妻子的訴求進行針對性的改變。
如果自認為沒有任何更改的餘地,那麼就應該反思這段婚姻是否已經步入死胡同,是否已經沒有任何化解的可能性,或者說解決問題的成本已經遠遠超出自己所能承受的範圍,那麼這時候聚焦挽回現實意義已經不大。
畢竟不愛一個人,對方可以找出一萬個理由來拒絕,即便自己對對方很好,或許也很難融化對方的心,這時才發現婚前深入了解並建立牢固的感情基礎是多麼的重要,只是一切都太遲了,當婚姻中沒有愛與信任,剩下的只是指責與冷漠。
你們如何看待這對夫妻結婚一年多卻沒有夫妻之實?歡迎大家留言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