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當時事已至此,小段只想催促二華趕緊與老家那邊做個了結,也好方便自己與二華領證成為正式合法的夫妻,可是這件事一拖就拖到了2020年12月才徹底了結,二華與老家的前夫協議離婚,小段給了二華前夫3萬元撫養賠償,並承諾每個月替二華給老家兩個孩子1500元的撫養費,除此以外,在和二華在一起的這8年時間裡,自己一個月僅有六七千的工資,但卻堅持每個月給二華5000元生活費。
現在回想起過去那麼多的付出,小段倍感傷心,2020年12月剛掏了錢替二華解決了糾紛,過了一個月轉眼她又和網友私奔同居,這讓自己倍感心寒,面對「丈夫」小段的指責,電話那邊的「妻子」二華表示自己與小段感情不和已有三四年時間,兩人此前為自己私奔鬧糾紛的時候,小段打過自己,這讓自己感到很傷心,自己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小段打自己讓人沒辦法繼續與他生活下去了,而且還嘲諷小段賺錢方面不夠上進,不努力,絲毫沒有一個男人應有的樣子,在溝通最後,妻子在電話中依舊堅定地表示不願當面與小段交流,一切問題交給法院判決。
感情之中需要樹立「忠誠」的價值觀,追求幸福需恪守道德規範
看到小段帶著兩個孩子大老遠來到外地,哀求「妻子」二華跟自己回去,結果二華和網友卻避而不見,看到這一幕真的讓人有一種說不出的壓抑,不過冷靜下來考慮,這個不幸的結局其實在某種程度上早已註定。
二華當初在自己有丈夫並育有兩個孩子的前提下,隱瞞真實情況與小段交往,在懷孕之後才被迫坦誠自己的已婚事實,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發現二華對婚姻並沒有一個理性的應對態度,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角度來看,自己在已婚已育的情況下肯定不適合與他人發生感情並生育子女,這是對婚姻的背叛,正確的姿勢是解決了上一段感情之後,自己才有權利追求幸福,而不是隱瞞個人情況與他人交往,這是對自己家庭的傷害,也對他人不公。
如果說二華當初不顧道德和輿論的批駁堅持與小段在一起,這種堅持在其口中被稱之為「愛情」,這顯然是對不道德行為的掩飾和美化,要知道,背叛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二華既然能背叛原來家庭與小段在一起,那麼她就存在再度背叛小段與他人在一起的可能,所以當與小段在一起8年之後,這句話得到了驗證。
2020年10月剛被「丈夫」小段找回來兩個月,二華又與網友私奔,當初的找回不過是揚湯止沸,這不僅是兩個人之間的情感糾紛,其根本還是二華的心中並沒有樹立起正確的情感觀,她根本沒有明白與一個人男人在一起結婚和生兒育女意味著什麼,感情不是過家家,「忠誠」二字在她心中並沒有任何體現,所以我們可以想像,即使小段這一次將其再度勸回,在今後的日子裡面依舊還會發生類似的事情,這只會讓自己陷入情感疲憊和麻木之中。
修補並非是感情的唯一選項,解決成本決定決定方向
感情中發生矛盾是難以避免的存在,我們第一反應往往就是希望通過溝通解決分歧,可是這裡我們有一個誤區:並不是所有的感情中都有解決之道,某些「絕症」情感問題除了及時止損以外,很難有廉價的解決之道。
就像本文中的二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感情和家庭,或許通過溝通能夠喚醒她心中的良知,但可以肯定,這種情感問題的解決成本非常巨大,大到足以讓一個人絕望,所以對於痴情於她的小段而言,他也沒有十足的把握能夠確保二華徹底回歸家庭,所以對於這種問題,我們無法指望對方反思,反思的應該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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