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我覺得,一個男人要有責任心,要對自己的父母好,也要對自己的媳婦孩子好,這樣才算是一個好男人。
現在的我,仍然是這樣覺得,可在對別人好的方式態度,卻有了改變。而這個改變,正是我那個再婚5年的老伴帶來的,是她讓我從此下定決心,不再把工資卡給任何人。
我年輕的時候,是一名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為人木訥,老實誠懇,過去的幾十年里,在我的世界裡就只有三件事,一是照顧父母,二是照顧孩子和老婆,三是好好工作不能有一絲懈怠。
正是因為要求不高,為人踏實,所以這麼多年來,這三件事都完成的不錯。我今年65歲了,母親86歲,身體依然硬朗。
女兒已經嫁了人,現在住在市裡,逢年過節才會回來一次,其餘時間都在那邊工作,唯一的遺憾,便是我的髮妻在我52歲那年,因為重疾離世了。
退休以後,我又重新找了個老伴
退休以後,我的生活是比較孤獨的。唯一的姐姐遠嫁了外地,父親和媳婦都已經離世,女兒也很少回來,母親還在5公里外的老家,因此家中常常只有我一個人。
我在縣城有套自己的房子,存款也有不少,加上每個月還有5千塊錢的退休金,條件算是不錯。
退休前兩年,也有不少人給我張羅著對象,說現在流行在找一個搭夥老伴,大傢伙活的久了,應該再找一個陪伴自己。
可剛開始,我對這些事情總是擺擺手,認為沒有必要搞這些,一是我不習慣,總覺的老伴雖然去世了多年,但我的心裡還是裝滿了她。
第二,是我認為母親年事已高,我要經常照顧她,不能再分心和別人在一起。
但後來,我的想法又改變了,因為我母親說,現在的她,就如同是樹上一顆熟透了的棗子,指不定什麼時候就掉了下來。
但她害怕她走了以後,我一個人孤伶伶的在家怪可憐的,於是便不斷地提醒我,要不然就再找一個老伴,以後還可以相互照應。
除了母親以外,女兒回家也經常說,我只有一個女兒,還嫁的遠,以後有什麼事可能不方便照顧,因此如果我有合適的人,可以再找一個,不用經過她的同意。
在母親和女兒的雙重要求下,我決定去試試,於是便也加入了一些老年人相親角落。說是相親角,實際上就是一幫獨居中老年人,在一起跳舞,下棋,打牌,唱歌,要是看對眼了,大家就搭夥過日子。
後來,我在學習老年人廣場舞的時候,認識了一位叫李翠萍(化名)的女人。萍萍和我一樣,也是獨居老人,但她並不是老伴離世,而是十年前兩人就因為觀念不一致吵架離婚了。
萍萍比我小3歲,白天在菜市場賣菜,晚上來廣場學習跳舞。我喜歡萍萍踏實幹活的性格態度,萍萍也喜歡我忠厚的樣子。
於是兩人沒多久,便確立關係在一起了,最開始,我帶著萍萍去見了母親,母親表示很滿意,支持我們在一起。
之後女兒女婿也親自回來了一趟,我們一大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頓飯。女兒沒意見,我和萍萍的事情就算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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