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轉給老伴5千塊錢,就因為一件生日禮物,我決定自己保管工資

2023-12-05     言諾     5297

之後開始對比說,誰家男人給她媳婦買的手機都是四五千的,五六千的,就只有我才會給她買兩千的,讓她很沒面子。

下一次,到了發工資的時候,我給萍萍轉了3千塊錢過去,萍萍看到轉帳記錄以後很不解的看著我,問我怎麼回事。

我說,前段時間給你買禮物,花了兩千塊錢,所以這個月只有三千了。

話音剛落,萍萍暴跳如雷,說我是虛情假意,憑什麼用她的錢來給她買禮物,這算什麼送東西,之後無論如何都要我把兩千塊錢補齊。

可那一次,我沒有再補給萍萍,當時的我已經給她轉了差不多21個月的錢,算起來也有十萬塊錢了。

對於萍萍這兩年的行為和態度,我感到很失望,明明是我給她的錢,卻好像變成了理所應當,因此我決定從此都不再給她轉錢,而是讓我自己保管。

因為這事,萍萍在母親那裡哭訴,之後要和我鬧離婚,可一向幫著萍萍說話的母親,那一次也沒在說話。

在我停掉給萍萍生活費的第三個月,萍萍試探性的收拾東西離開了,但我沒有挽留她,前段時間萍萍給我發來消息,說她想回來,希望我能再收留她,但我沒有同意。

萍萍說,如果沒有人在身邊陪伴,我以後會很孤獨,但我認為我根本不怕,等母親走了,真要是不能自理了,我也能找個保姆,而不是要一個只會問我拿錢又不出力的人。

不知道大家覺得我做的對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