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世上最偉大的愛莫過於母愛。對於孩子,母親總是會無條件地付出、奉獻和犧牲。但世上人有百態,並非所有母親都是偉大的;也不是所有的母女、母子關係都非常融洽的。
比如明星張韶涵,早已經與母親反目成仇,而且她還表示「不會原諒母親」。明明是世界上最親密的人,為何會走到陌路呢?其實,這與張韶涵媽媽孜孜不倦地「毀女」行為,有很大關係。
1982年張韶涵出生在台灣桃園市,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身為長女的張韶涵,從小就有責任感,對弟弟妹妹很照顧。張韶涵12歲的時候,全家人移民加拿大,但夢想著的幸福生活很快就破碎了。
在國外,不善經營的爸爸生意失敗,又得了心臟病,身體不好,更不能養家,於是性格開始越來越暴躁,一不如意就對著三個兒女拳打腳踢,把生活的不如意全發泄在孩子身上。有時候,他喝醉了酒還嚷嚷著要點燃煤氣炸掉房子。張韶涵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擔起了長姐的責任,為了補貼家用,她洗過車、送過外賣、擺過地攤賣過衣服,奶茶店做過服務員……
這時候的張韶涵,雖然生活清貧一些,但一家人都在一起努力奮鬥著,憧憬著美好的未來,想像生活會越來越好。可能這段打工的日子,雖然過得苦,但張韶涵覺得是為家人付出,也是甘之如飴的。但後來,當一家人越來越有錢之後,卻因為金錢反目成仇,漸行漸遠。
2003年,張韶涵靠著電視劇《海豚灣戀人》成名,很快她影視歌三棲發展,成為樂壇力捧的流行小天后,不斷參演電視劇、電影,真正的名利雙收。
2007年,張韶涵的事業達到了巔峰,年初她上了春晚,唱了自己的代表作《隱形的翅膀》,真正的火遍全國。但也是這一年,張韶涵的人生,因為母親的種種奇葩行為,徹底跌落低谷。
先是,年過百半的母親被爆出軌自己的同事。2007年4月4日,張韶涵的母親姜柔伊被拍到與韓國籍歌手張鎬哲深夜當街激吻,這件事把張韶涵置於了十分難堪的境地。
一是,母親姜柔伊是婚內出軌,當時張韶涵的爸媽並沒有離婚,爸爸在加拿大治病療養,四五十歲的母親卻在台灣尋歡作樂,這對任何子女老說,都是十分羞愧、丟臉、難以接受的事情。
二是,張鎬哲是張韶涵的同門師弟,是自己的同事。母親出軌自己的同事談起了姐弟戀,這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十分的難堪,更何況鬧得天下皆知。
這件事對張韶涵的形象打擊是毀滅性的,那個時代還非常的保守,女性結婚後都還非常的傳統,有著「賢妻良母」的文化,母親出軌,讓張韶涵十分難受。
她第一時間出來道歉,說「這所有都是因為我是張韶涵,讓媽媽很難有正常的社交活動。」表示母親都是為了陪自己在台灣,才沒有能跟父親團聚,導致父母的感情破裂。
不過,兩年後,張韶涵承認是「當時也是看報道才知道」,並不知道母親與小師弟的戀情。母親的出軌,讓張韶涵被大眾嘲笑了很久,事業也受到影響,但兩人撕破臉的關鍵還是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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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張韶涵成名之後,一家人的生活水平有了大大地提升。張韶涵對家人也很大方,供他們吃穿用度。但張韶涵的孝順和金錢供給,卻養出了父母的貪婪和懶惰。
張韶涵的媽媽因為女兒掙錢容易,沒有自己的事業,花錢大手大腳不說,還嗜賭成性,大肆揮霍女兒的血汗錢。父親事業失敗後,又因為心臟病,也是常年不工作,全靠張韶涵養著。
作為張韶涵經紀人的張母,為了讓女兒賺很多錢滿足自己無止境的慾望,不斷逼迫張韶涵接一些不願意參加的商演、活動。倔強的張韶涵不願意妥協,張母因此對女兒越來越不滿。而且,張母對張韶涵的經濟管控也十分地嚴格,掙的錢都直接打進她的賬戶,直到母女倆分開,張韶涵才了自己的戶頭。
女人遇到偏心自私的父母,工作後,掙錢交給父母的結果就是自己想用錢的時候,根本沒有錢可用。如張韶涵的錢都在母親的賬戶上,2008年她心臟病發去國外治病,當她在國外跟媽媽要錢的時候,張母卻不願意給女兒大錢,反而把賬戶上的2000多萬人民幣都捲走了,從張韶涵的家裡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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