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以外,妻子因為從小家境不錯,第一段婚姻的丈夫經濟實力也非常雄厚,過慣了富足生活的林琪對物質生活水準要求較高,每個月最少生活費都需要兩三千,正常四五千,這還不包括名牌化妝品、衣服和奢侈品的消費,這讓羅勇感到了巨大的壓力,他賺錢的速度遠遠趕不上妻子消費的速度,這讓羅勇當初婚前的承諾無法繼續兌現,這也同樣引起了妻子的不滿和嫌棄。
因為新房還未拿到鑰匙,婚後羅勇住在妻子申請的廉租房內,兩人因矛盾發生激烈衝突後,兩個月不到,羅勇被妻子趕出了家門,並提出了離婚訴求,幸好一個親戚將其收留在工地的板房中才得以棲身,而此時的羅勇卻感到既委屈又無奈,妻子將其微信和電話均拉黑,但羅勇卻依舊每日在微信中發一個笑臉給妻子,只是每天對他顯示的卻是紅色的感嘆號。
丈夫羅勇高度懷疑妻子是因為自己無法滿足她的物質生活而對自己變心,所以才與陌生男人混跡酒吧,因為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關於生孩子的問題,羅勇上一段婚姻未能生育孩子成了他目前最大的遺憾,所以在與林琪結婚後,他要求與對方生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可是林琪卻要求羅勇給她20萬才願意生,甚至揚言自己如果和別的大老闆在一起生一個孩子也會有幾十萬,兩人為生孩子這件事同樣鬧得不歡而散,互生怨恨。
面對丈夫的指控,林琪表示自己從頭到尾就不喜歡羅勇,是他非要買各種貴重的禮物送給自己,自己又是一個不懂得拒絕的人,自己心裡覺得非常不好意思,之所以當初願意和羅勇結婚,完全就是抱著試一試的態度,承認自己並不是真心實意,即便到現在自己依舊還是對羅勇毫無感情,至於生孩子索要20萬的問題,林琪表示確有其事,因為丈夫目前的賺錢能力讓她很憂慮,這樣下去自己害怕無法撫養孩子,所以讓他拿出20萬也是為了證明他的財力和實力,既然事已至此,婚前寫有自己名字的房子自己不做非分之想,自己現在只想結婚這段沒有感情的婚姻。
面對妻子的解釋,羅勇心痛不已,依舊希望能挽回妻子的心,不斷傾訴著自己對妻子的真情,自己不願放棄這段感情,希望妻子不要與自己離婚,自己也會加倍努力增加自己的實力,努力滿足妻子的要求,情到深處之時,羅勇當場痛哭失聲,只要妻子能夠回心轉意與自己在一起就行,無論要自己怎麼做都願意,只是對於丈夫近乎卑微的深情告白,林琪卻依舊不為所動,堅決要求結束這段讓她感到痛苦的婚姻。
有些錯誤的愛,開端就註定了結局
這件婚內糾紛的結局令雙方都感到痛苦,丈夫一心一意對待妻子,他自以為全身心的付出能得到妻子的理解和感恩,然而卻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被掃地出門,如果連真愛都成了一種罪過,丈夫羅勇自己也感到迷茫,不知問題出在何處,妻子林琪同樣也感到痛苦,自己想離婚卻無法得到丈夫的同意,自己被這份愛所牽連和束縛,妻子同樣深陷痛苦之中,為什麼會出現這種雙輸的局面呢?所謂一個巴掌拍不響,問題還是出在了兩個人的身上。
兩人當初相識之際,第一印象和感覺就決定了自己在對方心中的地位,很顯然,羅勇貪戀林琪的貌美溫柔,即便在林琪明確告訴羅勇自己並不喜歡他時,他卻並沒有知難而退,自以為通過死纏爛打可以感動林琪的心,可是在感情中,我們不少人往往有一個思維誤區:感動並不等於感情,即使因為一時感動產生了所謂的感情,歸根結底會發現往往卻是錯覺,而且這種錯誤又會為之後的婚內矛盾埋下伏筆。
羅勇與林琪的婚姻就是如此這般,如果說戀愛是單純的談情說愛,那麼結婚就要考慮現實的柴米油鹽,而不是整天的風花雪月了,作為一位41歲的中年人,而且是經歷過一次失敗婚姻的男人,理應對婚姻有更加充分的認知,更應該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樣的婚姻,可是很遺憾,在溫柔美麗面前,他自己陷入了溫柔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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