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帶女兒回娘家,嫂子把陪嫁房收拾出來給我住:咱們是一家人

2023-12-11     言諾     4101

「小沐,我和你哥把房子收拾出來了,明天你就和佳佳搬過去。」小沐的嫂子向小沐說道。小沐說:「嫂子,謝謝你,這房子本來你們租出去的,可為了我,你們不租了,這樣你們不是少了一份收入嗎?」嫂子說:「小沐,咱們是一家人,自己家裡有空房子,難道還讓你花錢租房子住嗎?」

自述人: 小沐

我是小沐,今年35歲,我和前夫結婚有6年時間,而我們也有一個女兒,已經5歲了,然而我們還是走到離婚這步。當初我和他是工作時認識的,他和我不是一個地方的人,所以我們的婚事是遭到我父母反對的。

因為前夫家是外省的,如果我嫁過去的話,那麼就是遠嫁,父母他們不希望我遠嫁,但是我那時候一心繫在前夫身上。父母勸我的話,我也不聽,我只是堅定認為我自己沒有選錯人,後來還是我哥說服了父母。

可父母他們雖然同意了,但是他們在兩家人談婚論嫁時,卻為難我前夫家,前夫家雖然是在城裡有房子,但是這套房子是公公婆婆的,所以我父母就要求我前夫他們家買一套房子作為我們的婚房,然而前夫的父母卻不同意,直接說他們家沒錢買房。

於是就這談婚論嫁談了好幾次,兩家人才給我們訂了婚,在這中間,我和哥哥都給我父母做思想工作,父母他們才沒有再要求房子。

至於彩禮方面,只要了6萬6,而這6萬6在我出嫁時,父母又添了4萬給了我,一共10萬作為我的陪嫁錢。因為沒有要求他家買房子,所以我嫁過去是和公公婆婆他們住一起。也正是因為這樣,在我嫁過去的第二天,婆婆就讓我把彩禮拿出來給他們。

但是這筆錢父母既然給了我,那就是我的私房錢,我自然是不願意的,最後是老公勸說了他母親。這10萬塊錢是保下來了,可是婆婆卻要我們每個月交生活費,這個時候,我才覺得我父母要求前夫家買房子是對的。

畢竟我這個婆婆不好相處,為了和婆婆改善關係,我把家裡的家務活和做飯都包了,而且我和老公結婚後,就找了一份工作,但是我隨著我懷孕後,老公卻讓我把工作辭了,說他養我,我偏偏也信了,真就把工作辭了。

就這樣,直到孩子生下來後,我便做了全職媽媽,本來婆婆可以幫我們照顧孩子,這樣我也可以去掙錢,但是老公和婆婆都不同意,於是我就和老公商量,搬出去住。

當時老公說:「搬出去住,咱們沒有房子。」我說:「咱們可以租房子住。」老公說:「租房子還要花錢,這錢省著還可以給女兒買東西,這事情你以後就不要提了。」

如果僅僅是和婆婆關係不和睦,我也能容忍,但是結婚後,我發現老公也變了,因為我當全職媽媽後,就沒有了收入,而老公也沒有把他的工資交給我,所以導致我每個月都要向他要錢花,可這樣一來,就有一點不好,那就是我如果這個月花超了,再問他要錢,他不會給,還說我亂花錢。

可我並沒有亂花錢,每個月他給的錢都是花在孩子身上,還有這個家裡,我自己買衣服,都是拿自己私房錢買的。當我們女兒兩歲的時候,我就和他,還有公公婆婆他們商量,讓婆婆帶孩子,我好找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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