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年輕人,他們在結了婚之後,由於手頭上並沒有很多的錢,所以在結了婚之後,他們會跟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但是年輕人跟年紀大一點的人們,確實就會有著一些生活上的不同習慣,甚至在思想上面也會有一個很大的鴻溝難以越過。
但是在一些偶遇上就會有一些年輕人遇到的另一半比自己的家庭情況好了太多,所以在結婚的這件事情上面,他們就不會再考慮結了婚之後有沒有新房可住。畢竟另一方在結婚之前就已經把這些事情都已經給妥善的解決好了。
有了婚房這件事情,並不足以讓他們心裏面覺得十分滿足。甚至會在結婚之後心裏面逐漸有了更多的貪婪想法,自己的一家人就開始想著把這個房子給霸占到手。而且根本不會想到這個東西其實是別人的,甚至房產證上的名字都跟自己毫無關係。
01.兒媳帶來的陪嫁房
張毅和孫瑩兩個人結婚的時候,由於孫瑩的家庭情況相對比較優渥。並且在兩個人還沒有結婚之前,孫瑩的父母就已經為自己的女兒提前就買好了房子。而且房子裡面所有的裝修都已經提前就辦好了。
當時兩個家庭在一起商量的時候,孫瑩的父母就已經把這件事情給說了出來。孫瑩聽完這些之後也覺得兩個人結婚了以後肯定沒有什麼後顧之憂,畢竟沒有車貸,房貸可以煩惱。但是再說了這件事情之後,張毅的父母就當即問了一個問題。
「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面是不是也應該加上我兒子的名字?而且你說這個房子是給小兩口買的,那麼不管怎麼樣,這個房產證上也不應該只寫孫瑩一個人的名字吧?哪怕說這個房子是你們家買的,但是房子是兩個人住的呀。」
孫瑩聽完自己未來婆婆說的這一段話之後,當場就愣在了那裡。根本想不明白自己這個以後的婆婆腦子裡是怎麼想的。畢竟這個房子跟自己的男朋友,家裡一分錢關係都沒有,這個房子所有的開銷都是自己家來掏的,怎麼可能會寫上男朋友的名字?
而且孫瑩也覺得這件事情不管怎麼樣,自己這邊都是有理的。不寫男朋友的名字就是不寫,件事情少明自己絕對不能有一點點的退讓。不然總覺得如果自己在這件事情上有了一絲妥協,自己那個婆婆肯定後續就會在做出更加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且當初自己家裡買這套房子的時候也有考慮過可能要跟自己的公公婆婆住在一起。所以自己父母當初在挑選房子的時候就把這些都有考慮進來,所以買房子的時候就買了一個平米比較大的,將近有200平。
裝修的時候自己的父母也考慮過,會有一間次臥騰出來給公婆住。所以也按照自己中年人的審美去裝飾了這個房子。但是兩個人根本沒有考慮過自己會在這個房子裡面住,可以說是孫瑩的父母已經把這件事情安排得十分妥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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