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網文《驚奇人物檔案:真實而隱秘的人生一角》,作者:日談公園,有刪減,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片源自網絡侵刪】
幾年前,我剛到一個公益性質的律所實習,主要工作是幫助重刑刑釋人員重返社會。
幾乎在牢里度過整個青年時期的人,像心智未熟體態卻老了的孩子,喜怒哀樂盡顯露在臉上。只有回哥不同。他樂於助人,喜歡呼朋喚友,是我遇到最溫和寬厚的人。
一次整理檔案,我卻瞥見,回哥那一頁寫著「徒手殺人」、「不服管教」、「多次自殺自殘」、「反抗獄警」、「監獄老大」等字眼。我有些驚訝,看上去,回哥就是個簡簡單單,平凡幸福的中老年人,居然是個重返社會的超成功案例。
跟回哥混熟後,我打聽起他的過去。本以為會聽到些暴力血腥的細節,沒想,我聽到了一個淳樸、又帶著舊時代江湖氣的愛情故事。
一
回哥在裡頭改造了 25 年,原本是無期,因為表現好減了刑,19 歲進去,出來已是 44 歲。他開了三年出租,微薄儲蓄加上賣掉過世父母留下的破平房的錢,勉強夠在小鎮開家小飯館。
飯館開業當天,來店裡捧場的,幾乎都是回哥的獄友,清一色地穿著黑灰夾克。大門貼了對紅對聯,響了幾回鞭炮,門口漫了一地的紅紙。開餐時,還有兩個侏儒來跳二人轉,是回哥特地請來助興的。
飯店店面不大,十五平方米,六張桌子,回哥從舊批發市場收回來的,只有四張桌椅成套,其他都是東拼西湊。店內主營菜品是家常炒菜、餃子和面。老闆、廚師、服務員,都是回哥一個人。牆被刷成淡黃色,多年的牢獄生活給回哥留下了舊疾——眼睛不好,看不了太亮或者太慘白的顏色。
這天,回哥戴了兩年的白色孝條也終於給摘了下來。他本是抱著「給父母盡孝送終」的心,才堅忍熬完這半輩子獄災的。但一出來,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父母被惡病纏身,一點點消逝。母親先走,半年後,父親也走了。兩人一樣的病,肺癌晚期。
給回哥撐門面的人多得擠到隔壁門店,周邊門店的老闆們也繞來張望。大多朋友都是回哥在裡頭認識的,或者新認識、也進去過的。監獄出來的人,大多命運悲慘,長相衰,總帶著一股戾氣,眼神凶煞。待人來齊了,備場的二人轉演員站在路中央演起來。抹白的臉,喜慶地扭動腰肢,鑼鼓熱熱鬧鬧地響起來。一片面目冷峻、難有笑容的黑衣人,圍著一處喜慶。吸引不少路人圍觀,幾乎將街尾塞了個滿當。
演到快結束時,一大鍋肉湯出爐了。眾人排隊拿著一次性的塑料小碗盛湯,席地坐在馬路牙子上喝。
忽然一個女人擠進屋裡頭,熱得汗水都掛在鎖骨溝。回哥抬頭,剛要問,女人便急切地問:「你是不是馮海回?」
回哥結結巴巴,「是,是我。」
「我唐晴,你還識得我不?」女人眼中流露出震驚,「這麼多年了,我們都以為你死了。」
二
唐晴是回哥的初戀,就住在飯館所在的街上。二人轉演出吸引了她的注意,她下樓來湊熱鬧,發現有個人模樣熟悉。
近 30 年,回哥的體形和相貌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始終瘦高,一張娃娃臉。在旁端詳了好一陣,唐晴才敢進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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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他們交換了電話號碼。失聯二十五年,兩個人像斷線的珠子越滾越遠。但這段漫長難熬的牢獄歲月,唐晴一直被回哥視為精神支柱。
這是回哥談過的唯一一段戀愛。入獄時,兩人搞對象搞了一年多。唐晴大回哥一歲,已經有工作了,在一間國企管倉庫,當時回哥還在念書。
那會兒他們老一塊去公園溜達,有一回,唐晴的白襯衫被鳥屎砸中,垂頭喪氣極了,說自己「是個一生沒好運的人」。周末回哥接她去看電影,她坐在自行車上,腳總是一蹬一蹬地敲在車身上。寒暑假,他在街上開一小灶,炒蒜、煎豆腐,兩毛錢一碗,她從各處給搜刮一些油鹽碗盆來。
25 年前的交往細節,回哥講得細之又細。那一年多的記憶,在與世隔絕的世界裡被他反反覆復地翻出來擦亮,幾乎沒有遺漏和模糊的部分。
唐晴性格靦腆,不愛笑,兩條黑亮亮的辮子經常一驚一乍,抽到回哥臉上去。他不急,脾氣反而因此變好不少。因為是女孩子,家裡沒讓唐晴再往上念書,他借學校的書給她,在河邊,她總能一讀讀到天黑。
回哥一米八五,精瘦,學過一年散打,皮膚曬不黑,總很白凈。唐晴是鎮上處長的女兒,模樣漂亮,性格溫柔。兩人在一塊兒,沒人說不般配的,但提到結婚卻有障礙。唐晴家是回族,按照當時習俗,不允許與其他民族通婚。唐晴家也不太看得上回哥的家世,太窮了。
唯一一次,回哥鼓起勇氣談及結婚,讓唐晴等他當完兵,回來娶她。
唐晴應了。但沒等到回哥當兵,就出了事。
那天,回哥親戚生了個孩子,按照俗例,他去幫忙栽了顆李樹,寓意開枝散葉,子孫滿堂。栽完,他拎著鐵鍬,爬幾道山路回家。路上極安靜,走著走著,忽然聽見一個女孩大喊「救命」。
回哥跑著找聲音的來處,沒多遠,山道上,三個小混混正把一個女孩往密林里拽。他認出那女孩是班裡的女同學,她的書包掉在路上,書散得到處都是。
回哥沖了上前,跟混混拉扯起來,不一會兒就動起手了。起初,回哥占了上風。
他學過散打,制服光有蠻力的混混不是難事。三人挨了拳頭,發怒了,猛撲上來,把回哥圍起來狠踢狠打。
回哥紅了眼,情急之下,抓起鐵鍬,大力一揮,把一人給拍倒下了。
天已黑下來,回哥憑直覺混戰,對打在身上的攻擊作出迅疾的回擊,到最後,落在身上的拳頭沒了,他聽見有人往樹林深處逃竄。回頭望,女學生還在原地坐著,披頭散髮,領子歪向一邊,裙子也破了,身子顫抖著。
回哥打著電燈筒,把地上的書都收起來,將女同學送回家,一來一回地,走了快兩個小時,到家累得不行,東西扔到一邊就睡了。
警察很快找到回哥家裡,進門就把回哥銬了起來,說,他打死了兩個人。警察在屋內搜尋犯罪工具,最後盯准了屋門口的鐵鍬。回哥這才看見,鐵鍬底部有一大塊變暗的血跡。
三
兩次判決,都是無期。
回哥家離監獄離得遠,來一趟坐車得十幾個小時,接著還要坐驢車,坐上三四個小時才能到。父母每次只能來一個人,畢竟家裡有田要耕一年也只能來兩次。
但唐晴從來沒有出現過。
出獄後,回哥找過唐晴。但她家的房子已經塌了,荒草叢生,處處是牛糞。一個生了銹的大鎖掛在門前,風一吹,木門就嘎吱嘎吱響。
回哥坐在門口,抽完了兩包煙。這個村子,見不著年輕人了,只有老人家背著手來回走,狐疑地打量他,給了他一個已知的答案:「這家人老早就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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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被救下來的那位女同學,回哥也打聽過。當時他母親病入膏肓,他想去借點錢。
去女同學家住的村子轉一圈,不費功夫就打聽到了。一個大媽面露厭棄神色,「這個小地方,沒人不認識『癲婆子』。」
回哥沒懂,追問:「誰?」
「你是不是找徐家最大的女兒,一個以前讀書很厲害的女娃子?」
「是,是她。」
「她瘋啦,讀書太認真,給讀成了瘋子。考三回大學也沒考上,人廢了。住療養院都住了好多年了。」大媽眯起眼睛,「她發瘋時,就愛整個村子亂跑,大喊『殺人啦!』」
大媽說的療養院回哥知道,是一所民間精神病院。傳聞,好多家裡人不管了的病人在裡面被虐待,吃豬飼料,還被當成廉價勞動力去幹活。病人在那裡無異於坐監,被日夜期盼著早日死去。
回哥心一沉,又跑到療養院去尋人。
療養院的護工笑窩處一顆大痣,顯得有些市儈刻薄。她領他上樓,時不時回過頭來看一眼,問:「你們單獨聊?」說完,又彎起一個誇張的假笑。
回哥小聲念,都行,都行。
「你是聽誰介紹來的?」
「我們二十多年前是同學。」
「同學啊!」護工顯得很震驚,半晌才說:「她家裡人都好多年沒來看過她了。」花畢,又仔細將回哥從頭到尾打量一遍。
推開門,女同學坐在窗戶邊,穿著白色病服。衣服上全是帶子,隨便綁了幾個結。她好像剛洗完澡,有一股肥皂香氣,裡面像什麼也沒有穿,隱約露出一些肌膚。回哥有點不好意思,避開臉。護士立刻給她披上了一件寬大的黑色風衣。
女同學的長相變得不認識了,眼神空洞,顴骨高聳,唇部點了一點口紅,看起來蒼白又俗艷。護工解釋,她被打了鎮定劑,以及,她就喜歡化妝。看了看鐘表後,護工又強調,探望時間儘量不要超過 15 分鐘。
回哥看著倍感陌生的女同學,像在看一張蒼白失語的紙片。她嘴裡嗚咽著一些聽不清楚的音節,眉目緊鎖,像在跟什麼事情做嚴厲的對峙。
自己已經解脫了,她的苦獄還要接著熬,想到這,回哥感到悲哀。這樁事,真是徹頭徹尾地不值得。
他機械地開了口,「我是馮海回,你還認得我嗎?」
女同學聽聲音,像是猛然回過神來,定睛看了好長時間,又忽然嘴角抽搐,身體歪在椅子上,眼睛不停地眨。
她的聲音像黏糖一樣,又干又硬,反覆說著一句話:「殺人啦……殺人啦……」
四
從療養院回來的晚上,回哥一宿醒三次,到早上 6 點,再也睡不著了。
長期的監獄生活規訓了他的身體,早上 6 點自然醒,一起床就將被子疊成豆腐塊兒,到特定時間,身體便自動地想排便,晚上總是早睡。
被「改造」過的痕跡還有更多。除眼疾外,他的腿常常不自覺地抖,心臟和腎都不太好。他說話,說上幾句,便要粗重地喘氣兒,但語言嚴謹、邏輯分明,像一隻訓練有素的狗。
無期徒刑的意思是,自由遙遙無期。餘生都要爛在這個監獄裡,被管束,被教訓,被改造。回哥當時不曉得好好改造可以減刑,只覺得心灰意冷,甚至想過死。這個念頭像鬧鬼一樣纏在他心頭,時不時就從嗓子眼裡蹦出去。
一次,他撿來一塊碎玻璃,偷偷拿著它往肚子上劃拉出一個又長又深的口子,當即淌了一地的血,全場騷亂。
醒過來,回哥躺在病床,肚子被縫上了,撕開紗布,縫線清晰可見。藥物作用下,他腦袋昏昏沉沉,像同時做幾百個不同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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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沒死成。一股恨意急竄上腦門,回哥不管手上還扎著針,扒拉到肚子那兒,把剛縫上的傷口用蠻力撕開來。他像瘋了一樣,下了狠手,整個肚子都撕爛了,處處血肉模糊,眼看著,是怎麼縫也縫不上了。
白色的病床上,鮮血淋淋,污跡斑斑。來例行巡邏的獄警剛踏進門,就捂著嘴往外喊人去了。搶救及時,回哥還是沒死成。
現在,每每在後廚揉肉餡,腌豬腸豬肝,回哥總會想起自己爛過的肚子。
因為大半輩子沒吃好,回哥對食物的製作總是細緻上心,做飯成了他的愛好,也幸運,能因開飯館遇到舊人。
飯館開業後不久,回哥便邀請唐晴來吃晚飯,一湯一菜兩肉,還有一大盆餃子。幾杯酒下肚,唐晴說:「太奇怪了,你居然一丁點沒變,不管是樣子,還是脾氣。」
回哥笑著給唐晴夾菜,說:「我沒長進唄,你看你變化倒挺大。」
跟年輕時比,唐晴變得敦胖,剪了一頭利落的短髮,皮膚黑了不少,臉上多了曬斑。她是在回哥入獄三年後結的婚,父母一手操辦,男人家世好,但非常大男子主義,在他的硬性要求下,唐晴辭職,做了家庭主婦,養育一兒一女。十幾年來,她沒有自己的收入,家庭支出的每一分錢丈夫都心中有數,還要求她記帳,解釋每一項支出。孩子耳濡目染,對她的管教也表示蔑視。
丈夫出過軌,酗酒,嫖娼,還打過唐晴。她跑回去娘家,母親勸她,想開一點,男人都這樣。
十年前,她的丈夫因酒駕撞車去世了。一個人過日子,仍是不順意,為子女忙活著,人和心都老了,直到前些年,大女兒結婚,小兒子去外地工作,她才有了時間和自由。
整整三十年過去了。
講起自己二十多年的牢獄生活,回哥輕描淡寫,唐晴聽得緊緊皺眉。講了快三個小時,回哥喘氣的力度在一點點加重。唐晴問:「你現在有對象不?」
回哥不好意思,「哎,我這樣的,誰要?」
「我要。」說著,唐晴握住了他的手。
五
重刑犯離開監獄重返社會,常會遇到冷眼。受歧視久了,會習慣跟人群保持距離,不少人呆不習慣,又犯罪,餘生只好在監獄裡度過。
為了生存,回哥曾被黑社會老大雇去做過打手,催債時恐嚇過帶著小兒的年輕寡婦,有次,他差一點兒就要參與團伙搶劫。剛出來時,他當過幾個月的保安,大廈發現他有案底,立刻辭退了。後來開計程車,他眼睛耐不了久曬,錢賺得太少,一個月才勉強過兩千。
有人介紹他相過幾次親,只有一個女人不歧視他的經歷。但成不了,沒錢。他也聽說過很多兄弟出來後,被女人騙走房產和所有儲蓄的故事。
在唐晴身邊,回哥久違地感受到尊重和友善。唐晴常說他,沒有社會閱歷,別看老大個兒了,就是個小孩兒。
倆人重修舊好後,住進了一間 15 平方米的公租房。唐晴把家收拾得整整齊齊,一點也不侷促。
回哥有腿腳不行的毛病,每天晚上,唐晴給他打一盆熱水,泡完腳,她用力按回哥腳底的穴位,還給他的肌肉捏一捏。第一回按腳,他還哭了。
慢慢,回哥的交際圈發生變化,往來的混混少了,多了些住在近處的友鄰,以及在公益律所認識的志願者和工作人員。
回哥感覺自己變成了另一個人,一個說話穩重,行為守規矩,懂善惡道德的人。
他開始喜歡邀請新朋友來家裡吃飯,他想讓更多人知道,他過得很幸福。一張桌子支起來,他跟唐晴坐床上,讓客人坐椅子。
但想結婚仍是難事。唐晴是悄悄搬出來住的。她孩子周末回家,她也得回家裡去,繼續扮演一個寡婦母親。
我的同事剛來律所工作時,也去回哥家吃過一次飯。桌上,唐晴又把自己跟回哥的故事講了一遍,同事眯著眼聽完,很訝異,她以為唐晴跟回哥是原配,說:
「很少有女人能不嫌棄他們,還願意幫他們的。」
隨後她問唐晴:「你們為什麼不結婚吶?」
唐晴將難處都說了出來,同事決定,要幫忙說服唐晴的父親和孩子,做做思想工作。心理上得到支持,唐晴也終於勇敢跟孩子和父親坦白了自己的戀情。
隔年春天,回哥登門拜訪了唐晴的父親,下午,兩人便去登記了。
原本,唐晴覺得兩人都一把年紀,不需要廢沒用的錢辦婚禮。但回哥堅持至少要擺個酒,別管多大年紀,美不美,結婚,一定要讓唐晴穿婚紗。
擺酒當天,唐晴披上了白色的頭紗,穿了條素凈的裙子,無名指上戴著回哥挑的戒指。
那枚戒指,是回哥從照著記憶中母親的一顆金環紅寶石戒指買的。他母親說過,以後他娶媳婦,這個戒指就送給他媳婦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