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從古到今一直都是我們國家根深蹄固的一種思想。雖然雖然當今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人們的思想逐漸的開放與提升,但是仍然有很多小地方的父母依舊特別的重男輕女,在他們看來,養女兒完全就是賠錢,將來嫁出去那就是潑出去的水,而生個兒子那就是家裡的頂樑柱,整個家族便是後繼有人了。
也有很多父母將女兒看成了搖錢樹,就等著把女兒養大後能嫁個有錢人家,到時候多要點兒彩禮錢,而彩禮錢當然是為了他們的兒子,不僅是彩禮錢,女兒出嫁後,如果家裡有弟弟,那還得想著各種方法來救濟弟弟,否則就會被父母認為不孝順。
所有的孩子都希望得到父愛母愛,然而很多的父母就偏偏一碗水端不平,總是做出一些傷害女兒的事情,把他們所有愛都給了兒子,時間長了做女兒的必定會做出反駁,所以為人父母一定不要這麼偏心,否則嚴重的話會遭到女兒一輩子的記恨,甚至不惜斷絕關係。
01.重男輕女
吳曉婷出生自農村,父母也都是務農為生。當初吳曉婷的母親嫁給她的父親後,全家人都盼著婚後能生個兒子,這樣家裡也揚眉吐氣,也有了延續香火的人。然而現實總是事與願違的,吳曉婷的媽媽在婚後一年終於懷孕了,全家人儘量的不讓她的媽媽幹活,只要求把身體照顧好,等著給他們生個兒子就好了。
吳曉婷的媽媽看到全家人這麼希望肚子裡的孩子是個兒子,所以她也整天盼著能生個兒子,還時不時的找個算卦先生算一算,算卦的人也說會生個兒子。然而當十月懷胎後生下來的卻是個女兒的時候,全家都發出了哀嘆的聲音。
因為是個女兒,所以吳曉婷從小就不被家人看好,總說她是個沒用的丫頭片子。吳曉婷五歲的時候就被父母指著做各種家務活,有時候還要跟著家人去地里幹活兒,看著別人家的小孩子在那兒玩兒耍,吳曉婷常常只能心裡羨慕著。
終於在吳曉婷六歲的時候媽媽生出了全家都期盼的兒子,自從弟弟出生後,家裡人把所有的關注都給了弟弟,家裡有好吃的先給弟弟,弟弟的衣服永遠都是新的,而吳曉婷的衣服從來都是親戚家小孩穿舊穿小的衣服。
好在家裡人沒有不讓吳曉婷讀書,在讀書方面吳曉婷一直都特別的努力,她從小就勵志一定要努力學習走出這個窮地方,從小學畢業後吳曉婷就一直讀著寄宿學校,半個月回一次家裡,而回到家裡也是幫著父母做著干不完的活兒,她常常想自己就像這個家裡的僕人。
很快吳曉婷以優異的成績高中畢業了,畢業後其實家裡父母讓她別讀大學出去打工吧,吳曉婷死活不同意,最終和父母說自己上大學的生活費自己掙不需要家裡出,這才得到了父母的同意。
讀了大學後吳曉婷一邊學習一邊在外面做著兼職,大學期間的所有生活費全都是她自己掙下的,而讀書期間父母也從來沒有打個電話問問她生活的怎樣,學習的怎樣,吳曉婷好像也習慣了這種生活,父母從來只愛他們的兒子,對於她這個女兒估計希望永遠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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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02.結婚
很快吳曉婷大學畢業了,學習成績優異的她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很不錯的工作,每個月工資也掙不少,當父母知道她一個月能掙不少後,就要求她每個月把一半的工資都打回家裡,說是為她攢起來,以後當嫁妝,聽到父母能為自己著想,吳曉婷心裡特別的高興,於是每個月準時的往家裡打著錢。
工作了兩年吳曉婷因為各方面都很強的能力提升了兩次職位,在升職後成為了公司領導人的下屬,優秀的人總是會得到別人的欣賞,吳曉婷的上司慢慢的開始注意起這個努力上進的女孩子。不僅人長得漂亮,工作上也從來不會出差錯,做事兒永遠都特別的認真。
在慢慢的接觸當中吳曉婷的上司劉旭東發現自己喜歡上了吳曉婷,了解到吳曉婷的家庭後,也並沒有瞧不起她,更加的欣賞她了,一個出自窮苦家庭的女孩子,能在這大城市裡站住腳是多麼的不容易。很快劉旭東就向吳曉婷表白了,剛開始吳曉婷沒有同意,她挺自卑的,自己什麼家庭,對方什麼家庭,簡直就是門不當戶不對。
但是在劉旭東的堅持下,他不在乎這些,只是單純的愛上了一個人,並且有信心讓吳曉婷幸福一輩子,最終兩人還是在一起了,交往期間吳曉婷感受到了從未有的幸福,從小家裡沒有人關心自己,現在終於有人把自己放在了心上。
兩人談戀愛一年後,劉旭東向吳曉婷求婚了,之後劉旭東將吳曉婷帶著去見了父母,他的父母很開通,沒有因為門不當戶不對而瞧不起這個未來兒媳,尊重年輕人的決定,只要兩個人合適就好,他們都支持。
之後吳曉婷便也帶著劉旭東回家見了自己的家人,吳曉婷的父母見女兒領回來的男朋友不僅是城市人,還挺有錢,高興的合不攏嘴。心裡更是一百個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完全不考慮這個男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對自己女兒好。
03.斷絕關係
吳曉婷的弟弟在讀書的時候整天都不好好學校,不是逃課就是打架,最後被學校勸退了,就是因為家裡人從小太慣著他了,什麼事兒都由著他,也讓他養成了不好的習慣,好吃懶做,不讀書的他整天躺在家裡玩兒手機,要不然就是出去和一群混混待在一起。
吳曉婷在見過家長後,兩家人就商量了婚事,吳曉婷的父母更是向男方要了五萬塊彩禮,對於吳曉婷曾經給家裡的錢也絕口不提,吳曉婷也知道那些錢全都被父母就給弟弟了,她也不想和他們計較什麼。
婚後吳曉婷和老公的生活是特別的幸福的,劉旭東的父母給他們買了一套房,婚後兩人就住了進去,幾年時間過去了,吳曉婷夫妻也攢下不少錢,於是又買了一套房,然而當吳曉婷的父母知道吳曉婷又要買房前,每天都在給吳曉婷打電話,讓她把買房的錢給家裡弟弟先用一用,還說你們已經有房子了還沒什麼房,完全是浪費錢。
吳曉婷沒有理會母親的話,自己結婚這幾年已經沒少往家裡拿錢了,尤其弟弟前年結婚時彩禮有一半都是她和老公給出的,本來吳曉婷不願意,可老公說誰讓自己是姐姐呢,幫一幫弟弟也是應該的,於是拿出一筆錢給了家裡。現在家裡又來打他們買房子的錢,真是不知足,所以吳曉婷直接拒絕了。
誰能知道在吳曉婷買完房後,她的媽媽坐車來到吳曉婷家裡,整整大鬧了三天,最終由於吵鬧聲太大被鄰居叫來了警察,吳曉婷說:「我買第二套房,我媽上門罵了我3天,只因我弟30歲還在租房。」然後她又對自己媽媽說:「從今往後,咱們斷絕關係吧,這些年給你們的錢也足以抵你們養大我恩情了,從今以後不管家裡有什麼事兒我都不會去管。」
有些個父母給子女造成了傷害,不是因為他們的失誤,而是因為他們根本不愛。從始至終他們不愛自己的孩子,不愛這個與他們血脈相連、渴望他們關心的孩子,就因為重男輕女,把女兒看的是一文不值,當看到女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有無節制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要從女兒身上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
不是哪個孩子能夠一直能忍受自己的父母不僅不愛自己,還一味地想要從自己身上得到他們想要的,面對不愛自己的父母,一定要有自我意識,一定要有勇氣去反抗,這樣才不會成為原生家庭的墊腳石,才不能使得自己的婚姻受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