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婚前協議」,讓丈夫顏面掃地:交了3年房租原來兒媳是房東
小李搖搖頭說道:「他現在住的那個房子是什麼情況?咱們兩個人都知道,我覺得沒必要分手,我們兩個人都一起在一起很長時間了,對彼此也很了解的,你就放心吧,他一定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發現問題,兩人吵架
後來兩個人就在一起住了三年多的時間,在這三年裡邊,兩個人也辦理了結婚手續,雖然說期間因為在那個地方結婚發生了矛盾,但是到最後兩個人還是比較好的,因為男孩的工作也在這邊,老婆也在這邊,所以沒辦法,他只能是選在這邊住,而且他也告訴自己的父母一定要攢錢在這邊買房子。
昨天男孩的父母帶著一部分存款來找兒子,他們說道:「雖然說咱們當初因為房子和人家吵個沒完沒了,但是你們已經結婚這麼長時間了,我們一直不給你們買房子也是不對的,現在我覺得你倆還是早點買房子吧,我和你爸都把錢拿過來了。」
說完以後,男孩子母親看著兒子住的地方有些心酸,她說道:「你看看你們兩個人結婚這麼長時間了,人家為了你也不會自己家去,你呢?每天就是住在這個出租屋裡,現在這看著一點都不好,要不媽幫你們打掃打掃吧,等人家回來了也看著比較舒服。」
就在婆婆打掃的中途,她發現了一份「婚前協議」,她打開一看原來是一份租房合同,合同裡面白紙黑字寫的這個房子的主人是小李,而租房子的是自己的兒子,他從來沒有聽說過哪裡有兒子租兒媳婦的房子,她立馬拿出來說道:「兒子,你看這個東西怎麼上面寫的這個房子的主人是咱的兒媳婦呀?我怎麼沒有聽說過他們家裡面還有一套房子呢?」

男孩不當回事的說道:「你可不要瞎說了,這個房子裡邊有人家以前那個人租完的東西,他家那邊怎麼可能有房子?要是真的有房子,怎麼可能讓我們這三年以來一直租房子呢?再說了,難不成對於她來說,租房子有什麼好處嗎?」
說話的中途,他就拿起來母親遞過來的東西,仔細一看果然是一份租房合同,而且還是自己的租房合同,你實期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難不成這個房子的主人真的是自己的老婆?
夫妻離婚
一會小李也回來了,丈夫拿著這份合同對她說道:「剛好你回來了,你給我解釋解釋解釋是怎麼回事?為什麼這上面寫的房子的主任是你呢?而且這個房子不是咱們租的嗎?怎麼現在成了你的房子了?我怎麼不知道你怎麼有錢呢?」
小李說道:「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就告訴你吧,當初我媽也是為了鑑定你對我是不是真心?所以就把我們家的房子租給你了,沒想到咱們在一起住了三年,現在咱們兩個人也已經結婚了。你既然知道了,那你說怎麼辦吧?反正我覺得這個東西是無所謂的。」
男人大喊道:「這個事情你怎麼能覺得無所謂呢?難不成對於你來說我就是一個大傻瓜?三年的時間了呀,你以為只有三個月嗎?三年我可是給你交了不少錢,如果說早知道你家裡邊有房子,當初我也不需要你辛苦呀。」

小李無奈的說道:「不是你這樣,至於嗎?怪不得當初我媽和我說呢,不讓我告訴你,有這套房子,要是告訴你了,你肯定就不是這個態度,果然你和之前不一樣了,本來這個東西就無所謂呀,再說了,房子又怎麼了?咱們兩個人感情好好的不就行了,現在在一起不就好了嗎?」男人拜了拜手說道:「什麼都不用說了,咱們兩個人之間沒有信任,既然這樣的話,那就分開算了,反正我也已經受夠了。」
小李看著對方的態度,沒好氣的說道:「離婚就離婚,你以為我怕你呢?」當天兩個人就去辦理的離婚手續,誰也沒有繼續搭理誰?男人也回到了他們的城市,小李沒跟著去。
在一段婚姻中,最可怕的就是雙方存在不信任的情況,其實,不管什麼時候,兩個人只要在一起,為彼此的前途努力就夠了,所以作為長輩,別總想著用自己的想法去考慮人家孩子,可能人家有人家的打算,只是現在能力沒有很好而已。
有的時候可能你覺得這個人千里迢迢的過來,就是為了圖你家的一切東西,其實並不是這樣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為了自己喜歡的人付出一切,更何況誰要準備結婚的人呢?所以不管怎麼說?別總覺得自己的身上有利可圖,如果在你們的感情中都不夠坦誠的話,那裡又算什麼呢?
像小李的婚姻中,他從一開始就聯合自己的母親欺騙對方,所以她的婚姻到最後走向失敗也是正常的。婚姻本來就是需要兩個人好好的經營,因為只有這樣,你們才會珍惜彼此,才會覺得雙方是不可缺少的那個人。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小李,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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