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了4套房,4姐弟人人有份」聽完父母的安排,我已3年沒回娘家
從16歲開始,一直到她25歲結婚,她上班賺的錢,基本上都用來補貼家用,幫父母還清兩個弟弟之前的罰款,還幫家裡建了房子。
與她兢兢業業賺錢養家不同,小她兩歲的妹妹,雖然也是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但她的日子過得逍遙自在。
妹妹到處跑,經常換工作,賺的錢雖說也有上交給父母,但大部分都花在自己身上。而且,妹妹23歲時,就遠嫁他鄉。
與她柔順的性格不同,妹妹比較叛逆,父母壓不住,只能反覆叮囑她,結婚不能像妹妹那樣,一分彩禮都不收,更不能遠嫁。
後來,她結婚了,沒有遠嫁,還收了10萬彩禮。10萬彩禮被父母留下,用作兩個弟弟的學費,只是陪嫁了一些簡單的物件。
02.分了4套房,4姐弟人人有份
老公丁浩(化名)是縣城當地人,溫婭在餐廳做領班時認識的。當時,丁浩在餐廳做廚師。

丁浩是獨生子,父母都有工作,家境還可以。
結婚後,溫婭對娘家的事依舊很上心,經常父母一個電話,她就跑回娘家。那時的她,經濟上比較寬裕,每次回家都是大包小包許多禮物。
每年給父母的過年紅包,更是少不了;對兩個弟弟的幫襯,也是從未中斷過。無論是老三結婚,還是老四上大學,她都資助了不少錢。
《朱子家訓》里說:家門和順,雖饔飧不濟,亦有餘歡。
那時,娘家的經濟狀況雖然不好,但姐弟感情甚篤,每年春節,老二從外地回娘家,一大家人在一起,歡歡喜喜,其樂融融。
然而,讓溫婭所料不及的是,娘家經濟條件得到改善,分了4套房和一部分現金後,親情反而變得淡漠。
當時,她婆家遭遇了一些變故,丁浩開的餐廳也賠了不少錢,家裡經濟變得非常緊張。這時,娘家卻迎來喜訊,分了4套房和27萬補償款。

父母告訴她,分了4套房,4姐弟人人有份。
可是,聽完父母的安排,她有些心寒,妹妹更是當場和父母爭執起來。
03.父母的安排
父母是這樣安排的。4套房子,兩個兒子一人一套,父母住一套,出租一套。出租的一套房子,將來兩個兒子平分,如果其中一個不孝順,就全部給另一個兒子。
父母住的一套,將來兩個女兒平分,如果其中一個女兒不孝順,就留給另一個女兒,如果兩個女兒都不孝順,就留給兒子。
至於27萬補償款,老四馬上結婚了,要給彩禮,要辦酒席……
妹妹非常不滿,指責父母從小到大就偏袒兩個弟弟,從來都不會為兩個女兒考慮。
父母很生氣,說誰家嫁出去的女兒,還回娘家分家產,留一套房子讓姐妹倆平分,已經很夠意思了。
後來,父母越說越氣,把溫婭也一起罵了。老三、老四還有老三媳婦,當時也在場,他們雖然沒說什麼,但臉上的表情已經表明一切。

最後,一家人不歡而散。
妹妹回去時,向她抱怨說:「我不是非要爭家產,只是爸媽的做法太傷人了,不公平也就算了,還非要拿半套房子,和孝順捆綁在一起……」
妹妹最後還說道:「姐,現在這年頭,誰都靠不住,你很快會發現婆家也不是避風港,可靠的只有自己,學聰明點吧。」
溫婭一直覺得,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但父母這一次的做法,確實讓她有了很多的想法。
父母盡心盡力照顧孩子,孩子長大後孝敬父母,這是一種愛的體現,是一種美德,對她來說,就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
可是,父母卻將一套房子與孝順掛鉤,讓她的孝心變了味,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似乎成了交易。
正如妹妹所說,原本是一件心甘情願的事,父母卻把它變成脅迫,或者說利誘,這比父母的偏心,更讓人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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