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拆遷分了八十萬,婆婆給我五十萬,給嫂子二十萬,嫂子鬧離婚

當時我和劉旭剛戀愛,他工作沒多久,一個月工資只有3000齣頭。我們倆處了兩年就結婚了,那會我爸媽要10萬彩禮,還讓劉旭剛在城裡買房,可當時劉旭剛手裡缺錢,後來還是大伯哥和嫂子支援了值20萬,我們這才順利結婚,對於嫂子家的恩情,我和劉旭剛一直牢記在心,總想著將來一定要好好報答他們。
婚後我們的日子一直過得很緊張,因為我們工資不高,每個月還得還房貸,一年到頭也存不了多少錢,而嫂子體諒我們不容易,經常拿錢貼著我們,我們非常過意不去。
去年婆婆家房子拆遷了,今年5月份分了80萬,如對於這80萬如何分配,婆婆想了許久,後來婆婆把我們兩家聚在一起,決定分給我們50萬,而嫂子和大伯哥只得了20萬。
當時嫂子堅決反對,她認為婆婆太偏心,而大伯哥勸嫂子別介意,沒想到嫂子卻跟大伯哥鬧離婚。

嫂子說這些年他們為了這個家付出了很多,婆婆應該一視同仁,就算我和劉旭剛過得再苦,但一事歸事,在拆遷款問題上應該平分。
嫂子的心情我也理解,要不是嫂子和大伯哥,劉旭剛也不能上大學,我們也不可能有錢買房,所以我主動提出和和嫂子一家平分拆款。
雖然在這件事上婆婆做法偏妥,但並沒有影響到我和嫂子的關係,如今我們兩家還是一如既往的好,我也很慶幸遇到一個通情達理的嫂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