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離婚不離家,也許可以挽救一段婚姻。
情侶決定結為夫妻的那一刻,他們一定認為對方就是自己這輩子最好的選擇。擇一城終老,遇一人白首,看似遙不可及,可在相愛的人眼中,似乎唾手可得。
沈從文有本書名為《我們相愛一生,一生還是太短》。如果真的可以遇到如廝良人,一生一世又怎麼夠相愛、夠相守呢?只怕生生世世還嫌不夠呢。
結婚的時候,沒有人想過離婚的事情。離婚的時候,百般滋味湧上心頭。兩個人明明因為相愛而走到一起,結果為什麼是分離呢?
《裸婚時代》中,劉易陽與童佳倩戀愛八年,結婚一年,離婚時他對她說,「細節打敗愛情。」
的確,戀愛與婚姻是兩碼事。戀愛時兩人可以每個月做月光族,但是婚姻不行;戀愛時兩人只需要考慮風花雪月的浪漫,但是婚姻不行;戀愛時可以沒房沒車沒存款,但是婚姻不行。
有人說,戀愛的基礎只是愛,而婚姻的基礎卻是錢。相信一定有無數人贊同這句話。
除了經濟基礎以外,婚姻還需要兩個人的共同經營,柴米油鹽的瑣碎,喜怒哀樂的情緒。如果還有一個附加選項,或許就是一個愛情結晶吧。
粉絲於樂和老公結婚以後,兩人一直想要個孩子。因為孩子的事情他們還離婚了,後來呢?
恩愛夫妻,為了孩子而離婚。
於樂和老公談戀愛的時候,他們就都喜歡孩子。有時逛街看電影的時候,遇上一個小寶寶,他倆都要逗上老半天。他們還說好了,結婚以後至少生兩個孩子,最好一兒一女。
從校園到婚紗,他們用了五年時間。結婚當天,老公對於樂說,「你就是我這輩子唯一的公主,我會寵你一直到老。以後,你負責貌美如花,我負責賺錢養家。」兩人感動得一塌糊塗。
於樂想起以前在書里看過的一句話,當男人娶到心愛的姑娘時,他一定會掉眼淚的。老公的眼淚證明了那句話是真的。
婚後半年,兩人開始正式備孕。於樂做夢都盼著自己可以在驗孕棒上看見兩道槓,然後安心養胎,一朝分娩。老公甚至給孩子起好了名字,男孩和女孩的名字都各起了好幾個。公公婆婆知道兩人要孩子以後,他們早早就買好了嬰兒床、玩具、衣服什麼的。
然而,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一年後,於樂還是沒能順利懷孕。兩人一開始並不著急,可是一年時間過去了,他倆都有點心急了。
婆婆更著急,她甚至懷孕於樂以前是不是做了什麼不幹凈的事情,因為在她的思想觀念里,懷孕生子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如果於樂不能正常懷孕,就是她的身體有問題。
於樂看看老公,希望他為自己美言幾句。他們是彼此的初戀,她以前是不是清白的,老公心裡最清楚了。可惜,老公什麼也沒說。兩人晚上回到自己家以後,大吵了一架。
老公說,「你不能正常懷孕,就是你的問題。」於樂說,「我是不是清白的,你心裡有數。」老公又說,「清白不代表你的身體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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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兩人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於樂最後說,「明天咱倆一起去醫院做詳細檢查,看看到底是誰的問題。如果真的是我的問題,二話不說,立馬離婚,我不會拖累你的,你也別耽誤我的時間。」
檢查結果出來以後,他們的身體都沒問題。於樂證明了自己的身體沒問題,她跟婆家有了交待了。突然間,她覺得自己很辛苦、很疲憊,要孩子的壓力壓得她喘不過氣來。
於樂和老公推心置腹地聊了一次,他們還是選擇了離婚。辦完手續以後,他們沒有告訴雙方父母。於樂想,「我暫時不想為要孩子的事情煩心,以後再說吧。」老公想,「或許我和於樂真的八字相衝,沒有子女緣,沒準分開了問題就解決了。」
兩人過起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雖然依舊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可他們一人睡一間房,互不打擾。兩人還說好了,如果誰有了新的感情,另外一方不能打擾、不能破壞。
離婚不離家,小生命天自安排。
於樂和老公開始了新的生活。以前為了要孩子,她總得計算哪天是排卵期,還要去醫院檢測卵泡的情況,現在離婚了,不需要為要孩子的事情煩惱了,她整個人都輕鬆了。
老公也一樣。雖然他們沒有睡在同一張床上,可日日能夠看到對方,還是挺舒服、挺滿足的一件事。
於樂不再管老公抽菸喝酒的事情了,要孩子必須戒菸限酒,老公早就有意見了。於樂也不管老公花錢的事情了,以前總要計算孩子生下來要花多少錢,應該早點開始存錢。現在不要孩子了,一切都無所謂了。
老公也不再管於樂買衣服、買化妝品的事情了。孕婦是不能用化妝品的,所以老公不讓她買貴的、複雜的,只允許她擦最簡單的大寶。以前於樂每次買衣服都會被老公指責,老公最經常說的話就是,「你馬上就是要當媽媽的人了,懷孕了身材會變胖的,到時候什麼衣服都穿不進去。你現在買的所有衣服,都是浪費錢。」
夫妻倆誰也不管誰了,關係卻比以前融洽多了。偶爾一起去超市、看電影的時候,他們似乎又找到了從前戀愛時的感覺。逢年過節的時候,他們還是會一起去婆家、一起回娘家。在雙方父母眼中,除了孩子以外,一家人也算其樂融融。
雖然婆婆還是不給於樂好臉色,可於樂已經完全不在乎了。於樂想,「我現在又不是你的兒媳婦,你對我什麼態度都無所謂的。把我惹急了,我就告訴你離婚的事情。」於樂越是抱著這樣的想法,她就越是不在意婆婆對她的態度。反正兩人不是婆媳關係了,儘管這事只有於樂夫妻知道,婆婆一無所知。
於樂離婚後又和前夫同居了兩年,讓她怎麼也沒想到的是,她竟然意外懷孕了。難道真的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行嗎?於樂在醫院做完詳細的檢查,檢查表明孩子很健康,發育良好。於樂哭了。
於樂把這件事告訴了前夫,儘管在她心目中,他從來不是前夫的角色而是丈夫的角色。前夫的第一句話是,「心酸,真的太心酸了。沒想到,咱倆心心念念的孩子竟然是離婚後才有的。老婆,我們馬上就辦復婚手續。」於樂點點頭。屬於她和老公的新生活,因為一個孩子的到來正式拉開帷幕。
如今,離婚不離家的夫妻越來越多了。或許他們離婚是一時衝動,或許他們繼續在一起生活還有其他的原因。事實上,這種做法是不對的。
如果兩人的感情真的出現問題了,離婚是正確的,離婚後就應該迅速分開生活。繼續在一起過日子的話,名不正言不順。
如果彼此因為衝動而離婚,那麼,也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離婚了就是離婚了,離婚了就應該有離婚的樣子,而不是拖泥帶水,糾纏不清。
像於樂與老公的情形,恐怕只是萬分之一吧。他們在離婚不離家的日子反而拉近了距離,不過這只是其中的一個特例而已,不是全部,機率太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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