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年薪30萬,給父母買房要求姐姐分攤,姐夫:我們一家年入8萬

最讓她羨慕的是,弟弟現在的年薪30萬。
可是,高薪通常意味著忙碌,弟弟也是如此。弟弟每年春節才會回來一次,待上三五天便匆匆離開。
弟弟對父母很孝順,平時會給父母生活費,會給父母寄衣服、營養品,春節回來更是會帶上各種禮物,還會另外給幾千塊的紅包。
這些年,父母的年齡越來越大,身體越來越差,考慮到父母所在的鄉鎮,醫療條件有限,弟弟打算在縣城給父母買房。
通過高中同學的幫忙,弟弟在她家小區附近,選中一套88平的精裝房,總價在70萬左右。
給父母買房,林娜是非常贊同,但弟弟看好房子後,要求她分攤70萬的買房費用,這讓她非常為難。
弟弟知道她一時之間拿不出錢,便提出辦理房貸。
房貸首付五成加上其他七七八八的費用,由弟弟支付,剩下35萬房款,由她分15年付清,每月只需還2700元左右。

03.我們一家年入8萬
林娜現在的住房,是結婚時買的。
當時的房子比較便宜,但她和老公還是花了10年時間才還完,現在好不容易輕鬆一些,又要背上房貸,就算她願意,老公也不願意。
她知道弟弟想孝敬父母,其實她也想。實際上,她對父母很孝順,平時只要父母家裡有事,她基本上隨叫隨到。
父母有時身體不舒服來縣城看病,都是她請假陪在父母身邊,忙前忙後。
她在給父母錢和物質方面,確實達不到弟弟的標準,可她的孝心並不比弟弟少。
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盡孝的方式也不一樣。如果要求弟弟也像她一樣,隨叫隨到,隨時陪在父母身邊,鞍前馬後地照顧,弟弟同樣也做不到。
弟弟見她為難,勸說道:「我雖然年薪30萬,但每個月房貸一萬多,壓力也不小,只是爸媽年紀大了,盡孝這件事,宜早不宜遲。」
弟弟還說,買房是現在辛苦,以後輕鬆,因為房子會升值,將來的獲利,比她埋頭苦幹一個月才賺三四千工資好多了……

林娜被弟弟說得心動了,回去找老公商量。
老公當即表示不同意,並質問道:「你弟年薪30萬,我們一家年入8萬,能比嗎?我不阻攔你盡孝,但有多大能力,辦多大的事……」
她剛想爭辯,老公又說道:「你爸媽當初把家裡大部分資源都給了你弟,他現在來和你說分攤,你覺得公平嗎?」
04.老公不同意怎麼辦?
林娜很苦惱。父母比較認同弟弟的做法,娘家的一些親戚,也認為她應該分攤。
親戚們覺得買房她又不吃虧,既能孝敬父母,以後還能賺錢,何樂而不為?
聽完父母親戚的意見,她更是亂了分寸,一時之間也分辨不清,弟弟的要求是否合理?
老公的態度又很堅決,她不知道該怎麼辦?

《人世間》里有一句話說:
「親人之間的矛盾,不能完全以是非對錯論處。」
家庭的是非,取決於立場和角度,沒有絕對的對錯。兄弟姐妹之間的一些事情,也是如此,沒有合理不合理,只有願意不願意。
孝敬父母,是為人之本,但盡孝的方式,沒有統一的標準。
子女的能力不同,際遇也不同。孝敬父母時,出錢或出力,養口體或養心志,都是一樣的孝,沒有高下之分。
你認為應該同意弟弟的要求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