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再婚丟下孩子,李紫的婆婆把外甥送到兒子家,自己身為兒媳當然也不會吃這個悶虧。
「這家有他沒我,你要是想讓你兒子的生活好好過下去,就不要做出這種行為。既然不是我們的孩子,我就把話明說了,我也不管。你不要抱著僥倖的想法,覺得我會心軟,大不了就是離婚。」
話說到這個份兒上,婆婆也自然不敢再逼迫了。自己兒子和兒媳兩個人的感情也一直還算不錯,也不能由於自己的原因讓兩個人離婚,所以又把這個孩子送去了女兒那裡。
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要為自己做出的行為負責,不管是在哪種情況下做出來的決定。哪怕說事後有一些後悔,但是也不能隨意的就把自己所做的那些事情推到人的腦袋上。這種行為是不被別人接受的,而且這種人過於自私自利,也沒有人願意跟他交往。
尤其是在婚姻裡面,自己已經有了孩子,說這段感情已經走到了盡頭,確實能夠做到好聚好散。但是也不能把自己的孩子隨意的安置。畢竟這也是自己當初辛苦期待出來的孩子,做人也不能沒有一點是非觀念,為了自己肆意妄為,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如果確實不能為自己的孩子負責,那麼當初就不要輕易草率的把一個生命帶到這個世界上。任何的選擇都應該是要慎重的,而不是隨隨便便的一個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