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楊燕前腳拒絕了拿自己陪嫁提前還房貸,老公後腳又勸她拿30萬去買二套房,說即便不住,也可以買來出租,拿租金補貼家用。
03、妻子:別想把我婚前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為了說服楊燕,老公還列舉了一堆買二套房的好處,說是為以後孩子提前準備著,如果首付不夠,他和他父母再想辦法多湊10萬,湊齊40萬首付。楊燕狀似無意問老公,那二套房的房產證該寫誰的名字?
老公理所當然地說,既然是夫妻一起買房,自然是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聽到這, 楊燕一切都明白了。老公根本就不是在算計她的那筆嫁妝,而是各種想辦法勸服她。
楊燕越想越覺得心塞,別人的老公和婆婆,千方百計給兒媳婦塞東西。而她的老公和婆婆,卻千方百計算計她的陪嫁。
楊燕想都不想就拒絕了:你別做白日夢了,也別想把我婚前的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你的婚前房子不肯加我的名字,那我的陪嫁,自然也是我自己來做主,即便我買房,那也是我個人的財產。
楊燕拒絕了之後,老公就跟她陷入了冷戰。夫妻倆誰也不願意搭理誰,可楊燕也不願意妥協。因為她明白,自己妥協了這一次,自然就會有無數次,而這並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結果。
今日話題:
你認為楊燕應該拿出自己的30萬陪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