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第二天,婆婆逼俺交出房產證過戶房,拿出一張紙,全家人蒙住
我是一個城裡姑娘,大學畢業後,工作了兩年才認識了老公。初次見面時,老公給我的第一感覺還算不錯,性格隨和,為人也憨厚老實。跟他慢慢接觸下來,我們日久生情,就確立了戀愛關係。
老公家的條件一般,而且他爸爸因為一次意外,早早去世,家裡只有一個母親住在鄉下,家裡的經濟收入可見一般。雖然老公這些條件不怎樣,但是我沒有計較,因為我本身看中的也只是老公這個人,而並不是在乎他有沒有錢。但是父母一輩的人可不會這麼想,她們當然也是為了自己女兒以後能過上好日子,所以我爸媽對於老公的家境很不滿,可沒辦法,誰讓我就是喜歡老公。最後他們也只能無奈接受這個事實。
因為考慮到老公的家境,我爸媽沒有提出要一分錢彩禮,反而還出錢給我買了一套100多平的房子作為我的陪嫁,不得不說,我爸媽在我結婚這件事情上面,確確實實已經做得仁至義盡了。等房子裝修後,我和老公便舉行婚禮,還住進了這套婚房裡。當時老公也把鄉下的婆婆給接到了家裡,讓她在家裡住段時間再回去。
可出乎我意料的是,新婚第二天一大早,婆婆就直接跟我開門見山地說,雖然這套房子是我父母出錢買的,但卻是她兒子出錢裝修的。所以這套房子也屬於我兒子的,既然如此,那你把房產證拿出來吧,我替你們保管。
婆婆的話,讓我丈二摸不到頭,我問婆婆這是什麼意思?沒想到婆婆卻理所當然地說,既然房子是她兒子裝修的,那自然房產證就應該加上她兒子的名字。再說了,一個大男人住在沒自己名字的房子裡,總是不妥。萬一以後你背叛了我兒子,我兒子豈不是要凈身出戶?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就交給我保管房產證。如果你不同意交給我保管,那就把房子過戶給我兒子吧。反正你愛他,送他一套房子也沒什麼吧。
對於婆婆這樣說,我是真沒想到,婆婆竟然說出這樣的話來。先不說感情背叛問題,這套房子可是我爸媽出錢買的,老公是出了10萬塊錢裝修,可家具家電也都是我爸媽出錢置辦的啊。總的說來,老公在這套房子上,出錢遠遠還不到三分之一。我真沒想到我們剛結婚,婆婆就算計到我的房子上了,這讓我有點大跌眼鏡,而且一下子難以接受。
我不同意,婆婆就跟我鬧。連老公也偏袒他媽媽,說他媽沒有錯,他不是非要房子過戶到他名下,他就是想要個保障。而把房產證交給他媽媽保管,就是最好的保障。老公的話,讓我也心寒了。他媽媽算計我的房子,我當作是單身母親為自己兒子著想。可老公卻是我要相伴一生的伴侶,他卻一味袒護他媽媽,從不替我說句話。這樣的男人,還值得我託付下半輩子嗎?
想到這,我心灰意冷。直接回臥室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當著老公和婆婆的面,直接讓老公簽字離婚。當他們看清上面的內容時,全家人都傻住了,竟是讓老公凈身出戶。婆婆以為我開玩笑,說剛結婚就離婚不吉利,態度立馬發生了180度大轉變。這個時候老公也說我小題大做,說大不了房產證不上交也不用過戶給他,我何必拿離婚糊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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