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婚姻,毀於彼此太過熟悉;有一些婚姻,毀於彼此缺乏最基本的了解。
情感作家張德芬說過:「嫁人的真相是一個人與一個家庭的融合,而在這個融合的過程里,婆婆的作用不可忽視,甚至是舉足輕重的。」
不論我們處於怎樣的年齡段,對於婚姻都不要操之過急,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對於自己看不清楚的前路,一定要用心審視,了解清楚之後才能前行。
婚姻里不僅僅是要兩個人的融合,更多要審視的是對方的家庭。要知道女人在婚姻里過得不好,處境要比單身時更加艱難。
文佳是在父母的催促下,在33歲那一年與相親認識才滿四個月的宋亮步入婚姻的。宋亮那年35歲,比文佳大2歲。
結婚一年多,文佳在35歲那年順利生下一個兒子。文佳以為這是自己幸福生活的開始,不想卻被生活打了一個措手不及。
在沒有生下兒子前,文佳一度覺得自己是很幸福的。丈夫老實,婆婆雖然對自己不是很滿意,但也不是那種想要挑起小家庭糾紛的人,時不時還幫襯一下。
可是沒想到生下孩子之後就不同了。
之前婆婆就想搬入兩個人的小家庭,文佳不善於烹飪,婆婆就說是新婚夫妻哪有不在家自己開火的,要搬進來好好教教文佳。
婆婆每次提出來,文佳就顧左右而言他,再加上文佳對丈夫宋亮的施壓,婆婆總是沒有如願搬進這個小家。
在文佳生了孩子之後,婆婆沒打招呼,就大包小裹地搬了進來。文佳定了定神,想著婆婆來了也好,可以幫著自己帶帶孩子,畢竟自己是新手媽媽很多都不懂。
月子裡文佳請了月嫂照顧,月子後現實的場景是:宋亮和婆婆都不管孩子,兩個人躺在床上一個刷手機,另一個也在刷手機。
文佳一個人忙不過來,有時這邊在手洗著孩子的衣服,那邊孩子哭鬧起來。孩子醒著的時候,大多數時間文佳在家裡都是小跑著的。
只有孩子睡了,文佳算是可以休息一會,或是忙點其他的家務或是整理孩子的東西,或是給用具消消毒,或是從網上採購點需要補充的生活用品………
婆婆還以宋亮工作忙,第二天還要開車,怕晚上孩子哭鬧影響休息為由,收拾了客房,讓宋亮從主臥搬了出來。
那段時間,文佳時常覺得憋屈,婆婆一在自己就指使不動宋亮,婆婆還放了冷言冷語說:「你管好你兒子,我管好我兒子,這才是正理。在法律上,老人也沒義務管孫子孫女。」
那段手忙腳亂,自顧不暇的日子,文佳時常躲廁所里哭,也想過讓婆婆搬出去,眼不見心不煩。
本來自己勞累得不行,轉過頭看見這娘倆悠閒地吃瓜子,看電視,玩手機,心裡不是一般的堵得慌。
可是,婆婆說現在文佳只管孩子,根本顧不上照顧自己的兒子,自己要是搬出去了,兒子連口熱乎飯都吃不上,除非文佳能照顧好宋亮,要不自己堅決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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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文佳有的時候,在孩子哭鬧的時候氣急了,就把氣撒在了孩子身上,過後自己又後悔內疚得要命。
度過了這樣一段時間之後,文佳平靜了下來。文佳下定決心想要離婚的時候,兒子已經2歲多了。雖然常亮不怎麼管孩子,但也偶爾逗逗,買些玩具之類的。
文佳問兒子,以後要不要和媽媽搬出去住,孩子說要爸爸,不要走。反覆和兒子拉扯幾次後,文佳妥協了。就當這個家沒有這母子倆,兒子也越來越大,越來越好帶了。
日子就這樣沒有方向地前行著,文佳漸漸適應了這樣的生活。婆婆給常亮換著花樣做飯,偶爾也給文佳留些殘羹冷炙。文佳不吃。
文佳為了接送孩子放學,辭了有前途的工作,找了一份閒差度日。文佳兒子上二年級有一次,說「不幫兒媳是正理」的婆婆突然想要幫忙去接孫子放學,文佳愣是沒讓。
婆媳倆別彆扭扭的,竟然在一起過了十年。婆婆69歲了,身體不好,都是常亮照顧。不是沒想過讓文佳幫忙,和文佳好說歹說,文佳不惱不怒就是不伸手。
常亮47歲那年,中風病倒了,但是不需要臥床,但也只能算是半自理了。這下,婆婆說的民以食為天,徹底不能貫徹下去了。
母子倆餅乾牛奶、方便麵……只能以各種速食將就。文佳每天晚上帶著孩子上課外班,7、8點鐘回家,也只負責自己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周末文佳也有安排,很少在家。
一次,婆婆住院,常亮連續照顧了兩天兩夜後吃不消,讓文佳幫忙。文佳當著病房裡所有人的面拒絕了,表示自己能幫忙跑跑腿,已經仁至義盡了。
病房裡的人對文佳沒有好臉色,好像認定了文佳是個惡媳婦,病房裡的這倆母子是弱勢群體。可是文佳無所謂,完全不為所動。
婆婆想和文佳說些什麼,張了張口,還是沒有說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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