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種背叛叫「一哭二鬧三上吊」,如今,背叛就變成了「一哭二鬧三互撕」。
這事放在朱玫身上就變了:離都離了,沒有回頭路。
朱玫是誰?有著香江才子之稱的金庸前妻,一個陪著丈夫在最艱苦歲月打拚江山,然後在背叛中黯然離去的女人。
林燕妮的評價對朱玫總結到位,言簡意賅:
「金庸第二位太太朱玫,是與他共同打江山的女強人,美麗能幹,他們生下兩兒兩女。也許英雄見慣亦尋常,婚姻中少了互相欣賞,再加上其他原因,終於分手了。」
可所謂的其他原因是什麼呢?恐怕說來讓人啼笑皆非:無非是金庸在美人面前英雄氣短,背叛了二十幾年的糟糠之妻而已。
當然,金庸老先生如今已經去世了,更多的批判都顯得不公平。但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金庸在與朱玫的婚姻中認識了林樂怡,然後與她私下共同生活十年之久。
這對一個女人而言,如果非說它不是背叛,只是在婚姻中沒有了愛,所以才行的下策,那只能說是胡攪蠻纏。
相信所有女人都聽過一句話: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不要傷害。
朱玫無辜,她用盡一生的心血,只是換來被背叛的結局,僅憑這一點,金庸難辭其罪。
有人說這也怨不得金庸,當初朱玫提的失婚,兩個人連失婚協議都寫好了,金庸還在猶豫:「我們不要失婚了。」
可是,朱玫沒有同意,金庸當時對許戈輝是這樣講這件事的:「但是她不接受了,她說離都離了,不要再搞回頭的事情了。」
所以,很多人都說,這不是金庸絕情,而是朱玫性子太剛烈,自尊心太強了。假如她後退一步,這段婚姻可能就保留了下來,也不至於落個孤獨終老的結局。
也許是吧,可有一種痛叫哀莫大於心死。性子剛烈是錯嗎?
金庸當初愛上朱玫的時候,便早知道她性剛如火,便早知道她堅定執著,可他選擇了相愛,選擇了婚姻。
時隔二十多年,你再說因為這樣的個性,我們沒辦法繼續婚姻?
這是不是打自己的臉。打也就算了,大可以公然提出失婚的事宜,何必在背地裡彩旗飄展,家中卻一片死寂?
當然,婚姻是一雙具有排他性的鞋子,誰的鞋子只能自己穿才知道合不合腳。
或許金庸在這段婚姻中感受到了不滿,但這絕對不是他出軌的理由。
一代江湖大宗師,行事就是光明磊落,為何要暗蹉蹉地搞見不得人的事?只此一事,就足以證明金庸其人並無宗師之賢。
在這樣的情況下,朱玫看破了婚姻、愛情的同時,幾乎連人生也看破了。
她拋開了丈夫,丟下了孩子,哪怕自己老來孤獨無依,也不想去打擾金庸,包括她的孩子。
很多資料中說,朱玫晚年淒涼貧窮。事實上,朱玫並不貧窮,只不過她過得太苦了,那苦被外界解讀為了貧窮。
殊不知,這「貧」非物質之貧,而是精神世界的荒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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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金庸自以為給了朱玫《明報》的股份,以及豪宅,就可以保障她一生衣食無憂,生活不愁。可是,金庸寫盡了江湖兒女的情仇,偏偏讀不懂朱玫內心的仇苦。
這種仇不是恨到對方去死的仇,而是與人生,與事物老死不相往來的仇。這苦不是生活貧苦,而是內心世界苦到糖也沒辦法緩解的苦。
所謂情感創傷足以讓一個人毀滅,朱玫這樣一個敢愛敢恨的女子,她在為愛情付出了青春付出了所有之後,看到背叛事實時,卻沒有歇斯底里地與金庸鬧,與林樂怡互撕,那就只說明一個問題:她絕望了。
這就是「哀莫大於心死」吧!十年婚姻內出軌,對於任何一個女人來說,那都是一場不敢揭開的噩夢。
朱玫在嫁給金庸的時候,過得是優渥的大小姐生活,她與父母對抗,達成了這樁婚姻。
她一個人干幾個人的活,來幫助丈夫事業重起。她生兒育女,里外兼顧,只為讓丈夫專心寫自己的作品。
結果呢?人家因為心情不好就公然出軌了,而且對方不過是一個不識幾個大字,與之沒一點共同語言的小姑娘,年輕是資本嗎?
當年朱玫也有呀,她比金庸小了11歲!
流年抵不過現實,金庸出軌,外界紛紛解讀這位大才子在婚姻生活中不幸,解讀其內心煎熬。甚至到後來,媒體將他與林樂怡的相識相戀視為一段佳話。
偏偏,沒有人去感受朱玫的內心。她的痛不是失去了男人,不是失去了偌大的江山,而是在自己付出一切之後,得到的只是刺骨之痛。
當年,《明報》的總編輯雷傳坡結婚時,朱玫與金庸早已經失婚了,但他們都作為舊相識參加了這個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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