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婚前房借給小舅子住,我讓他負責交物業費,老婆鬧離婚
沒想到住了半年後,突然有一天我接到物業打來的電話,他說我有大半年沒交物業費了,我當時就很來氣,我覺得我既然把房子借給小舅子住,那他就應該幫我交物業費,再說小縣城的物業費能有多少呢?

後來我趕到了物業,交了半年的物業費,然後我給小舅子打電話,說從今以後負責交這套房子的物業費。
當時小舅子答應了,我前腳剛打完電話,後腳小舅子就把這事告訴告訴給了小歡。
那天我一下班到家,小歡就為這事跟我吵架,說我這人不夠大度,沒把她弟弟當親人,我覺得小歡太小題大做了。
我的婚房裝修後一次都沒住過,如果我不大度,怎會把房子借給小舅子住?如果我不大度,我怎麼會去交那半年的物業費?我覺得交物業費是小事,但做人做事的態度是大事。
我那房子一年物業費不到1000,小舅子工作是我幫找的,難道他這點錢都他不願交嗎?
想著小舅子已經是大人了,他應該承擔點責任。我執意讓小舅子交物業費,哪知居然吵著跟我鬧離婚,我感到無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