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高中男學生去年2月輕生,家長指控是師長聯手霸凌害死孩子,震驚社會。校方原本認定師長僅涉不當管教,但遭台中教育局認為過程有瑕疵,要求重啟調查,全案今天(17日)結果出爐,霸凌案確定並做出懲處,前學務主任面臨停聘一年,主任教官則被撤職。 台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前年10月被校方發現涉吸食電子菸,多次遭校方人員針對,主任教官指控他偷錢、吸毒,還威脅送少年法庭;學務主任公然對他搜身,還逼他休學、簽切結書。但男學生一再否認偷錢,驗尿也無毒品反應,卻未獲信任,去年2月在校園灑白包抗議後,返家輕生亡。
全案經人本基金會、民代與學生家長開記者會揭露,引發社會矚目,相關涉案人員分別被停職或調職,但學校教評會兩度啟動調查程序,均認定前學務主任僅涉及不當管教,霸凌不成立,還打算讓前學務主任重回學校任職。
受害學生家長日前出面,表示要針對學校教評會的調查報告提出申訴。資料照片
受害家長說,他要的只是真相。資料照片
消息曝光後,台中市教育局無法接受,去年9月嚴詞表示,學校教評會違反教師法第14、15、18條規定程序,經要求覆議,學校教評會仍維持記過處分,因此教育局主動介入,依教師法第26條召開專審會,「依法取代學校教評會功能」,認定有停聘之必要,將前學務主任停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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