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陽 30歲 攝影師
男人,總是覺得玩不夠,覺得戀愛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戀愛就像煙火,燃燒的時候很壯觀,但也就是那麼一瞬間。
孟陽有過幾個女朋友,但是交往的時間都不長。和月月在一起,一年多了還沒有分手,算是比較長久的一段戀情。他有了出去旅遊的計劃,總是說走就走。月月有固定的工作,不可能一直陪在他身邊。
月月也想讓孟陽穩定下來,可是孟陽就像是脫韁的野馬,不希望自己被任何人約束。月月很失望,既然不屬於自己,也不必再強求。兩個人分手之後,孟陽去過很多地方。看過很多山和水,領略過無數美好的自然風光,當他回到家鄉的時候,心中有一種很強烈的願望,就是去見月月。
其實他的內心也是很忐忑的,不知道自己一直在思念的這個女人,現在是不是已經有了別人。他想再試一試,失去之後,才知道自己根本放不下。雖然很想自由自在,但是分手以後,覺得自己看到的一切,都沒有想像中那麼絢麗多彩。月月的音容笑貌總在他的眼前晃,一直到回來,來到月月所在的城市,整顆心才算真正的安定下來。
兩個人見面,得知對方並沒有開始新的戀情,孟陽瘋狂的表白。他一直在認錯,希望月月能夠原諒他。雖然月月對他有很牴觸的心理,害怕他再不管不顧的往外跑。自己交付出真心,卻再也等不來最愛的那個人。
孟陽再次與月月發生了關係,用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思念和愛。他願意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在這個城市裡,給自己愛著的小女人,建設一個美好溫馨的家。
張超 32歲 個體老闆
張超自己經營了一個小店,從這個小店經營第一天開始,他就從燈牌上打出招聘「老闆娘」的啟示。身邊陸陸續續有了幾個姑娘,但都不能代替芳華的位置。
他只想要一個安安分分的小女人,能夠和他一起守著這家店,就這樣看著日子一天一天輪迴。可是芳華是一個有夢想的姑娘,她渴望舞台,希望自己能成為一個真正的舞蹈演員。
平時,芳華會在一些培訓機構給孩子上課,兩個人在一起多年,不停的博弈。張超希望芳華留在自己身邊,不要想著在各種舞台上展示自己曼妙的舞姿,希望她的美只屬於自己一個人。而芳華總是說愛一個人不應該這樣霸道,而是應該尊重她,尊重她的選擇。
兩個人沒有共同的目標,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被迫選擇分手。兩個人都像刺蝟,互不妥協,這段感情就沒有辦法經營下去。
過了很長時間,張超依然這樣不緊不慢的過日子,而芳華輾轉了很多個城市,依舊沒有達到自己預期的效果。家人都著急了,可是兩個人都沒有再找尋新的結婚目標。
後來,兩個人重逢,年紀都更大了一些,經歷也多了一些,磨平了身上所有的稜角,反而在一起相處更舒服。張超不再逼迫芳華放棄自己的夢想,而芳華也改變了一下自己的目標。不再想著更大更高的舞台,而是用這些年的積蓄,想辦一個舞蹈培訓學校。
兩個人又在一起了,發生了關係,並感覺感情比以前更加強烈。而且覺得是時候真正的穩定下來,結婚生子,擁有屬於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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