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來北往》一張劇照揭曉結局,馬燕嫁汪新,馬魁汪永革結局最意外
在劇中,一張劇照揭曉結局,馬燕嫁汪新,馬魁汪永革結局最意外。
一晃數年,汪新馬燕的年齡多大了呢?馬燕第二次參加高考時十七歲,馬健還沒出生。一轉眼馬健八歲了,這一年,馬燕二十五歲。又過了四年,麗麗大學畢業,馬燕二十九歲,汪新三十歲。
也就說一晃過去了十二年,馬魁仍然反對女兒馬燕和汪新的婚事。這說明一個什麼問題?
眾所周知,對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人來說,年近三十而未婚,絕對是大齡青年了吧?馬魁的固執,其結果是得大於失還是失大於得,是一個負責任的父親應有的行為嗎?
其一、馬燕和汪新不成,還好找對象麼?可以說幾乎沒有合適的人選了。他這是置女兒的幸福於不顧,冒著女兒嫁二婚男或一輩子打單身的風險。
其二、汪新的人品如何,是不是女兒馬燕可以託付終身的男子,馬魁比誰都清楚。明知道女兒和汪新情投意合,女兒嫁給汪新必然幸福,汪新是一個最可靠的男子,他偏是堅決反對。
他這不是毀一個人的幸福,而是毀掉兩個人的幸福。
其三、他並不是站在女兒的角度,為女兒的幸福考慮,而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出於自私。他對汪新說,「馬燕是我女兒,她嫁給了你,將來要叫你的父親作爹,我才是她爹,我的女兒叫你父親為爹,我接受不了。」
於此可見,馬魁反對女兒嫁給汪新,完全是為了自己。這種父親合不合格呢?很不合格吧?
馬燕反覆說,一碼歸一碼,你和汪新他爸的恩怨是你們的事,我和汪新相愛是我們的事。你拿我的婚姻來跟他較勁,是一個光明磊落的男人該有的行為嗎?你覺得委屈就去找汪新他爸掰扯,你掰扯不清是你無能,你拿我來出氣,犧牲我的幸福,是一個男人應有的作為嗎?
眼看著女兒淪為大齡剩女,他還固執己見,堅定地棒打鴛鴦,說明什麼,說明這是一個不懂得什麼是父愛的男人。
有一句話說「世上所有的愛都是為了相聚,只有一種愛是為了分離,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女兒長大了,嫁一個愛她的丈夫,有一個呵護她的人,生活幸福美滿,這不是父母最大的期望嗎?
馬魁卻把女兒馬燕當成了他的私有財產。
那麼,是哪一張劇照揭曉結局,馬燕嫁汪新,馬魁汪永革結局最意外呢?
在劇組放出的一張劇照中,馬燕與汪新喜結連理,馬魁攜養子馬健與汪永革作為雙方的家人出席婚禮,面帶微笑,送上祝福。
同意二人的婚事,是馬魁想通了嗎?
在預告中,汪永革對馬魁說,「那時,汪新只有八歲,汪新的媽媽早逝,我要是出事了,汪新怎麼辦?」
這句話的信息量非常大。
也就說,當年的那個小偷跳車窗而亡,很可能跟汪永革有關。汪永革是列車長,乘客跳窗,他是要擔責任的吧?而這,是不是他所說的「我要是出事」的所指?擔心因此掉了飯票,所以他沒給馬魁做證,沒證明小偷之死與馬魁無關,是小偷自己跳車窗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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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而這是結局意外之一。沒想到馬魁並沒看錯,汪永革確實隱瞞了真相。
聞言,馬燕哭著說,「汪新只有八歲,可你想過我嗎,我那時才七歲。」
話說開之後,馬魁最終原諒了汪永革,這是意外之二。否則,在馬魁的反對下,馬燕和汪新不可能成婚,馬魁也不可能笑容滿面地與汪永革一起出席女兒兒子的婚禮,並拍下這張照片作為紀念。
但是在這件事上,馬魁仍然做錯了吧?
俗話說:「難得糊塗」。有些事情挑破了不如不挑破,說清楚了不如不說清楚。汪永革是汪新的父親,站在汪新的角度,一邊是老丈人,一邊是親生父親,他夾在中間該如何自處?
面對兒媳婦馬燕,汪永革該如何自處?是背負愧疚感,永遠在馬燕面前抬不起頭?如此,這還是一家人應有的狀態嗎?
一想起舊事,氣不打一處來,馬燕對公公汪永革冷臉相視,久而久之,汪新能看得過眼,不和馬燕爭吵,影響家庭和睦?
女兒馬燕和汪新不睦,作為父親,馬魁會開心嗎?
有一句話說「很多時候,一個家庭的悲劇,源於家人之間的內耗。生活的磨盤本身就很重,如果家人再互相施壓,誰都會被壓垮。」
馬魁逼著汪永革說出真相,只是為了出一口氣,差點葬送了女兒的幸福。
古人說「建大事者,不計小怨。」意為人這一生會遇到很多爛事,如果和爛事糾纏,那麼你也將永遠活在陰霾之中,得不償失。遇到爛事,最好的選擇是不觸碰,最好的回擊是不在乎。
人生路上總會遇到一些泥坑,你越是憤怒地往裡踩,越會把自己濺得滿身泥。
馬魁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做得並不明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