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這是結局意外之一。沒想到馬魁並沒看錯,汪永革確實隱瞞了真相。
聞言,馬燕哭著說,「汪新只有八歲,可你想過我嗎,我那時才七歲。」
話說開之後,馬魁最終原諒了汪永革,這是意外之二。否則,在馬魁的反對下,馬燕和汪新不可能成婚,馬魁也不可能笑容滿面地與汪永革一起出席女兒兒子的婚禮,並拍下這張照片作為紀念。
但是在這件事上,馬魁仍然做錯了吧?
俗話說:「難得糊塗」。有些事情挑破了不如不挑破,說清楚了不如不說清楚。汪永革是汪新的父親,站在汪新的角度,一邊是老丈人,一邊是親生父親,他夾在中間該如何自處?
面對兒媳婦馬燕,汪永革該如何自處?是背負愧疚感,永遠在馬燕面前抬不起頭?如此,這還是一家人應有的狀態嗎?
一想起舊事,氣不打一處來,馬燕對公公汪永革冷臉相視,久而久之,汪新能看得過眼,不和馬燕爭吵,影響家庭和睦?
女兒馬燕和汪新不睦,作為父親,馬魁會開心嗎?
有一句話說「很多時候,一個家庭的悲劇,源於家人之間的內耗。生活的磨盤本身就很重,如果家人再互相施壓,誰都會被壓垮。」
馬魁逼著汪永革說出真相,只是為了出一口氣,差點葬送了女兒的幸福。
古人說「建大事者,不計小怨。」意為人這一生會遇到很多爛事,如果和爛事糾纏,那麼你也將永遠活在陰霾之中,得不償失。遇到爛事,最好的選擇是不觸碰,最好的回擊是不在乎。
人生路上總會遇到一些泥坑,你越是憤怒地往裡踩,越會把自己濺得滿身泥。
馬魁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做得並不明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