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慶跟李紅提了分手,「我還是覺得,咱倆不合適。你是個好姑娘,去找一個真心愛你的男人吧,我配不上你。」
李紅心如刀割。不過,她還是尊重了於慶的選擇。兩人最後一次見面的時候,李紅送了於慶一台單板相機,她知道,那是他心心念念很久的禮物。既然兩人不能在一起了,她也希望他以後不會忘記她。
為了買那台單眼相機,李紅刷爆了她的信用卡,之後的幾個月,她一直在還卡帳。還卡帳對於李紅來說,只是日子過得緊張一點罷了,失去於慶才是她永遠的痛。
儘管閨蜜勸李紅,「像於慶那樣的男人,要什麼沒什麼,不值得你在他身上浪費時間。我覺得,他和你分手對你是好事。你應該找一個條件好點的男人,如果兩人從沒房沒車開始奮鬥,得奮鬥多少年啊?你的青春才有幾年啊?」
都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無論閨蜜怎麼勸她,她都依然覺得於慶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失去於慶,李紅覺得自己以後都不會再愛了。如果於慶願意回到她身邊,她願意不計前嫌,甚至於拿任何東西交換,她都心甘情願。
不知道是不是念念不忘,必有迴響。三個月以後,於慶真的回來找李紅了。
什麼也不要,嫁給「愛情」。
於慶約李紅出來喝咖啡,李紅很驚訝,於慶以前從來不喝咖啡的,還說喝咖啡的人都是窮講究。不過是三個月而已,於慶整個人就變了?
李紅不知道於慶找她幹什麼,不過她依然抱著一絲僥倖心理,希望於慶是來找她復合的。
於慶點了一杯美式,李紅點了一杯摩卡。兩人的咖啡喝得差不多了,於慶才開始進入正題,「我找你就一件事,咱倆和好吧。如果你願意的話,咱倆下個月就結婚。」
李紅當然願意了,她甚至沒有表現出一點點矜持。李紅說,「我願意,我願意。只要你願意娶我,我明天嫁給你都行。」
於慶接著說,「你知道我家的條件,我家啥都給不了你,沒房沒車沒彩禮,婚禮也辦不了,改口費也沒有。你想好了再決定,不要以後埋怨我。」
李紅說,「不用考慮了,我願意。我嫁給你不是圖你可以給我什麼,而是因為我真的愛你。經過這三個月,我更加覺得自己完全不能失去你。」
於慶說,「你同意就行。喝咖啡你買單,明天去領證,我花錢。」
就這樣,李紅瞞著家裡人,她連閨蜜也沒有告訴,就和於慶領了結婚證。閨蜜知道這件事以後,對她說,「我真搞不懂,你為什麼非要和於慶在一起?他能給你什麼呢?對了,他家給多少錢啊?」
李紅說,「我對於慶是真心的,不需要錢。房子、車子我們以後都會有的,自己賺錢買的一切才最踏實。」閨蜜說,「真沒見過你這樣的傻姑娘,希望你以後真的可以幸福。」
半年後,閨蜜邀請李紅夫妻參加她的婚禮。李紅眼紅地看著閨蜜婚禮上的一切,每一處細節都流露出他們的用心。婚紗、簽到台、手捧花、伴手禮,這所有的一切都是李紅夢寐以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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