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丈夫又開始了早出晚歸的生活,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回家的次數屈指可數,就在那個時候,夢麗遇到了那個讓她死心塌地的情人。
夢麗對這個情人是動了真心的,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夢麗甚至想過跟丈夫離婚,跟情人在一起,平時出去吃飯,約會都是夢麗花錢,當然,那個男人也主動把錢包拿了出來,可夢麗卻不讓他花錢,說他掙錢不容易,應該把錢都攢起來,為兩個人以後的生活做打算,夢麗心想丈夫不缺錢,所以花丈夫的錢是一點兒都不心疼。
夢麗跟這個情人之間不正當的關係維持了將近一年半,後來是情人主動跟夢麗提出了分手,夢麗有些接受不了,她為情人花了那麼多錢,甚至還為他打過胎,她已經想好了,要跟情人在一起,要跟丈夫結束婚姻。
夢麗問情人「我為你花20萬,打胎兩次,你卻如此對我,還有沒有良心了?」
情人對夢麗說「我跟你在一起就是為了錢,你老公給了我40萬,讓我離開你。」
聽了情人說的話,夢麗愣住了,她不知道丈夫這是什麼意思?
03.活成了一個笑話
晚上丈夫回來之後,夢麗問丈夫「你已經知道我出軌了,為什麼要給他那麼多錢?讓他離開我呢?我已經想好了,我要跟你離婚,跟他在一起,都是因為你,他不要我了。」
「你還有沒有腦子了?那個男人擺明是為了你的錢,我多給他點錢,讓他離開你,他立馬就答應了,怎麼就是我害了你呢?我這是幫你認清了那個男人,難不成你想跟我離婚之後,跟那個男人結婚,然後養他一輩子嗎?」
「起碼他能陪在我的身邊,不像你,跟你結婚之後就有一點好,就是不缺錢花,我不在乎錢。」
「那行啊,我跟他把錢要回來,你嫁給他,但是我要告訴你,離婚的時候,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你。」
「我不稀罕你的錢,我要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丈夫輕蔑地看著夢麗,覺得她太可笑了,而夢麗卻覺得像丈夫那樣的生意人,根本不明白自己的苦衷,他也根本不懂得感情。
如夢麗所願,丈夫跟她離婚了,離婚的時候,一分錢的財產都沒給她,她只把自己的衣服和首飾帶走了,其實那些首飾也都是花丈夫的錢買的。
夢麗去找情人,說她跟丈夫已經離婚了,想跟情人結婚,想過上幸福地生活,可情人卻直接甩了夢麗一巴掌,說夢麗害了他,明明丈夫給了他那麼多錢,可是因為夢麗,錢都被要走了,他一下子又成了一個窮光蛋,得起早貪黑地掙錢。
夢麗說她還有些私房錢,情人一聽心動了,就又跟夢麗談起了戀愛,可始終不願意跟她結婚,夢麗手裡也只有十來萬的私房錢,哪經得住這麼花呀,跟情人在一起半年,錢就花得差不多了,情人想買了一輛車,可夢麗說她手裡沒錢了,結果情人二話不說,又投入了另一個有錢女人的懷抱。
人財兩空的夢麗後悔不已,她明白了自己的可笑之處,她一心想要尋找的真愛,原來只是一個笑話,沒有了錢,真愛也不復存在,以前跟夢麗來往的那些闊太太,把她當成了一個笑話,覺得她又傻又可笑,居然會相信那些情人說的話,還跟丈夫離了婚。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