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人疑惑,情侶在一起多久可以同居呢?有人覺得這應該因人而異,並沒有一個確定的時間,但是有人卻覺得,無論兩個人的感情有多好,都不應該在婚前同居,尤其是對於女孩子來說,同居會給她未來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只有因為曾經跟男友同居過而被人嫌棄的女孩會明白。
有些女孩子總是不願意去相親,因為覺得相親那個場面太尷尬了,男女兩個人就好像是在挑東西,而不是在談感情,在相親的時候,女孩子們才會明白,曾經跟男友同居過的這件事是她的一項缺點,相親對象都覺得她們不幹凈了,所以根本不考慮兩個人合不合適,就直接說兩個人是不合適的。
可能第一次面對別人的輕視和嫌棄,女孩子們會心生不滿,可是多次遇到這樣的事情,她們才會明白自己曾經太不自愛了。
01.跟前任同居過
彎彎是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被家裡人慣壞了,在感情方面也非常開放,交過好幾個男朋友,跟那些男朋友都同居過。
說實在的,彎彎對男朋友的要求可不低,不僅要求他有事業,有錢,還得有時間,有精力陪伴自己,像她這樣的年輕女孩很難被滿足,只有那些20齣頭的小伙子,才願意捧著她們,可那些小伙子通常事業還不穩定,也沒什麼錢。
彎彎跟以前的那些男朋友分手,有的是因為男友忙於事業,後來就沒有精力照顧彎彎了,彎彎覺得被冷落了,就跟他們提出了分手,有的是因為他們能夠時時刻刻陪伴彎彎,兩個人也總是膩膩歪歪的,可是沒錢花啊!
父母總覺得彎彎的擇偶標準有問題,不過彎彎也不聽勸,父母心想等她長大一點就會明白,男人得出去掙錢養家,不可能24小時陪著自己的老婆,如果一個男人能平衡好家庭和事業,那就一定是一個好男人,但是女人也一定要懂得理解他。
父母因為彎彎跟前男友同居的事情沒少發火,沒少數落她,可彎彎覺得父母的思想太古板了,現在的情侶哪對沒同居呢?
彎彎並不在乎父母對她的責罵,但是因為經歷過幾段失敗的感情,她暫時沒心思考慮感情方面的事情,心想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感情的事情順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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